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性恋,又称女同、拉拉、百合、蕾丝边(Lesbian),简称LES。女同性恋是指女性间对性与爱的欲望(a woman who is sexually attracted to other women)。蕾丝边可作为名词,意指自认或被他人认定拥有女同性恋特质的女性;亦可作为形容词,表与女同性欲望相关事物的特性。1970年代,受第二波女性主义(英语:Second-wave feminism)运动影响,该术语开始被广泛使用。历史学家因而重新省视历史上女性间的情爱关系,并对如何定义一名女性或女子间关系是为女同性恋提出疑问。此类议题的讨论结果最终确立了女同性恋者的三种组成:性行为、性欲或性别身分。黑色三角形代表着女同性恋的身份标识,女同性恋和女性主义者使用其为活动标志。
女_拉拉[女同性恋的别称] -综述
蕾丝边
历史上女性性向的相关记载大多由男性撰成,而由于男性并无参与女同性恋关系,其鲜少承认女同性恋存在或正常表露性欲的可能性。早期的性学家因相信女同性恋者是女性拒绝接受“正常”性别角色的表征,而将之界定为精神疾病范畴。自此,以反抗性别角色为根据的次文化逐渐形成,许多女同性恋者视己为不道德、受排挤的一类。女同性恋关系亦出现在时尚史中,表现了他人及女同性恋者对其本身的看法。有些具有同性恋倾向的女性可能会彻底否认其女同性恋的身分,拒绝视己为女同性恋或双性恋。
女同性恋一词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本质主义)的产物,石墙运动的兴起引发同性恋们的进一步觉醒,当时不管男同女同都叫做Gay,且同性恋运动被男同操控,唯男同性恋主流化,女同性恋者一直被忽视、无视和排斥。女同性恋者(女权主义者)感到非常愤怒,于是把当时用来骂人的词汇lesbo改成lesbian,作为独立的称谓,是谓分离,也取怀念古代希腊女同性恋诗人萨福(蕾丝波为其所住之岛名)之意。
之后,女同性恋女权活动家联合同样在同志运动中不可见性的双性恋和易性者(跨性别)来与占同志运动主流霸权地位,好处风光占尽的男同分庭抗礼,从而最终在1980s出现有LGBT的全称,是为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的利益结合体,而且les排第一位。
女_拉拉[女同性恋的别称] -历史
“蕾丝边”一词源自公元前六世纪女诗人萨福(古希腊文:Σαπφ?;拉丁化:Sappho,约前630或者612~约前592或者560)的故乡――古希腊莱斯博斯岛的岛屿名。透过各式古代文献,历史学家推测萨福曾在岛上指导、薰陶一群年轻女子。萨福所遗留下的作品不多,但多与女性的日常生活、感情关系及习惯等有关,尤其关注于女子的美貌,并明表她对女性的爱意。在十九世纪晚期之前,“莱斯博”一词被用指所有与莱斯博斯岛相关的事物,例如莱斯博酒。
发展
到了1890年,医学辞典开始使用该词语,以“蕾丝边之爱”等字词形容女阴摩擦――二个女性间透过类似性交而达到性快感。据1870年文件记载,“蕾丝边”亦被用来描述女性间的情欲关系。约至二十世纪时,开始出现了“萨福主义”等可互通的词语。
女同性恋次文化日益蓬勃,因而促使亨利・哈维洛克・艾利斯(HenryHavelockEllis,1859年2月2日-1939年7月8日)等性学家以医学问题的方式着手于分类女同性恋关系。
随着医学知识的蓬勃发展,术语的意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转变。十九世纪中期,医学作家开始尝试建立辨别男同性恋(其当时在多数西方社会系属重大社会问题)的方法。在德国性学家马格努斯・赫希菲尔德(MagnusHirschfeld,186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