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是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在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人或组织有下达特赦令的权利,比如国家元首或者议会。在中国决特赦,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而特赦令的颁发由由国家主席发布。
特赦_特赦 -简介
特赦,指以行政权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宋代以前中国即存在特赦,有所谓“八议”之同罪异罚之说。学者认为特赦权的开始始于19世纪的英国君主,在司法独立以及国会扩权的时代,是少数专属于君主的特权之一。
在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人或组织有下达特赦令的权利,比如国家元首或者议会。在不同国家里对特赦令的定义和理解也各不相同。比如有些国家中(如德国),对个人和对一群人的特赦令有不同的称呼和定义。在有些国家里,特赦令虽然免除被特赦的人的服刑期或服刑的重度,但它并不表示该人已经无罪了。在另一些国家中,特赦令也免除被特赦者的罪行。
特赦_特赦 -原因
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原国民党政府军第12兵团中将司令黄维发特赦释放通知书
颁布特赦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 对过去当权者或其助手的特赦令,过去的政府及其政治在一种新的体系下被看做是非法的,但为了保持国家的稳定和团结,对过去政府及其雇员的罪行实行特赦。柬埔寨(对红色高棉)、南非、智利等国家在近代对其过去的当权者进行过特赦。
? 为了使得一个地区或国家获得和平而对所有非法武装组织成员或恐怖组织成员施加的特赦令。在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家施行过这样的特赦令。
? 由于一定的庆祝活动而对部分(一般罪行比较轻的)罪犯施行的特赦令,这样的庆祝活动比如国王的生日、皇家婚礼、周年的国庆日等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10周年时,国家主席刘少奇就曾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清朝废帝溥仪及部分国军被俘将领施行特赦。
? 由于法律的更改过去被按法律判刑的人可能按新的法律成为无罪的人。在有些国家里这些人可以被特赦,在其它国家里也可能有其它的机构可以保证他们不必继续服刑。
特赦_特赦 -中国特赦
宪法规定
中国1954年宪法规定即规定了特赦,并将特赦的决定权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令由国家主席发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2004年修订)第67条和第80条的规定,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决定特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七次特赦
中国自建国以来共有七次特赦:第一次特赦(1959年12月4日)1959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遵照此前发布的特赦令,进行首次特赦。首次特赦共释放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082名、战犯33名。被特赦的战犯中,包括伪满洲国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和蒋介石集团的高级将领,如王耀武、杜聿明、郑庭笈、陈长捷、宋希濂等。
第二次特赦(1960年11月28日)
1960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释放了50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45名(如范汉杰、李仙洲等强硬人物),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4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
第三次特赦(1961年12月25日)
196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释放了68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61名(如廖耀湘、杜建时等),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7名。
第四次特赦(1963年4月9日)
196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释放了35名“战争罪犯”,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30名,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4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
第五次特赦(1964年12月28日)
1964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释放了53名“已经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包括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45名,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7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
第六次特赦(1966年4月16日)
1966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遵照特赦令释放了57名“已经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其中包括有原属蒋介石集团的战犯52名,原属伪满洲国的战犯4名,原属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犯1名。
第七次特赦(1975年3月19日)
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释放全部在押的战争罪犯,这次特赦是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一次赦免。此前,毛泽东曾批示:“一个不杀”,“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在具体政策和待遇方面特别交待:“放战犯的时候要开欢送会,请他们吃顿饭,多吃点鱼、肉,每人发100元零用钱,每人都有公民权。”第八次特赦(2015年8月2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5年8月29日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四类罪犯:
特赦的四类服刑罪犯包括: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但犯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除外;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除外。
特赦_特赦 -其他国家特赦实践
美国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有特赦罪犯的权力,且这一权力不受任何机构的限制,更不能被他人推翻。美国历史上有十大备受争议的特赦案件:1794年威士忌叛乱、1865年南部邦联人民、1971年吉米・霍法、1974年理查德・尼克松、1977年越战逃兵役者、1981年“深喉”、1989年乔治・斯泰因布里纳、1992年卡斯帕・温伯格、2001年帕蒂・赫斯特以及2001年马克・里奇。俄罗斯
2013年7月2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普京总统提出的经济特赦令,特赦的对象是从事经济活动中首次被判刑的罪犯、嫌疑犯或被告人。韩国
8月15日是韩国光复节,在某些年份政府会实行特赦,赦免一些正在服刑的犯人,恢复公民权,2009年曾特赦150万人,2010年特赦卢武铉兄长卢建平。2013年8月9日,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总统朴槿惠决定在“8・15”不进行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