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I细节制定了对银行资本比率最新要求,目的在于吸取金融危机的前车之鉴,减少银行债务风险的负荷率。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简介
2010年9月13日缺乏数据和事件风险,上周末强于预期的中国经济数据,以及对银行资本要求比预期宽松的《巴塞尔协议III》提振风险情绪,并持续主导周一汇市。各高息货币对美元纷纷大幅上扬,欧元和澳元领涨。欧元/美元在美国时段早盘反弹刷新一周以来的新高,日内涨幅创7月以来的最高水平,澳元/美元进一步上行接近年内的最高水0.9383。
最新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该协议的草案于去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并将于此后的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获得正式批准实施。
《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是近几十年来全球银行监管领域最大规模的改革,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借此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储备足够的资本金,能够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预计该协议将于2010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获得批准。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历史沿革
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其成员包括十国集团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代表。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银行监管规定,如1983年的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又称巴塞尔协定,Baselconcordat)和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Accord)。这些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一致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在十国集团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鉴于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非十国集团监管部门也自愿地遵守了巴塞尔协定和资本协议,特别是那些国际金融参与度高的国家。
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问世是巴塞尔委员会历史上又一项重大事件。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与一些非十国集团国家联合起草,得到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普遍赞同,并已构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银行监管国际标准。至此,虽然巴塞尔委员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国际组织,但事实上已成为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者。
2002年10月1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修改资本协议建议的最新版,同时开始新一轮调查(第三次定量影响测算,QIS3),评估该建议对全世界银行最低资本要求的可能影响。从1975年9月第一个巴塞尔协议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新巴塞尔协议”)第一个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再到2006年新协议的正式实施,时间跨度长达30年。
几十年来,巴塞尔协议的内容不断丰富,所体现的监管思想也不断深化。本次改革主要集中在三方面的内容:最低资本金比率要求、对一级资本的定义以及过渡期安排。
在最低资本金比率方面,草案规定,商业银行的普通股最低要求将从目前的2%提升至4.5%,也就是所谓的“核心”一级资本比率,另外还需要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零至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此外,商业银行更宽泛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则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根据新规定,银行需要在2015年前、也就是5年内达到最低资本比率要求,即不包括资本缓冲在内的普通股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达到4.5%,一级资本比率达到6%,而对缓冲资本的落实则更为宽松一些,银行可以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分阶段落实。
新资本协议对欧洲银行业的冲击也比美国更大,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困难国家和中小银行。相对于中小银行,大型银行担心的是更高的资本金要求会限制银行放贷能力。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III》显示:2010年9月13日欧元/美元上扬再次测试1.2900,若上破,将有望加速上行指向1.33,若破败,将有望陷入区间盘整或回复下行趋势。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为应对潜在亏损划拨的资本总额仍将至少占风险加权资产的8%;不过,各银行应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因此原比例将被从8%提升至10.5%。
在各类资产中,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加上2.5%具同等质量的资本防护缓冲资金,银行所持有的普通股比例将至少达7%。
为减轻资本新规对全球各银行和金融市场所造成的压力,《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新规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其中,各银行须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执行新的一级资本规定;而资本防护缓冲资金规定则须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执行。
根据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预计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将于今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峰会上批准《巴塞尔协议III》。
《巴塞尔协议III》是金融危机的产物,由巴塞尔委员会于去年底提出。与最初版本相比,此次公布的正式协议在诸多监管指标上有所放松。这主要是因为原始版本受到来自银行的广泛压力。为了如期推出新协议,巴塞尔委员会不得不适当妥协。
新协议影响最大的地方在于大幅度提高了对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了满足新的资本要求,未来几年全球银行将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据测算,融资规模可能会超过千亿美元。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其目的
为避免全球信贷危机的重演,世界各地的银行业监管者周日就有关全球大型银行的新规则达成了一项协议――《巴塞尔协议III》(BaselIII)。此协议将迫使各国银行提高资本储备。以创建一个更具稳定的金融体系。
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Jean-ClaudeTrichet)表示:“今天所达成的协议是从根本上加强全球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将大力促进金融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提高资本金要求。这一协议名为《巴塞尔协议III》(BaselIII),将要求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占承担风险的资产之比率从目前的2%提升至7%。
该协议可能将迫使银行在未来十年内增资数千亿美元。如德国银行业协议估计,其国内十大银行可能将需增加1050亿欧元(合1410亿美元)的额外资本。
该协议为银行制定了新的资本标准,此举旨在避免银行过多地积累被许多人视作不久前那场金融危机前兆的风险和债务。协议将迫使银行为更大规模的放贷和投资留出更多资本拨备。它可能会减少全球大型银行的利润,许多大银行都警告说此举将提高借款者的借贷成本,并限制放贷。
监管机构希望这些新协议将促使银行转向风险较低的业务,并确保银行自身有足够的储备来应对各种金融冲击,而不需求助于纳税人。
新规数年内分阶段实行。据悉,最终协议的细节于周日下午由国际清算银行在瑞士巴塞尔公布。而在周末签署协议之前,讨论重点集中在要求银行持有的被称作“普通股本”的基本资本水平至少相当于其资产的7%。这要高于美国各家银行在2009年压力测试后被强制要求的4%的门槛。
7%的比例中有望包括2.5%的“保护性”缓冲资本。如果一家银行的资本水平低于这一缓冲水平,它将在派息和高管薪酬政策上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
为减轻新协议对各银行和金融市场所造成的压力,监管者给予银行业在遵从这些新协议前一定的过渡期。这些过渡期长于业内人士原先的预期,有些甚至延长至2019年1月或之后。
核心一级资本的新规定将从2015年1月起生效,防护缓冲资本的规定将在2016年至2019年1月期间逐步实施。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管理措施
《巴塞尔协议III》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为了应对危机中暴露出来的流动性风险,2009年12月,BCBS会就《增强银行业抗风险能力》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与监测的国际框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BCBS在文件中制定了两个新指标以达到两个独立而又互补的监管目标。第一个目标是提高机构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即确保它们有充足的高质量流动资产来渡过持续一个月的高压情境。第二个目标是提高机构在更长期内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这两个新指标就是LCR和NSFR。前者要求在压力情境下,银行的流动性要能够至少坚持30天,后者要求银行一年以内可用的稳定资金大于需要的稳定资金,通过这个指标反映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不过,针对这两项流动性指标,银行仍有较长缓冲时间:LCR要到2015年1月1日开始引入,NSFR则要等到2018年1月1日才会最终确定。
在明确过渡期的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在9月12日的会议还对两个指标做了一些修正。对于LCR计量中的资金流失率设定,委员会放宽了要求,例如零售存款和中小企业存款对应的流失率下限从原来的7.5%和15%下调至5%和10%,来自国内主权机构、央行和公共实体的存款对应的流失率从100%下调至75%。委员会也考虑对NSFR做出修正,例如将零售和中小企业存款的可用稳定资金系数从85%和70%上调至90%和80%,将按揭贷款以及其它符合风险权重在35%以下标准贷款的需要稳定资金系数从100%下调至65%。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市场影响方面
由于中国公布的部分经济数据良好,同时,巴塞尔协议III为各国银行提供了相对较长的适应期,且欧盟委员会上调了对2010年欧盟和欧元区的经济增长预期,市场上的风险偏好情绪回升。
一、《巴塞尔协议III》对欧洲银行业的冲击大于美国。
在过去几个月新协议的制定过程中,欧洲和美国曾出现较大分歧。由于美国银行业在次贷危机中损失较大,风险资产所占比例也较高,因此监管层对提高资本金比率的要求也更强。
资本金比率方面,美国银行监管部门曾要求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9%甚至更高,执行新标准的过渡期应在5年以内。而欧洲监管部门则主张较低的资本金比率要求,德国希望过渡期能够延长至10年。最终,新协议规定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为7%,最长过渡期达到8年,明显考虑了欧洲银行业的接受能力。
即便如此,新资本协议对欧洲银行业的冲击也比美国更大,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困难国家和中小银行。9月8日,盎格鲁-爱尔兰银行濒于破产的消息再度让欧洲银行业陷入恐慌。为满足更高的资本金要求,爱尔兰银行业要么进行市场融资,要么由国家财政增资,但目前来看均有难度。除爱尔兰和希腊外,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当前欧洲债务危机的阴云并未完全消散,股票市场尚未回暖。因此,欧洲银行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扩充资本金的难度可想而知。
二、《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影响有限。
按照新协议的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原来的2%提高到4.5%;核心资本充足率由4%提高至6%,资本充足率要求达到8%。但在中国,目前银监会对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7%,已经达到《巴塞尔协议Ⅲ》的整体指标要求。鉴于国内不存在优先股及其他可计入资本的创新型证券这一概念,因而国内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与一级资本概念基本一致。
统计表明,截至2010年6月末,中国上市银行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4%,除华夏、光大和农行外,其他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均超过7%。但多家银行下半年都有资本补充计划,届时核心资本充足率将会大幅提高。在普通股比例的要求上,新协议要求普通股比例最低要求从2%提升至4.5%,中国银行业普通股股权/加权风险资产平均水平在7.49%,各家银行均超过4.5%的标准。
新协议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本缓冲的要求上,按照新协议的要求,需要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因为目前我国监管层对缓冲资本没有特别要求,国内上市银行距离《巴塞尔协议Ⅲ》中2.5%的要求尚有差距。在资本缓冲准备方面,国内行业平均水平在1.76%,除交行外,其他银行均低于2.5%的标准。如果按照巴塞尔协议Ⅲ的标准,上市银行将需要提取更多的一般风险准备,从而未分配利润将受到一定的挤压。
《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出对于全球金融业监管而言又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巴塞尔协议Ⅲ》主张“自由资本基础存量的充足性和可操作的流动性的适量性”的原则和标准,事实上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具有相同的逻辑,它们都代表着本论金融监管改革的主流,其目的在于防止金融危机的再次爆发。新的巴塞尔金融监管法案是对传统监管方式的进一步严格化,随着新的金融产品的不断推出,相信金融监管法案也会不断的提出的新的准则来适应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
首先,目前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所设定的监管要求已经可以覆盖《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2010年中报数据显示,中国的大中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10%,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在8%以上,平均拨备覆盖率则是超过150%,都已大大超过了《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
其次,如果《巴塞尔协议III》得到严格执行,那么对大多数全球大银行来说都是增加了资本,而降低了利润,也就是降低了利润率,降低了他们的国际竞争能力,这就为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国际竞争机会。
中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规模都居世界银行业的前列,工商银行更是雄踞世界第一,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分居二三位,工商银行盈利最多,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盈利分居第二和第四位。中国的几大国有商业银行早就有心到国际舞台上去闯一闯,但是面对国际金融大鳄的竞争力,其底气还嫌不足。
前一时期欧美方面提出征收银行税,以建立银行应对金融危机的基金。中国不同意。因为中国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是国有的,因而不存在不能应付危机的问题。而征收银行税则增加了银行的负担,使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本来就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国际银行面前仍落下风。而《巴塞尔协议III》则不同,它增加了国际大银行的负担,而对中国的银行没有多大影响。
但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国际竞争力不在此,中国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率远高于国际银行坏账水平,中国的银行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也与国际有着不小差距,可能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中国规定的资本充足率要高于国际水平。因此,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要冲上国际舞台,利用《巴塞尔协议III》当然是个机会,但更要控制自身风险、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巴塞尔协议iii_《巴塞尔协议III》 -最近经济解读
一个令人关注的话题是各国银行业管理者通过的《巴塞尔协议III》蓝本,其中诸多细节已基本确定,这将对未来的银行业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为了吸取此次金融危机带来的教训,减少银行债务风险的负荷率,新的协议中明显增强了银行业的安全系数。值得关注的一点是,银行将必须把最低核心一级资本比率提高到7%,其中包括2.5%的缓冲资本。而现在仍实行的要求是2%的水平。虽然多数国家在上周末的筹备会议上明确统一7%的数字,但一些国家之间存在分歧。最终7%的确定并没有太多数学依据,更多的是各国政府之间妥协的结果。
总体来看,欧洲主权债务问题的解决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但是以后的影响会越来越小。欧元区的不稳定因素仍在,尤其是银行业的情况需要投资者关注。鉴于欧元区在2010年下半年的经济增速仍保持温和,中期对宏观经济持有乐观态度。而且长远来看,欧元区是否能确实有效地实施紧缩财政政策以控制赤字将成为投资者关注的核心问题。
最近,欧洲统计局公布了欧盟27国财政赤字的情况,数据显示,在过去的第二季度中,各国政府的财政情况依然不容乐观,赤字有继续扩大的态势。这暗示欧洲各国正在背负更多的债务来刺激经济,这或许对给未来的经济走势带来潜在的不安定。
这份报告称,欧盟27国在第二季度总共产生了508亿欧元的财政赤字,相比较第一季度的348亿欧元和去年同期的447欧元,增幅明显。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第一季度就有政府坦言需要实施有计划的财政收缩政策,一味通过借债来刺激经济是不合理的。但是,在第二季度的统计数据中,投资者并不能观察到赤字收缩的迹象。按照现在财政赤字的增长速度,2010年欧盟27过财政赤字将达到GDP的4.0%以上,这对于政府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
法国工业和制造业情况良好,数据显示工业产出环比增长0.9%,制造业环比增长1.4%,增长势头强劲,法国可能继德国之后为欧元区制造业提供新的推动力。意大利7月工业产出虽然差于预期,但依旧保持增长态势,并且第二季度GDP增长修正值,同比去年上升1.3%,经济增长平稳。上周末,《巴塞尔协议III》经各国官员讨论后,确定了若干细节,其中“一级资本覆盖率”上升至7%,明显高于前一版协议的要求,但低于年初时市场预期。新协议对银行业带来明显的压力,但由于实施的期限尚远,短期内影响有限。
近日达成的《协议III》虽然对银行资本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同样给予银行更长的过渡期,因此短期内对全球银行业的冲击有限,并且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投资者对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担忧,市场的风险偏好情绪短期内会有所升温,因此短期来看这一协议的达成对黄金和美元的影响都偏空,周一晚间美元兑主要非美货币下跌已经是最好的印证,而黄金由于自身基本面仍然利好,周一的走势虽然也受到一定压制,但整体而言较美元表现更强。中长期来看,金融监管的逐步加强将会大大降低金融危机重演的可能,有利于减缓金价的波动性,改变其目前走势独立的特征,不过金融监管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在欧美银行信贷机制明显改善、经济前景明朗乐观之前,金价仍将易涨难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