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于2011年7月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有效期为2012年08月01日生效。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现批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2012_住宅设计规范 -规范
2011年《住宅设计规范》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
【有效期】2012年08月01日生效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6.6.4、6.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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