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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碘_补碘过量 -卫生部明年将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但少数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高水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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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以来,卫生部多次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初步形成了调整现行食盐加碘量的意见,并于2008年经由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讨论通过。目前正按程序报送食品添加剂标准专业委员会审核,随后向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申请报批。据估计,有关调整方案将于2010年上半年正式公布。
补碘_补碘过量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将现行加碘量适当下调,精确度更高,浓度更适宜;如果碘含量仍不适合某些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应由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酌情做出适当调整,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这种调整思路重在贯彻“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高碘地区和某些患甲状腺疾病或其他不宜摄入过多碘的病人供应不加碘食盐。
补碘_补碘过量 -甲状腺癌与食盐加碘有关的说法缺乏证据
针对“部分地区甲状腺癌增多与碘盐过量有关”的说法,流行病学专家认为,从全球范围看,近年来包括甲状腺癌在内的多数肿瘤都呈上升态势,但是甲状腺癌的发病机理迄今并不清楚。因此,专家认为,甲状腺癌与食盐加碘存在某种联系的推论依据不充分,缺乏令人折服的有力证据。相反,采取补碘干预可使甲状腺癌向低恶性转化已被广泛认同。
补碘_补碘过量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
成人每日碘摄入量为150―300微克。欧盟和美国的医学研究所讨论了成人碘摄入可耐受上限,并分别指出可耐受上限为每日600微克和1100微克。我国碘盐平均含碘量为30毫克/千克。按每人每日摄入盐5―10克计算,每日摄碘量约为150―300微克。扣除烹调和人体代谢的损失,碘的摄入量不会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
2009年,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发布《公告》称:大量事实证明,在科学监测下补充适宜量的碘,从多方面提高了人群的健康水平。补碘的益处远远大于碘过量引起的相对较小的风险。 《公告》指出,在推荐的碘摄入量范围内,随着碘摄入量的增加可能出现轻度甲状腺功能亢进,它通常会发生在因长期碘缺乏而预先就存在功能性自主性甲状腺结节的病人身上,这只是一过性的。而明显的碘致性甲亢这一副作用仅仅出现在严重碘缺乏人群并快速过量的补碘后。
补碘_补碘过量 -绝大多数高碘地区已停供碘盐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995年以来我国建立和完善了碘缺乏病监测系统,包括每年开展1―2次覆盖所有县的碘盐监测,对碘盐浓度、用户水平碘盐覆盖率和非碘盐进行动态监测;每2―3年开展一次以省级为单位的碘营养和病情监测,对碘盐、尿碘水平、甲状腺肿大率等进行动态评估;一年一度进行碘缺乏病高危地区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适时对防治策略进行了必要调整。
据调查,我国有3098万人生活在高碘地区,截止到2008年10月,已有山东、河北、江苏等6个省份82个县647个乡镇的高碘地区停供了碘盐,覆盖人口2831.79万人,占高水碘威胁人口总数的91.4%。目前,我国已在绝大多数的高碘地区停供了碘盐。
补碘_补碘过量 -全民食盐加碘使儿童智商总体提高近12%
我国是地球化学性普遍缺碘的国家之一。20世纪60―80年代水碘普查和局部调查证实,我国31个省区市普遍为外环境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在我国流行广泛且危害严重。
1993年,我国确定了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战略,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使碘缺乏病防治有了法律保障。
1995―2005年开展的5次全国碘缺乏病调查表明,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由1995年的39.9%上升到2005年的95.4%,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20.4%下降至2005年的5.0%。2007年对全国2737个县(市、区、旗)进行了碘盐监测,居民碘盐覆盖率总体达到97.1%,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4.3%。
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实践证明,碘缺乏病是一种病因明确的可预防性疾病。
专家指出,我国缺碘地区尚有5%―10%的人口未能食用合格碘盐,仍在遭受碘缺乏危害。西藏和海南两个省(区)整体处于碘缺乏状况。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中国每年约有121.9万新生儿没有得到碘保护。我国2008年的监测表明,全国还有344个县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这距国务院要求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2009年5月,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由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四省市,低调展开。原本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近期,南方尤其是沿海城市开始对全民补碘进行反思,一家媒体甚至提出了惊人的“碘盐致病”一说。
在全民补碘政策实施15年之后的今天,来自民间和医学界自主补碘的呼声越来越高。甲状腺疾病频发是否与碘营养过量有关?中国食盐加碘“一刀切”政策或将面临深层次的调整。
补碘_补碘过量 -食盐加碘是国策
我国曾是最缺碘的国家
中国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多人口缺碘,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
于是,1994年,全民食用加碘盐,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类似,作为一项国策在中国强制推行。当年国家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除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山东和河南是全国八个高碘省市,可不需强制推行加碘盐,其余省市食用盐均强制加碘。而实际上,一些地方盐业公司为追求利润,在高碘地区也一律销售碘盐。
补碘_补碘过量 -甲状腺疾病剧增
碘过量被视为重要因素
在“食用加碘盐,健康全家人!”标语传播下,各地碘营养的复杂情况被严重低估。在全国范围尤其是沿海地区,食盐加碘政策受到越来越严重的质疑。
天津、沈阳、福州、广州、上海等城市,每年都有大批医学调查表明甲状腺疾病正在剧增,而碘过量被视为一个重要因素。
浙江大学医学院教授崔功浩说,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这意味着,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惊人的220~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划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线。
补碘_补碘过量 -碘添加量需要因地制宜
“在全民补碘的大运动背景下,5亿碘充足人口的健康被完全忽视了。”崔功浩说。大城市和沿海地区本身属于轻度缺碘地区,人群膳食结构中蛋白质和富碘食物较其他地区多,全人群食盐加碘浓度有下调的余地。
今年5月,卫生部专门就碘盐问题紧急召开会议,决定在浙江、福建、辽宁、上海四地展开“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普查。普查提出的方针即“科学补碘,分类指导”。中国营养学会副秘书长杨月欣解释,“分类指导”就是指碘在食盐中的添加量应因地制宜。
事实上,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滕卫平领导的科研小组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一个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的影响”的项目,得出的结论显示:缺碘和富碘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2002年的“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滕卫平教授领衔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法规
补碘_补碘过量 -补碘知识
补碘应适量
碘存在于自然界中,人们主要从饮水、粮食、蔬菜和周围环境中摄取。4岁以下的婴幼儿每天需碘量为70微克,成年人平均每天需150微克,孕妇和乳母每天需200微克左右。
儿童缺碘会导致智力低下、身体矮小,成人缺碘会乏力、身体浮肿,导致地方性甲状腺肿,俗称“大脖子病”;碘摄入量过多也会对健康产生副作用,甚至引起碘甲亢以及其他甲状腺疾病。
补碘_补碘过量 -食用碘盐注意事项
1.缺碘地区的居民必须科学、长期地食用加碘盐,否则,一旦停用碘盐,碘缺乏病就会复发。
2.每次购买碘盐不要太多,因为时间久,碘元素易挥发。
3.放碘盐的容器应为加盖的,并放置在干燥、遮光、避高温处。
4.在菜肴将起锅时再加入碘盐,不要用碘盐爆锅、长炖、久煮,因碘较易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