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装箱单的作用主要是补充发票内容,详细记载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件数、货物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便于进口商或海关等有关部门对货物的核准。装箱单(PackingList):在中文“装箱单”上方的空白处填写出单人的中文名称地址,“装箱单”下方的英文可根据要求自行变换。
装箱单_装箱单 -简介
装箱单
装箱单是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
装箱单_装箱单 -格式与说明
装箱单(PackingList):在中文“装箱单”上方的空白处填写出单人的中文名称地址,“装箱单”下方的英文可根据要求自行变换。
出单方(Issuer):出单人的名称与地址。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此栏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
受单方(To):受单方的名称与地址。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并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不填,或填写“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发票号(Invoice No.):填发票号码。
日期(Date):“装箱单”缮制日期。应与发票日期一致,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及提单日期。
运输标志(Marksand Numbers):又称唛头,是出口货物包装上的装运标记和号码。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与发票、提单一致。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物描述(Numberand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填写货物及包装的详细资料,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包装说明等内容。
填写货物的毛重、净重,若信用证要求列出单件毛重、净重和皮重时,应照办;按货物的实际体积填列,均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自由处理区:自由处理区位于单据格式下方,用于表达格式中其他栏目不能或不便表达的内容。
装箱单_装箱单 -分析
因缮制的出口公司不同,它包括的内容也大不相同,但主要包括:包装单名称、编号、日期、唛头、货名、规格、包装单位、件数、每件的货量。毛净重以及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及签章等。
装箱单_装箱单 -条款
缮制内容
(一)装箱单名称 (Packing list)
应按照信用证规定使用。通常用 “Packing List” “ Packing Specification” “Detailed Packing List ”。如果来证要求用中性包装单(Neutral Packing List ),则包装单名称打“Packing List ”,但包装单内不打卖方名称,不能签章。
常见的单据名称有:
PACKING LIST (NOTE) 装箱单
WEIGHT LIST (NOTE) 重量单
MEASUREMENT LIST 尺码单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装箱单/重量单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装箱单/重量单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装箱单/重量单/尺码单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 AND MEASUREMENT 装箱单/重量单/尺码单
WEIGHT AND MEASUREMENT LIST 重量单/尺码单
WEIGHT AND MEASUREMENT NOTE重量单/尺码单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LIST 装箱单/尺码单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NOTE 装箱单/尺码单
(二)编号 (No.)
与发票号码一致。
(三)合同号或销售确认书号(Contract No./ Sales Confirmation No.)
注此批货的合同号或者销售合同书号。
(四)唛头(Shipping Mark)
与发票一致,有的注实际唛头,有时也可以只注“as per invoice No. xxx”。唛头的具体写法请参见发票制单第七点。
(五)箱号(Case No.)
又称包装件号码。在单位包装货量或品种不固定的情况下,需注明每个包装件内的包装情况,因此包装件应编号。
例如:Carton No. 1-5 ……
Carton No.6-10……
有的来证要求此处注明 “CASENO.1―UP”, UP是指总箱数。
(六)货号 (Name of Commodity)
按照发票,与发票内容一致。
(七)货描(Description & Specification)
要求与发票一致。
货名如有总称,应先注总称,然后逐项列明详细货名。与前5、6项栏对应逐一注明每一包装件的货名、规格、品种。
(八)数量(Quantity)
应注明此箱内每件货物的包装件数。
例如“bag 10”、“drum 20”、“bale 50”, 合同栏同时注明合计件数。
(九)毛重( Gr. Weight)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毛重和此包装件内不同规格、品种、花色货物各自的总毛重(sub total),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货量。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为“Detailed Packing List”,则此处应逐项列明。
(十)净重(Net Weight )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净重和此包装件内不同规格、品种、花色货物各自的总净重(sub total),最后在合计栏处注总货量。信用证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为“Detailed Packing List”,则此处应逐项列明。
(十一)箱外尺寸(Measurement)
注明每个包装件的尺寸。
(十二)合计(Total)
此栏对5、8、9、10栏合计。
(十三)出票人签章(Signature)
应与发票相同,如信用证规定包装单为“ ”或“ ”等,则在包装单内不应出现买卖双方的名称,不能签章。
注意事项
第一,有的出口公司将两种单据的名称印在一起,当来证仅要求出具其中一种时,应将另外一种单据的名称删去。单据的名称,必须与来证要求相符。如信用证规定为“Weight Memo”,则单据名称不能用“Weight List”。
第二,两种单据的各项内容,应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的内容一致。如装箱单上的总件数和重量单上的总重量,应与发票、提单上的总件数或总数量相一致。
第三,包装单所列的情况,应与货物的包装内容完全相符,例如,货物用纸箱装,每箱200盒,每盒4打。
第四,如来证要求这两种单据分别开列时,应按来证办理,提供两套单据。
第五,如来证要求在这两种单据(或其中一种)上要求注明总尺码时,应照办,此单据上的尺码,应与提单上注明的尺码一致。
第六,如来证要求提供“中性包装清单”(Neutral Packing List)时,应由第三方填制,不要注明受益人的名称。这是由于进口商在转让单据时,不愿将原始出口暴露给其买主,故才要求出口商出具中性单据。如来证要求用“空白纸张”(Plain Paper)填制这两种单据时,在单据内一般不要表现出受益人及开证行名称,也不要加盖任何签章。
小结
电子装箱单业务操作细则
装箱单列明每批货物的逐件花色搭配。重量单则列明每件货物的净重和毛重。这两种单据可用来补充商
业发票内容的不足,便于进口国海关检查,核对货物。在缮制装箱单和重量单时,应严格按照国外来证的要求办理。
小卡片
电子装箱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 给港口码头带来的好处
以前纸质装箱单都是随车由司机带到码头道口,再由道口的工作人员输入各自计算机系统内。由于码头不能事先得到这方面资料,影响箱子进场安排,也影响道口通行速度。采用EDI传输可使码头在车到之前及时得到装箱单信息,车到后道口只要作简单确认即可,便于码头安排进场作业,道口通行能力也大大加快,使码头获得极大的经济效益。
二、 给货主带来的好处
电子装箱单的实施,推动了出口舱单电子化的顺利实现,提高了外贸运作效率、缩短了货主的出口时间、避免了因单证不符而造成货主出口退税的延误。
三、 给船舶代理带来的好处
电子装箱单的实施,使船舶代理可以根据码头提供的已进电子装箱单、理货提供的反映箱子实际装船情况的装船舶报告和出口船图,及时缮制出口舱单并交给船公司。
四、 改善了口岸的整体形象
电子装箱单的运作为出口部分提供了数据,可带动整个出口一条线的EDI运作,不但可以加速出口运输进程,更重要的是加快口岸与国际接轨的进程,改善了口岸形象。
装箱单_装箱单 -相关规定
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使物料管理规范化,公司的装箱单应统一格式及贴法,特制定此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购和托外加工物资。
管理办法
1.装箱单的颜色(略)
2.装箱单的格式
要求不同物料使用不同颜色的装箱单,以便于区分。
3.包装规格
各供应商应根据其包装容器之大小,确定各物资的包装规格一旦确定,不应变动。
4.装箱单贴法
装箱单需贴于包装容器正放的前、后、左、右的右上角位置。
5.尾数箱标记
尾数箱要求使用蓝色封箱胶封箱或其他易辨别的标识,以便于区别。
6.装箱单格式及贴法
应由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执行;否则,质检人员有权拒绝检验;物料堆放方法由仓库执行,质量部门跟踪监督。
7.仓库堆放物的方法
仓库堆放物资时,应将装箱单朝外,便于查阅;堆放高度应根据物体之特性和存放位置确定。
实施与修正
本规定经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装货单和装箱单有什么区别吗
装货单(SHIPPING ORDER)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它既能用作装船的依据,又是货主用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又叫关单。对于托运人来讲,它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来讲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装箱单(Packing List or Packing Specification)又称包装单、码单,是用以说明货物包装细节的清单。装箱单的作用主要是补充发票内容,详细记载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件数、货物规格、数量、重量等内容,便于进口商或海关等有关部门对货物的核准。
装箱单所列的各项数据和内容必须与提单等单据的相关内容一致,还要与货物实际情况相符。
重量单(Weight List)是标明该物品内容物的凭证标签。主要有毛重、净重、重量差异等。
装箱单_装箱单 -主要内容
1.抬头(To/Sold to Messrs/For Account and Risk of Messrs)。抬头即收货人,一般注明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2.品名和货物描述(Name and Commodity/Description of Goods)。该栏一般注明具体装运的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及包装状况等内容。
3.包装及数量(Packing/Packed in)。注明每种货物的包装件数和合计数,以及每个包装件的实际尺寸(Length/Width/Height)和体积(Measurement)。
在单位包装货量或品种不固定的情况下,需注明每个包装件内的包装情况,因此包装件应编号。在每一个包装件内,一般尽可能详细地列出有关的包装细节,如规格、型号、色泽、内装量等。
4.毛重(Gross Weight,G.w.)及净重(Net Weight,N. W.)。注明总毛重和总净重,有的也列明货物的单件毛重、净重或皮重(Tare);不定量包装货物,通常要逐件列出单件重量。
5.唛头。唛头内容一般与发票所列相同,有时仅在装箱单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