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卫东,男,汉族,四川新津人,1963年3月生,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函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
付卫东_付卫东 -工作分工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付卫东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防邪、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主持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联系城市管理局。
付卫东_付卫东 -人物简历
现任中共崇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81.11-1984.11湖南清县80513部队服役;
1984.11-1985.07新津江北纸箱厂厂长;
1985.07-1987.01新津县顺江乡企办室副主任;
1987.01-1992.07新津县顺江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2.07-1994.08新津县五津镇经委副主任;
1994.08-1995.12新津县五津镇镇长助理、经委副主任;
1995.12-1997.10新津县五津镇政府副镇长;
1997.10-1997.12新津县五津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1997.12-2003.02新津县五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6.09-1999.06四川省委党校函院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8.09-2000.07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修班学习,1999.09-2001.12四川省委党校函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3.02-2004.04新津县五津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4.04-2004.12新津县五津镇党委书记、川浙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2004.12-2006.11新津县五津镇党委书记、五津街道党工委书记、川浙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2006.11-2006.12崇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崇阳镇党委书记;
2006.12-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