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限购政策 房产限购令 房产限购令-概述,房产限购令-各地实施

房产限购令指的是自2010年10月以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厦门、宁波、福州等地纷纷发布的房地产调控“限购令”。限购令规定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房屋限购令_房产限购令 -概述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

2011年11月19日,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报告》指出,明年3季度中央政府可能逐步放松“限贷”,然后放松“限购”,但房地产下行仍是调整的基本模式。

具体措施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房屋限购令_房产限购令 -各地实施

北京


房产限购令

中国“房产限购令”是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中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房产限购令”。

2011年02月16日,北京出台楼市调控15条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上海

2010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公布最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深圳

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2011年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又发布了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南京

2010年10月12日下午,落实国家房产二轮调控的“南京版”细则(以下简称“宁五条”)低调出台。

“宁五条”中关于契税的调整与国五条保持一致,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南京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还明确,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福建省

福州

2010年10月10日,福州市政府下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重点规定福州市户籍的每户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新商品住房、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补充通知》规定,从即日至2010年12月31日,暂时实行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仅可在福州市五城区内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针对能够提供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仅能于福州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房贷方面,各商业银行将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以及暂停发放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福州市本地居民购房贷款。

厦门

2010年9月末,厦门市国土房产、金融管理、税务等7个部门在国庆前夕联合下发了有关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浙江省

杭州

杭州市于2010年10月11日出台的限购令中规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该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存量住房。无论哪里人,无论一手房二手房,都只能买一套。

宁波


限购令家庭或限新买一套房

宁波于2010年10月9日发布的限购令,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而外地户籍家庭,要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买1套,否则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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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2010年国庆后出台的《温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明确规定,一个家庭在温州范围内限购一套新开楼盘住房,多买的新房将无法进行登记备案。限购令起作用的期限为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公开资料显示,房价中国排名第一的温州,从2010年6月到9月,已经连续4个月商品住宅零开盘。这不仅因为温州地少,也有开发商和房产新政的博弈成分。

房屋限购令_房产限购令 -影响


限购令让投机者止步二手房

2010年,中国房产“限购令”成为楼市调控的有力“武器”:继2010年5月份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房产“限购令”之后,厦门、深圳等城市也相继跟进,可能会有更多城市加入进来。

但自北京的“限购令”颁布5个多月以来,成交量不降反升: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北京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5%,且上升势头一直延续至今;《北京晨报》10月7日报道,2010年国庆长假前5天,北京已有2234套房被买家锁定。同时,“限购令”还引发了办假离婚、假身份证、假社保证等应付招数。

2011年11月19日消息,10月份一线城市房价全线下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北京和深圳均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广州下降0.2个百分点,上海下降0.3个百分点这是国家统计局昨天(18日)公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也是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首次出现全线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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