耿金平,河北省正定县人。耿金平在河北省正定县从事鲜奶收购和销售,为牟取非法利益,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在明知“蛋白粉”为非食品原料、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况下,多次按每1000公斤原奶添加0.5公斤该混合物的比例,将含有三聚氰胺的该混合物约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购的90余万公斤原奶中,销售到三鹿集团等处,销售金额280余万元,2009年11月24日三鹿刑事犯罪案犯耿金平被执行死刑。
耿金平_耿金平 -概述
耿金平
耿金平,河北省正定县人,正定县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耿金平、耿金珠被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家庄市检察院指控他们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2009年03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耿金平案作出二审裁定,依法维持一审对耿金平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24日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
耿金平_耿金平 -犯罪事实
耿金平是河北省正定县人,系正定县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耿金珠是金河奶源基地送奶司机。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0月份,被告人耿金平、耿金珠分别从正定县赵志超(另案处理)处及行唐县赵军花(另案处理)的化工剂门市部购买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28袋共计560公斤。
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耿金珠在明知该混合物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多次按每1000公斤原牛奶添加0.5公斤该混合物的比例,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约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购的90余万公斤原牛奶中,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销售金额280余万元。2008年9月12日,正定县公安局在耿金平处查获剩余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126公斤。
公诉机关提出,耿金平、耿金珠将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牛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被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流入全国市场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耿金平_耿金平 -庭审现场
耿金平跪地悔恨
跪地悔罪 庭审现场,被告人向法庭做最后陈述时,耿金平突然做出一个让在座人员惊讶的举动―――突然跪地表示悔罪。“我不知道奶粉里加这个东西有毒,糊里糊涂就犯了罪。我很后悔,对造成这么大损失我特别后悔。在这里我给大家道歉了。”说到这里,耿金平突然从椅子上起身,面向法官跪下。 被法官制止并被法警拉起坐到椅子上之后,耿金平情绪一时有些失控。短暂沉默并调整情绪后,他补充了陈述意见,称自己是投案自首的,还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希望法庭能对其依法从宽处理。 耿金平的弟弟耿金珠在最后陈述中也表示,“虽然我是给哥哥打工,但也触犯了法律,给社会带来了危害,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政府,希望法庭,希望天下老百姓给我个机会,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让我以微薄之力回报社会。”
耿金平_耿金平 -法院判决
法院发布耿金平审判结果
一审:被告人耿金平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自2007年10月开始购买含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共计560公斤。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被告人耿金平等在明知“蛋白粉”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况下,将约434公斤“蛋白粉”添加到其收购的900余吨原奶中,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销售金额280余万元。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3月26日电26日中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依法维持一审对耿金平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耿金平_耿金平 -执行死刑
三鹿的全面撤柜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耿金平明知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是非食品原料而多次、大量进行购买,并添加到其所收购的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耿金平交售的原奶为原料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市场后,给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全国已有多名婴幼儿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死亡、众多婴幼儿住院进行手术或治疗,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耿金平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亦无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耿金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裁定。
2009年11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三鹿”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