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红灯信号是带有强制意义的禁行信号,遇此信号时,被禁行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被禁行的行人须在人行道边等候放行;机动车等候放行时,不准熄火,不准开车门,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自行车左转弯不准推车从路口外边绕行,直行不准用右转弯方法绕行。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灯色
最早的时候只有红、绿两种颜色,后来经过改良后,增加了一盏黄色的灯,红灯表示停止,黄灯表示准备,绿灯则表示通行。之所以采用这三种颜色,用这三种颜色作为交通讯号也和人们的视觉结构和心理反应有关。
人的视网膜含有杆状和三种锥状感光细胞,杆状细胞对黄色的光特别敏感,三种锥状细胞则分别对红光、绿光及蓝光最敏感。由于这种视觉结构,人最容易分辨红色与绿色。虽然黄色与蓝色也容易分辨,但因为眼球对蓝光敏感的感光细胞较少,所以分辨颜色,还是以红、绿色为佳。
交通信号灯并不是随意设置的。
科学依据
交通信号灯
根据光学原理,红色光的波长很长,穿透空气的
能力强,而且比其他信号更引人注意,所 以作为禁止通行的信号,采用绿色作为通告信号,是因为红色和绿色的区别最 大,易于分辨(红绿色盲毕竟是少数)。此外,颜色也能表达出一些特定的含 意,要表达热或剧烈的话,最强是红色,其次是黄色。绿色则有较冷及平静的 含意。因此,人们常以红色代表危险,黄色代表警示,绿色代表安全。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基本内容
交通信号灯
道路交通信号灯是交通安全产品中的一个类别,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交通状况的一种重要工具。适用于十字、丁字等交叉路口,由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控制,指导车辆和行人安全有序地通行。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分类功能
1、绿灯信号
交通信号灯
绿灯信号是准许通行信号。按《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2、红灯信号
红灯信号是绝对禁止通行信号。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红灯信号是带有强制意义的禁行信号,遇此信号时,被禁行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被禁行的行人须在人行道边等候放行;机动车等候放行时,不准熄火,不准开车门,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自行车左转弯不准推车从路口外边绕行,直行不准用右转弯方法绕行。
3、黄灯信号
交通信号灯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黄灯信号的含义介于绿灯信号和红灯信号之间,既有不准通行的一面,又有准许通行的一面。黄灯亮时,警告驾驶人和行人通行时间已经结束,马上就要转换为红灯,应将车停在停止线后面,行人也不要进入人行横道。但车辆如因距离过近不便停车而越过停止线时,可以继续通行。已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要视来车情况,或尽快通过,或原地不动,或退回原处。
4、闪光警告信号灯
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
过。这种灯没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有的悬于路口上空,有的在交通信号灯夜间停止使用后仅用其中的黄灯加上闪光,以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前方是交叉路口,要谨慎行驶,认真观望,安全通过。在闪光警告信号灯闪烁的路口,车辆、行人通行时,即要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守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路口的通行规定。
5、方向指示信号灯
方向信号灯是指挥机动车行驶方向的专用指示信号灯,通过不同的箭头指向,表示机动车直行、左转或者右转。它由红色、黄色、绿色箭头图案组成。
6、车道信号灯
车道灯由绿色箭头灯和红色叉形灯组成,设在可变车道上,只对本车道起作用。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7、人行横道灯信号
交通信号灯
人行横道灯由红、绿两色灯组成。在红灯镜面上有一个站立的人形象,在绿灯面上有一个行走的人形象。人行横道灯设在人流较多的重要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两端。灯头面向车行道,与道路中心垂直。
人行横道灯信号有绿灯亮、红灯亮两种信号,其含义与路口信号灯信号的含义相似,即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其他资料
信号灯光源
LED(发光二极管)是近年来开发生产的一种新型光源,具有耗电小(电流只有10~20mA)、亮度高(光强可达上万个mcd)、体积小(直径最小可达3mm)、重量轻(一颗发光二极管仅重零点几克)、寿命长(平均寿命10万小时)等优点。现已逐步代替白炽灯、低压卤钨灯制作道路交通信号灯。
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指标
1、输入额定电压:220V±10% 50Hz
2、输入功率:红(黄)圆盘≤12VA,绿箭盘≤15VA
3、发光强度:≥400cd,角度≥30°
4、发光色谱:红色628nm、黄色589nm、绿色505nm
5、工作温度:-40∽+80℃
6、外壳防护等级:防尘 IP5X 防水 IPX3
8、 电气参数:平均功耗≤10W/15W/20W;额定电压AC176―264V,50HZ;绝缘电阻≥500M∏;耐压1500VAC
9、 光源性能:发光强度≥3000cd/m2 ;色度R628nm,Y590nm,G505nm;可视角度≥30°,光源寿命≥10万小时,可视距离≥400m ;
10、发光面大小:灯面发光面发光直径300mm,400mm(国标)
11、 外壳防护等级:IP53 耐温-40℃--75℃
12、 灯盘为组合式结构,可任意组合
设计要求
1、标准:符合GB14887-2003标准。
交通信号灯
2、外观设计:外观专门为LED光源所设计,结构为超薄人性化,外形美观,工艺精细,便于多种组合安装。
3、透光设计:透光镜片的外表面采用倾斜面设计,不易积尘。
4、外壳材料:外壳采压铸铝或聚碳酸酯(PC)材料与硅橡胶密封件,具有防尘、防水、阻燃、抗老化特点,使用寿命长。
5、光源:光源采用进口芯片四元素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具有亮度强,使人易于识别。并且具有寿命长、节能效果好。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控制方法
可以分为定时控制、感应控制、自适应控制。
定时控制
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机均按事先设定的配时方案运行,也称定周期控制。一天只用一个配时方案的称为单段式定时控制;一天按不同时段的交通量采用几个配时方案的称为多段式定时控制。
最基本的控制方式是单个交叉口的定时控制。线控制、面控制也都可用定时控制的方式,也叫静态线控系统、静态面控系统。
感应控制
感应控制是在交叉口进口道上设置车辆检测器,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由计算机或智能化信号控制机计算,可随检测器检测到的车流信息而随时改变的一种控制方式。感应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单个交叉口得感应控制,简称单点控制感应控制。单点感应控制随检测器设置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半感应控制和全感应控制。
自适应控制
把交通系统作为一个不确定系统,能够连续测量其状态,如车流量、停车次数、延误时间、排队长度等,逐渐了解和掌握对象,把他们与希望的动态特性进行比较,并利用差值以改变系统的可调参数或产生一个控制,从而保证不论环境如何变化,均可使控制效果达到最优或次优控制的一种控制方式。
遵守规则
行人
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
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自行车三轮车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信号灯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便利交通运输,维护交通安全,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的人员、车辆驾驶员、市民以及临时来往城市的一切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第三条 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等部门的车辆管理人员和乘车人员,不准迫使、纵容驾驶人员违犯本规则。
第四条 遇到本规则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五条 驾驶车辆,赶、骑牲畜,都必须在道路的右边行进。
第六条 没有经过当地公安局的同意,不准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七条 铁道与街道交叉的路口,必须安装护栏等安全设施。
交通信号灯_交通信号灯 -相关新闻
黄灯很忙
2013年元旦,“黄灯很忙”――1月1日零时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来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争议颇多。
交通信号灯
这争议,一方面是因为扣6分的“重典”。学过交规的人知道,驾驶员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一年内记满12分就要重新参加培训并考试,也就是说,如今只要闯两次黄灯就得到交管部门“回炉”了。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一些车主看来,要保证不闯黄灯有时真是强人所难。根据现行规定,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便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反之,如果任何一部分都没有越过停止线,就只能刹车。然而,机动车开在路上都是有一定时速的,就算刹车踩得再狠,要停下来也需要一定距离,因为惯性使然。物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停车视距”,即车辆从发现障碍物,采取制动到完全停止的距离。有专家做了测算,以每小时40公里的车速行驶,汽车的停车视距是45米,如果减去一个车身长度,要在停止线前停止就需要40多米;30公里的时速行驶,停车需要25米;20公里需要15米。
现实中,很多路口的信号灯均没有倒计时,也就是说,黄灯什么时候会亮无法预料。为了保证不闯黄灯,驾驶员必须提前几十米便将车速降到极低以便随时可以停下,可如此一来,通行效率恐怕又成了问题。突然亮起的黄灯,必然带来突然踩下的刹车,难免造成追尾。不闯黄灯或许可以自己控制,但不被追尾谁能保证?
黄灯的作用究竟是什么、黄灯亮时到底该走该停,恐怕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此前还有车主因为闯黄灯被罚而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能通行。”如今有关部门以闯黄灯引发诸多交通事故为由对这种行为给予严惩,其初衷当然可以理解,毕竟比通行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行安全。
这些道理车主们都懂,从媒体这几天的报道来看,大家也在尽量配合着新规的执行,早早地减速慢行。然而,针对这一问题的争议还在继续,深圳等地明确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网络上,网友纷纷吐槽“闯黄灯”,汇报着追尾的“倒霉经历”,交流着早早将时速降到20公里以下的经验,同时批判着有关部门的“不谙世事”、违反牛顿第一运动定律(惯性定律)、拍脑袋决策等等。重罚利剑高悬之下,昔日的“勇夫”败下阵来,可这似乎包含了太多不满和无奈。
新华视点的认证微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黄灯很忙”,这背后有人们对如此规定是否科学、是否尊重行车规律和现实的怀疑,但更多的恐怕是对某些现实问题的焦虑。比如,焦虑自己万一黄灯亮了停不下来怎么办?并非有意为之却不得不面对严厉的处罚是不是有些冤?焦虑自己可能被追尾或者追尾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焦虑本已时常拥堵的交通状况因为人们纷纷减速慢行而更加恶劣……
大家对出行效率、行车安全、处罚是否正当的焦虑,都是对自身权利的焦虑。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的焦虑,是对公权力面对涉及公众利益问题时该如何平衡的焦虑。而这样的焦虑在此前不少公共问题的处理上,人们早已领略一二。
闯黄灯当然可以重罚,但前提应该是可以确定黄灯何时会亮,“随时会亮”的逻辑实在有点儿荒唐。就拿此番同样被加重处罚的遮挡号牌、开车打手机等行为来说,只要驾驶员注意,这些行为都可避免,违法可能面临的后果、风险都是驾驶员自己可以控制的。而要避免闯黄灯,显然没这么简单。
闯黄灯当然可以重罚,因为路上行人的生命是天,但有关部门在立法之初是否做过科学评估,是否将中学课本已经告诉我们的“牛顿定律”原理融入科学立法之中?
“黄灯很忙”,不是人们一味地抱怨和吐槽,而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焦虑”。
“民意亮起黄灯,权力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