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 va^rs!ika 或 vars!a,巴利语 vassa。意译为雨期。为修行制度之一。又作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结夏、坐腊、一夏九旬、九旬禁足、结制安居、结制。
安居_安居 -安居的涵义
梵语 va^rs!ika 或 vars!a,巴利语 vassa。意译为雨期。为修行制度之一。又作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结夏、坐腊、一夏九旬、九旬禁足、结制安居、结制。印度夏季之雨期达三月之久。此三个月间,出家人禁止外出而聚居一处以致力修行,称为安居。此系唯恐雨季期间外出,踩杀地面之虫类及草树之新芽,招引世讥,故聚集修行,避免外出。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四,解释安居之字义,即形心摄静为安,要期在住为居。
安居_安居 -安居的来源
安居之制始行于印度古代婆罗门教,后为佛教所采用。于长阿含卷二游行经、佛本行集经卷三十九等中,记载释尊与弟子安居修行之事迹。僧伽罗刹所
安居
集经卷下等,则列举出释尊于四十五年间坐夏之地名。关于释尊在成道后与弟子第一次举行安居之地点,诸经典所说不一,然一般多以鹿野苑为第一次安居之所在。又据善见律毗婆沙卷三载,阿育王之子摩哂陀与诸比丘在锡兰(今斯里兰卡)支帝耶山(巴 Cetiyagiri)之迦那迦室(巴 KaN!t!aka)坐夏三个月。至今锡兰等南方佛教诸国仍依照律之规定而行安居之制。
据十诵律卷二十四所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等出家五众应行安居,优婆塞、优婆夷在家二众则可不行安居。又出家五众中,比丘与沙弥一起安居修行,比丘尼与沙弥尼、式叉摩尼一起安居修行。于巴利律藏大品入雨安居犍度(Vassupana^yika-kkhandhaka)等中,规定比丘等若不行安居,则堕恶作(巴 dukkat!a,突吉罗)之罪。
安居_安居 -安居的场所
关于安居之场所,四分律卷三十七安居犍度举出树下、小屋、山窟、树空、船上、聚落等处,或依牧牛者、压油人、斫材人等安居。五分律卷十九安居法则禁止于无救护处、冢间、空树、皮覆屋、露地处安居。又于安居前,须先修治房舍,并将房舍、资具等物公平分配予大众。至于分配日期,据摩诃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