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地处大理州中部点苍山之西。漾濞县总面积1957平方公里,设3镇6乡65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有彝、汉、白、回等17个民族,总人口101775人。漾濞县辖3个镇、7个乡:苍山西镇、漾江镇、平坡镇、富恒乡、太平乡、顺濞乡、瓦厂乡、龙潭乡、鸡街乡。
漾濞县_漾濞县 -历史沿革
漾濞县漾濞古称“样备”,初为部落名,后为巡检司名,今为自治县专名,均得名于境内大河漾濞江。1912年,以样备、打牛坪二巡检司故地及云龙、洱源的部分边远插花地设置漾濞县,设县之初属蒙化厅,1914年属腾越道,1929年直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属大理专区,1956年改属大理白族自治州。1958年撤销并入大理市,设漾濞区,1961年复置县。1985年6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漾濞县,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同年11月1日举行成立自治县庆典。漾濞因盛产优质泡核桃,1995年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漾濞县城2001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1949年至1979年主要发展概述
在建国前,漾濞少数民族一直处于在政治上受压迫,在经济上受剥削的地位。建国后,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等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民族问题,为各民族和平团结、平等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1949年公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人民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1951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派出的中央民族访问团到漾濞对各族人民进行民族平等、团结教育访问,进一步消除了历史上遗留的民族隔阂,增强了民族之间的团结。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国家根本大法的贯彻和实施,使境内的各少数民族彻底获得了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尤其是彝族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广大彝民走过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等发展道路,1960年后农村组织形式演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实行“同工同酬,评工记分,按劳分配”的管理制度。
1949年10月至1956年9月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解放后的1950年1月1日,漾濞县新旧政权交接仪式在县城举行,旧县长张耀宗手捧国民党漾濞县政府大印、供职人员花名册、档案及物资清单等,交给新任漾濞县人民政府县长赵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