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基本概念
商业医疗保险
(Insuranceformedicalcare)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属于健康险。健康险不仅包括补偿由于疾病带给人们的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补偿疾病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且对分娩、伤残、死亡也给与经济补偿等。而商业医疗保险仅针对投保人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一种健康险。
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高,保障程度低。虽然医疗保险的投保价格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但经营此项业务的许多保险公司仍然亏本,主要由两种现象导致:一是逆选择,即投保者在得知自己得病时才去投保,并以各种手段瞒过保险公司的检查,投保后保险公司不得不依照条款支付其医疗费用。
二是道德风险,即病人和医院联合起来对付保险公司,采用小病大治、开空头医药费的方式,使保险公司支付高额费用。在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人不住院,只在医院虚开床位的骗取保险费的方式。
我国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共同支撑的健康保障体系。项医改确定,单位为职工交纳其工资总额的6%作为统筹基金,职工看病所需费用超过本地年平均工资的10%的,统筹资金开始为职工支付费用,但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左右。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投保渠道
网上投保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内出现一批在线投保比价平台。消费者只要乐意,就可以在网上查到险种的基本内容,例如承保范围、保障金额、保费、时效等等。轻松填写一些基本资料,选择想要投保的险种就可以完成投保。[1]代理人服务
虽然越来越多的投保渠道纷纷登场,可比较传统的代理人制度依然有它的优势。代理人对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非常了解,而且也有不少保险公司积极对自己的代理人进行财务规划等培训,使得代理人能够针对客户不同的职业、年龄、家庭结构等因素,设计比较完善的保障方案。同时,选择通过代理人购买的另一大好处是可以得到续期、理赔等售后服务,形成长久的合作关系。
保险代理公司
如果说,由于保险代理人只能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其中不免存在言过其实、不够客观的方面,那么保险代理公司则可以推荐不同公司的险种,让消费者有个比较,也能比较客观地分析险种,更好地满足投保人需要。这种产品间横向比较使投保人选择的范围更加广泛。这也是保险代理公司的最大优势。
保险经纪公司
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而经纪人则是投保人的经纪人,考虑的是投保人的利益。从这一点上不难看出,保险经纪公司比代理人或是保险代理公司来得更加客观些。这样,更有利于投保人找到合适的保险组合,不受代理人或者代理公司偏好的误导。
银行投保
通常在银行销售的保险是设计比较简单,消费者容易理解的储蓄、分红型保险,而需要仔细研究条款的健康险、长期寿险等产品,在银行柜台上很少见到。在银行买保险非常方便,只要当场签保险合同即可,在费率上通常会低一些。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特征
1、实物补偿。这与许多人想象的现金补偿是完全不同的,参保人一定要知道,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后,只有在患病后需要到医院就医治疗才可享受商业医疗保险带来的利益。虽然商业医疗保险的目是给予参保人员经济补偿,但却是以医疗服务的形式呈现给投保人员。也就是说,参保后,即便你生病住院,你得到的不会是现金补偿,而是这些现金购买的医疗服务。这一点是大家必须首先一定要弄清楚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如何实现。
2、非定额补偿。这是商业医疗保险的又一个主要特征。参保人员患病后可享有到医院就医,享受医疗服务的待遇,其经济水平或者社会地位这些因素不会对就医构成影响。但由于病种、病情的差异,每个患者所花费的金额是不相同的,也因此获得的保险公司的补偿也并不相同。这一点,投保人也必须清楚,并非你购买的保险价格越高获得的补偿就越多,补偿金额是由病情决定,而非投保金额。
总之,商业医疗保险的特征主要有两个,即实物补偿和非定额补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可以获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社保的不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主要问题
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高,保障程度低。
虽然医疗保险的投保价格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但经营此项业务的许多保险公司仍然亏本,主要由两种现象导致:
一是逆选择,即投保者在得知自己得病时才去投保,并以各种手段瞒过保险公司的检查,投保后保险公司不得不依照条款支付其医疗费用。
二是道德风险,即病人和医院联合起来对付保险公司,采用小病大治、开空头医药费的方式,使保险公司支付高额费用。在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人不住院,只在医院虚开床位的骗取保险费的方式。我国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共同支撑的健康保障体系。新医改确定,单位为职工交纳其工资总额的6%作为统筹基金,职工看病所需费用超过本地年平均工资的10%的,统筹资金开始为职工支付费用,但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左右。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保险种类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各大保险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也顺应形势,逐渐多了起来。那么,商业医疗保险究竟有哪几大类险种,它们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时有何具体规定?下面对医疗保险险种作了简要概括:
普通医疗保险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特种疾病保险
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如何报销
报销范围
商业医疗保险只对承保对象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报销,而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不同的。部分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若已从社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赔偿,保险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进口药、特效药、特护病房等),此类商业医疗保险同样不能报销,其作用仅在于对社保报销后,对需按比例自负的部分进行赔偿。而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则规定,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都可按比例或在一定免赔额后,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材料准备
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赔付事件所需准备的材料不同,一般来说,商业门诊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三种材料: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4.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5.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6.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报销流程
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赔付事件所需准备的材料不同,一般来说,商业门诊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三种材料: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商业住院类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4.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5.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6.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注意事项
近年来频繁曝出地方社保基金亏空的消息,因此,国家大力鼓励企业和个人投保商业保险,通过商业保险补偿医保不足、为无医保群体提供医疗保障!大家可以看看慧择医保无忧保障方案(住院计划),可提供住院医疗保障,填补了目前的市场空白,为无医保人群提供了高性价的医疗保障方案!特别适合全职妈妈、无业、自由职业、父母、农民用户投保。为提高您商业医疗保险报销的速度,建议您在理赔前先了解以下四大事项:1.商业医疗保险报销属于实报实销型的,如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前,已在单位或其他保险公司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已报销费用在核算时就予剔除。2.商业医疗保险在报销时通常需要提供原始发票。3.部分商业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报销往往会设有免赔额的限制,一般来说,低于免赔额部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报销的。4.商业医疗保险投保时应主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主要作用
利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验证明,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我国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实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利于促进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和改革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相辅相成的重要方面,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可带动医药卫生产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在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通过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改善医疗保险的风险控制机制,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利于满足健康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逐步增强,对健康保障的需求也日益高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国50城市的保险需求调查表示,居民对健康保险的预期需求高达76%,在各类人身险种中居第一位。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不仅可以满足人们t=1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减少人口老龄化趋势对社会基本保障的压力,还可以通过提供医疗管理服务,有效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利于拉动消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商业医疗保险通过建立疾病风险保障和建立经济补偿制度,解除人们疾病风险的后顾之忧,促进健康消费,利于人群消费结构的转变,改善已经形成的超储蓄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倾向,增强消费信心,拉动消费,支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如何选购
险种要适合自身情况
首先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的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女性医疗保险、各种津贴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等。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10种,涵盖了癌症、瘫痪、脑中风、尿毒症等一些常见的重大疾病。
津贴保险又分为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种。住院医疗保险是指住院时以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按百分比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的险种。女性医疗保险是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而设计的妇科疾病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多涵盖了按日定额支付住院津贴和一些特殊疾病或手术等类补偿。
进行险种组合
买之前先做一份保险计划。一般说来,一种保险产品的功能总有一些侧重点,不可能包含所有的保障。所以在买保险时,要请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代理人为你做一份能全面满足保障需求的保险计划,达到交费较低而保障全面、收益较高的目的。
注意保险条款的特点
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都规定有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或180天,在观望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再如住院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都有免赔额,如果你的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不能获得赔偿。
又如投保人履行如实告义务,把被保险人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了解真实情况,从而判断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并且不退保费。
商业医疗保险_商业医疗保险 -区别社保
首先,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其次,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再次,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