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秘密作文300字 少年的秘密有谁知300字的作文

看着苏白写她的葵花少年。

一刹那,某些刻意遗忘的东西从脑海中以一种绝决的方式直逼心脏而去。瞬间,支离破碎。

想起那个少年的皓白洁齿,温柔眉眼。

_______写在前面

我的小秘密作文300字 少年的秘密有谁知300字的作文

Part1

顾小莫声音散淡的说,小暖,我要去海南,看碧海蓝天,找天涯海角。

我低下头看着脚尖,微微泛红。这双红色高跟鞋是偷穿姐姐的。我轻轻恩了一声。抬起头,正好看见顾小莫转身离开的身影。

我呆呆站在原地,看他纯白色的身影渐渐消失。

之后蹲下来脱了高跟鞋,脚跟已经起的水泡。顾小莫就是这样无敌的一个人。

回到宿舍,小以轻描淡写的说,去送他啦,看见我双手拎着的高跟鞋。恨恨的念叨,顾小莫,那个呆木头。小暖,喜欢他你会受伤的。

我幽幽的说,我已经受伤了。

小以,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

顾小莫,他其实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酷爱白色棉质T恤,喜欢天南地北的乱跑,不知归期。偶尔神精质的坏脾气,只有我从来都不生他的气。这次,他依旧丢下了我,独自离开。

这些,从来都不是秘密,所有的人都是知道的。

可是,我也知道,包括小以在内不知道的秘密。

Part2

一个人的日子总是无聊的,我每天都靠着顾小莫的记忆过活。

小以也一改往日的活泼,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尽管她极力掩饰,却还是被我一眼看穿。

小以第一次见到顾小莫时说,这男的怎么长的这么帅,存心祸害咱们。后来知道,顾小莫是我的青梅竹马,亦是我喜欢的人时,张牙舞爪的向我扑过来,死小暖,你怎么可以喜欢上那个呆木头。

是啊,顾小莫,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不解风情的木头。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你,独独就你不知道。

你说,你要去找天涯海角。可是你知不知道,我的天涯海角一直都是你呀。

Part3

当我和顾小莫走过无数次的木槿开了又败了的时候。

顾小莫终于回来了,带着列车上的疲惫和海水淡淡的咸味。

看着顾小莫的清晰眉眼,洁白皓齿,恍若隔世。

顾小莫说,小暖,我回来了。天涯海角,其实就是一块石头。

顾小莫,你说这话的时候,一脸委屈。

看着你瘦消的脸庞,我的心慢慢紧缩。眼泪大滴大滴滑落。

你一阵惊慌,小暖,你怎么呢。谁欺负你了。

你慌乱中将我抱入怀里,传来淡淡的肥皂香味。

Part4

转眼间,又临考试。

日子过的铁马冰河,我和小以彻夜啃书。

而顾小莫还是一副懒散的模样。看天光暗淡时的大雨,听暮色四合时的落雪。

终于挨过这段兵荒马乱的日子。

寒假将置,我和顾小莫一起回家。先将小以送上车,小以满脸不舍的踏上汽车。

这个冬天,我和顾小莫一起走过长长的街。一起看灿烂短暂的焰火。一起吃热腾腾的饺子。一起看大年三十的春节晚会。

顾小莫。我知道小以也喜欢你后,我也只不过是难受罢了。可是此时此刻你知道我是那么绝望么。

三十那天晚上,天空里放着灿烂的烟火。夜空下,看着你孩子气的表情,我突然想将这一切告诉你,事实上我也的确做了。你皱着眉头细细的说,小暖,我不相信爱情。

我强颜欢笑说,逗你玩呢,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你这个木头呢。

顾小莫,我该怎么办。你的一句话,就打破了我长久以来的坚持。

Part5

后来,这件事,我和顾小莫有默契般的绝口不提。

小以也变的有些患得患失。我知道她也被顾小莫拒绝了。

顾小莫,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我是真的很想问你,这一切你都是知道的,对不对。可是,你为什么要我像个傻瓜一样的爱上你。

毕业后,顾小莫去了江南。那个霉湿的可以埋掉所有东西的地方。

走之前,他说,以前的种种你都忘了吧。

顾小莫,你怎么可以这样轻描淡写的就将以往给抹杀了呢。

就算,我的姐姐那样伤害过你。你怎么可以将这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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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三国(一)

少年的秘密有谁知300字的作文 | 2013-11-01 12:24

除了自我介绍,纯属虚构希望读者喜欢

自我介绍:我是一个被亲戚申请到美国的初中生,无语啊,一位美国有多好,有种被骗了的感觉……

万圣节快到了,开心的我一次一次被老师骂的心碎……

从校巴下来之后,突然一辆大卡车撞过来,当场晕了过去,醒来之后,我大叫:“我X,美国校巴的安全措施也太差了吧……”看了看四周,好多人围着我,我问:“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众人被我说走了,大笑几下看看自己,“我X,怎么……”无语啊,这么多人把我当成要饭得了,钱粘在我衣服上……不过也是,我带的这几元美金在这里起不了作用,找家银行先,哇塞,一个头上包着黄头巾的小哥,我说:“大佬,这种打扮我还没见过,你以为你是三国里的黄巾兵?”,突然一箭飞过,射死了他,哇塞,我问那位杀手是谁,他说他是黄忠,我看了看他的衣服,我问难道这里是三国时代?,他说:“什么三国时代,我乃蜀国大将黄忠,这位少年怎么穿成这样?”之后他说那人是个强盗,假扮黄巾军,额,我就和他说有种带我去见刘备,他就带我去见了关羽。

见到关羽,发现张飞等人也在,就是不见刘备,我问刘备呢?他们说先考察我,然后我的目光转向关羽,哇,大红枣,众人大笑,关羽也跟着笑了笑,之后我就和他们说明了一切,还给了他们我最后的三块钱……众人终于相信,带我见了刘备,额,刘备本性不改,还在编草鞋……我问现在战争到了什么时候了,愤怒的张飞说一个小孩口气这么大,你懂什么,我说:“我懂的比你多,我可是上知500年下知100年的朱大爷。”众人大笑,他们告诉我说已经想打赤壁战了,现在想讨论谁去杀曹操,我和他们说:“曹操对关羽有恩,绝不可以让他去。”关羽有点愤怒,然后在我的说明之下,关羽放弃了战斗的念头,终于,在刘备等人的配合下,让曹操被杀。

哈哈,好日子来了,刘备让我做他的军师,但是我说我当副军师,诸葛亮比我厉害(但我早知道了诸葛亮是有点阴谋的),刘备同意了,司马懿成立了一个国,我决定再次联合孙权去攻击,诸葛亮和刘备都赞同,没想到孙权拒绝了请求,并发动海军攻击,我让张飞和关羽都回来了,以免他们两战败,刘备气愤又闹出事来,让他们修炼几年,让马超带领两万陆军守住边界,司马懿注意到了我的存在,派了几名刺客,可惜,诸葛亮早就料到了,派赵云把他们杀了,并坚守我的卧室,这一点让我更注意到诸葛亮想背叛了,后来诸葛亮决定让庞德做代理军师,自己想带领七十万大军出征,我偷偷的告诉了刘备可能诸葛亮想背叛,刘备就是不相信,还让他带走了马超、黄忠、马岱,之后诸葛亮很快杀了司马懿,并秘密约我到合肥讨论,我带了赵云和两万骑兵过去,原来是想和我创建一个国家的,早料到会这样,终于,我说了不,马岱突然冲出来,和赵云死拼,他哪里打得过赵云,赵云三两下就解决了他,诸葛亮趁机逃走,让五万骑兵追我,原来马超还是站在蜀国这边的,带领着归于蜀国的三十万大军,保护我回蜀国,没想到诸葛亮立即招兵买马,重建了高达五十万的大军,加上司马懿的军队一共九十万,马上向蜀国进军,庞德知到诸葛亮会这样做,派了射手支援,终于把他们打退,但是诸葛亮军队多人,我们只有五十万都不到,怎么打?按老办法,我让刘备联合孙权,他无聊,还是不肯,说他就六七十万大军怎么打?他真笨啊,我们两军加上来不就多人了?结果诸葛亮迅速把他给解决的了,哈哈,两者打仗必有一伤,还来个两败俱伤,而且诸葛亮中了毒箭,不出三年必死无疑,但我想到他会用招把他的寿命加多,就让刘备乘胜追击,果然杀他个大败,诸葛亮吐血而死,三国统一。

marrero middle (Unite States of America)初二:朱国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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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少年的秘密有谁知300字的作文 | 2013-11-01 12:24

春风还没有带着一点温暖,冬天的脚步还不曾离去,偶尔遗留下一丝丝的寒意。晚冬的寒冷空气中又夹杂着几分温暖。不知为什么,我有些讨厌这晚冬,也许是我太过忧郁了,这里的冬季既没有冬天的寒意逼人,亦没有银装愫裹,春季不是春天,而我对这早已没有了兴趣。

提起笔,我原来的思绪想川流不息的母亲河一样断流了,想严冬的大雪一下子冻结了一座沉睡的城市没有两样。多愁善感是流水,潮起潮落,随波逐流。寂寞、忧愁的心情又有谁能够了解?悄悄话又能向谁倾诉?恐怕只有星星知我心,愿意做我最忠实的听众。青少年不知道愁的滋味的我几时又懂得了感伤?常常一个人对着漫天星烁的夜空发呆,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何为人哉?”

安慰只会让人更觉悲伤,我不是一位坚强男孩,有泪不会轻弹,强忍着即将要夺眶而出的泪水,重新拾起失落的心情,让新的一年杂一漫漫岁月里逐渐冲淡忧愁的苦涩味。

或许我不应该独自面对忧愁的洗礼,或倾诉,或将这个秘密告诉同窗岁友。但我却选择独自承当,只为了一个不完整的梦。忧愁上一因为缺少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体验。对着静静的夜空遐想或许是最好的解忧方式,因为天的浩瀚能让人忘却一切的尘事忧愁,给人无尽的力量与精神,那时我的心灵舞台不再是忧愁作为主角,而是成为快乐的空间……

#4楼回目录

天魔神谭15

少年的秘密有谁知300字的作文 | 2013-11-01 12:24

彷佛是父子天性,当御莱绽放出他生命的最后一丝光华时,逃出原曙成的翰罗一行人均不约而同的回身望向那在无数灯光的城中,那闪耀无比的黄色光芒中,连昏迷中的亚?也醒了过来。 直至光芒消失,原曙城再度恢复平常的样貌。 一股莫名的热泪,在众人的眼框中溢出。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阵心悸,彷佛他们最亲近的人已消逝,脱口而出:“我儿(爸爸)!” 无法遏止的热泪及心悸,使的他们几乎数次想要转身再度回到城中,即使这是如何的不智的行为。 但他们毕竟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即使明知御莱可能已是凶多吉少,翰罗还是强忍悲痛道:“走吧!” 转身的那一瞬间,亚?彷佛看到爷爷的身影在这一转身中,苍老了二十岁。 忍悲含痛的一行人开始了他们艰苦的流亡生涯。 整整一整年,翰罗一行人花了平常人五十倍的时间,由华那邦公国首都原曙城,一路躲躲藏藏,潜逃到公国北方边境,与奇兰楼联盟衔接的奇华森林中。 号称奇武大陆中,最大,最神秘的奇华森林,其面积就有华那邦公国三分之一大,是冒险家的圣地,武术家、魔法师的试练之地,更是无数穷凶恶极罪犯的犯罪天堂。 森林呈不规则椭圆形,由外而内分为三个部分,森林最外层五到十公里之间,称为森林市镇,散布无数的空地及天然与人为的道路,平常人即以这些大空地上的市镇及道路穿梭其中活动。 第二部份为靠近中央约十到十八公里处,被称为试练之地,充斥着无数奇岩怪林,及无数魔兽(野生的残暴攻击性幻兽),只有进行修练中的武术家,魔法家,躲避仇家的人、盗贼、犯罪者等才会到这。 第三部份,以森林中央为圆心,二十六公里的范围,只有视死亡为无物,追求财宝,追求刺激的冒险者才会踏足的地域,被称为中央魔域。 亚?一行人就在一年后踏足到这块中央魔域。 在这一年中,一行人可以说以九死一生还不足以形容他们的经历。 刚开始逃亡的一个月中,亚?一行人还因代念追击的人皆为一般不知真相的士兵,当拒敌时都还手下留情。 但一个月后,他们由路人口中获知,德野王退位由皇太子-黎安.艾塞斯继任为皇,是为公国第六十七代皇帝-黎安王,原皇帝德野王退位为太上皇-德野.艾塞斯,暂时垂帘听政一年,辅助新王治政。 新皇黎安王即位当日发布三大政令,其一:通告全大陆,原斯达克公爵一家宣布为公国永远政治通缉犯,任何人得予格杀勿论,不论生死,擒(杀)一人得千万公国金币,擒(杀)两人以上给于除千万公国金币外,视人数多寡而给予伯、子、男爵之爵位。 堪称是有史以来的最高赏金,令无数人前仆后继。 其二:宣布对斯达帝国建立兄弟国之交往。 令整个大陆情势一日之间作一番大变革,更激起无数的暗流。 其三:以军政大臣,右相扈伊.碧.达捷为首等二十九人,作一番职务上的大调整。 扈伊担任公国贵族议会会长,实是明升暗降,知晓内情的都知是因他不肯透露出原曙城“黑夜烈日”当夜的事情经过,只肯说出御莱已死,其余人等逃走,造成德野王不满。 因此德野王才会藉新王登基便,调整人事,行明升暗降之举。 另外在大多数人没注意之处,有着一则人事命令:“查纳肯.席瓦因对国有功,特令担任为公国万骑长,给予公国子爵之封号。”属名是黎安王。 亚?等人当然不知道这和新王登基及斯达克家成为公国永远通缉犯,或公国和斯达帝国建交比起来算是小到不足以重视的新闻。 但是光听到由扈伊亲口告知全国御莱死亡的消息,这就足以让亚?一家人陷入无比悲凄中了。 自听到这消息后,一方面全家人不敢相信,一方面却也更加激起对德野王及扈伊的痛恨,连带也恨起这他们出尽了大半生力量去保护的华那邦公国。 不久之后,大量意图那天价般赏金的杀手,冒险者,猎头者,罪犯甚至是一般的平民,开始对他们伸出魔手,毕竟千万公国金币足叫人享受三辈子还花不完,爵位更能叫人名利双收,有谁不会眼红的。 于是,亚?一家除了要躲避黎安王派出的追兵外,还要应付蜂拥而至的的大量猎人头者。 明叫阵,暗偷袭,毒、猎杀,种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尤其是众多贪图赏金中的人当中,实在是不乏奇能异士,每当亚?一家以为已躲过追兵时,他们又从他们意想不到的地方冒出来,对他们施以各种手段。 终于使的全家人都冒火,手下不再留情,不管对方是杀手,是罪犯,是冒险者,是猎头者,甚至是平民,只要意图不轨者-杀!怀有恶意者-杀! 但这似乎是不足以吓阻他们,于是,亚?等人又采取更激烈的手段,只要是对敌,一律杀尽对方一兵一卒,毁尸灭迹,断绝追踪者用以追踪的机会。 如此一来总算是减少不少的追兵。 但,厄运之神似乎并不算就此放过他们,他又给这颠沛流离的一家更严竣的考验。 亚旭判断出,他们身上所中之毒竟是传闻中,斯达帝国皇家密毒-“灭魂香”,一种让主人吃下去会逐渐腐蚀主人的身体,虽不至于会立即让人死亡却会叫人活在衰老死亡的阴影中,而且更会产生一种对幻兽有极大的伤害的剧毒,这种剧毒会随着幻兽依附在主人身上时传到幻兽身上,伤害幻兽,让幻兽越来越虚弱,最后至死为止,而其主人一生都将再也不能拥有另一只幻兽。 一发现身中的是如此恶毒的毒药,翰罗等人几乎是绝望了,那等于是宣判他们的死刑,更别提想要报仇了。 最先死去的是亚华的火狮.狮炎,狮炎死于逃亡后第三个月;再来就是翰罗的光虎,于隔月也步上狮炎的后尘;接着是亚旭的狂风之狐,再第五个月时也步上死路;最后的幻兽-亚若的碧水雷鹰于第七个月的一场战斗中也魂归冥府。 在失去雷鹰后又碰上另一群隔山观虎斗,捡便宜的猎头者时,全家人几乎已是绝望了。 但是,命中注定斯达克一家的厄运连死神都抵不过,在最危急的时候,一直依附在亚?身上的贪狼星感受到亚?的危机,再度不待命令的由亚?身上脱出,以第一原始型态跟三个兽幻铠及一个魔幻铠决一死战。 看到这一路上一直由众人守护的亚?,忽由身上跑出那只不知何时竟被众人遗忘的幻兽,勇猛的挡在众人身前,众人不由再生信心。 终于在众人齐心合力之下,在浑身是伤几乎毙命的情况之下,解决这次危机,将所有猎头者毙命。 众人拖着疲惫的身心躲到隐密处,才由亚?说出这贪狼星来历及奇异之处,还有当日众人没有看到的,贪狼星在遭遇苇诺的血煞时所产生的怪事。 既有这一丝生机,翰罗等人不由重燃希望,重新制定脱逃计划。 面对敌人时,由亚?指挥贪狼星迎敌,众人则是负责保护自己,让亚?无后顾之忧。 毕竟斯达克一家每一个都是当世之雄,虽失去幻兽,身中奇毒,无法迎敌,但结阵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当计划讨论完后,看着亚?及贪狼星稚嫩的脸孔,翰罗不禁悲从中来,一家人的生死竟全压在这才刚满十六岁小孙子及一只刚才近入成长期的幻兽身上! “天呀!我一家是作错什么事,让你要如此的惩罚我斯达克一家?”仰天长啸,翰罗终于发出了他的不平、不甘、不愿的滔天恨意。 连带着,亚华、亚旭、亚若这三个硬汉也跟着悲从中来,落下了自御莱死后,逃亡五个月来的第一滴眼泪。 一旁的亚?虽也一样眼角含泪,但他却无法让这颗眼角的泪水就这样落下,因为现在并不是他哭的时候。 爷爷,三位兄长的生死之责已落在他的肩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必须是一个男人,一肩挑起他的责任。 五个月的逃亡生活早已教会他什么叫做现实,学会认清环境,现在他该做的是如何让家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活下来,该想的是要如何保护他们的安全,因此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地方可以容许他哭。 “总有一天”,亚?心中暗暗许下诺言,总有一天,当他将家人带到一处安全,一处可以让他安心的地方,他一定会投身爷爷及哥哥们的怀中,好好的痛哭一场,现在不是落下眼泪的时候,现在“他、绝、对、不、能、哭”。 当亚?开始担任家人的保镳时,他并未体认到,这七个月的日子对他有多大的助益,虽然它是如此的艰辛,如此的困难,如此的痛苦,如此的难熬。 在这七个月之中,他拼了命的提升自己,除了睡觉及赶路时,全部的时间,他都用在修练天心真气上,到了后期,甚至亚?也学会了如何在日常行动及睡觉中一样的修练天心真气,即使功效不像他每一次连续运行三十六次循环那么大,但他仍不愿放弃任何能提升自己的机会与时间。 而且更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天心真气提升到令他足以保护家人的地步,他甚至还放弃了修练精神力的部分,除非头痛欲裂到他无法忍受时,才不得不修练精神力的部分。 因为这样的决心,使的亚?的天心真气在逃亡第九个月之后已能让他在没有“铠”的情况之下,和普通着铠的人作战斗,其提升的速度让翰罗等人几乎不敢相信。 但亚?并未以此而满足,他能持续的卖命的尽其所能,不断的提升自己,更期待着贪狼星进入变态期、成熟期。 但现状却使的亚?失望了,一直到他们到达中央魔域时,贪狼星皆未能进入成熟期,但在这段时间中,并不光是亚?有所成长,贪狼星也在快速进步中。 在逃亡后半期中,贪狼星一直以着被他们打败的追击者的幻兽的幻兽结晶为食,无意中解决亚?因全部提升力量而在无余力提供它成长的能量的问题。 半年的时间,贪狼星同样以快速的速度成长,短短的半年间,它已成长到站立起来时已到达亚?的腰际,一身会随着日、月光而呈现出金、银双色的灰白长毛及双目瞳孔,修长而有力的四肢,尖而锐利的獠牙及爪,勇猛而机警的姿态,稍微差一点的铠或装甲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令亚?在困苦的生活中是感到唯一欣慰的事。 唯一的遗憾就是贪狼星一直迟迟未进入成熟期,令亚?大为之失望。 既然贪狼星一直不进入成熟期,亚?只好诉之其余途径来提升自己的战斗能力。 几乎发狂似的,亚?不断的学习着各种招式,爷爷、三位哥哥的招式,很快的就让他学完了,但亚?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当中七成以上的招式,都是必需结合幻兽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招式的威力,并不符他现在的需求,于是,亚?有把脑筋动到其他方面。 每一次,当他们将追杀者歼灭时,亚?等人都会搜索追杀者身上的物品,藉以从中获取逃亡所需的粮食、饮水、及金钱。 当亚文学会祖、兄的技艺时,他搜索的东西又多了一项。 身为一个猎头者、罪犯、冒险者,每一个人几乎都是将他们最珍贵的东西随时带在身边,当他们死于亚?手中时,这些被他们列为珍贵的东西理所当然的就落入亚?的手中,其中不乏一些珍贵的宝物,当然也是有一些所谓密传的武功密笈。 亚?的目标就是这些密笈,当然,这些秘笈有好有坏,有高有低,有些亚?用的着,有些用不着。 但亚?一律不分好坏,不认高低,不管用不用的着,一拿到这些秘笈,亚?就死命的记了下来。 他的想法是,不管是好是坏、是高是低,能用的上的当然是最好的,用不上的也没关系,只要他多了解敌人一分,当他再次碰上相同类型或使用同一种技巧的人时,他就多一分胜算。 就是这样的想法,让亚?渐渐地积少成多,等他和家人到达中央魔域时,他所知的武技已不下百多种,这还是他后期因获得相同的密技机会大增所致,毕竟,他可是以一己之力,经历八百余场有形无形的生死决战,保护家人走到这的。 踏进中央魔域,一如往常,亚?走在最前面,再他身后十公尺处,亚华、翰罗、亚若,亚旭走在一起,贪狼星在最后十公尺处四下巡逻。 此时若有认识他们的人在这,一定无法将这一群人和一年前意气风发的斯达克家联想在一起。 经过一年被追杀、悬赏,颠沛流离的日子后,亚华变成了一个野人似的人,也一些亚人可能还比他还像一个正常人,走在他身后的翰罗同样被颠沛流离的生活变的比他实际年龄老了三十岁以上,看来好像是一个百岁老人,再加上他思儿成疾,变的有点疯疯癫癫的,时而清醒时而痴呆,亚若则是因为腿上的旧创及一身的伤病,使他现在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加上身怀旧疾,像个垂危的病人,亚若在四人中算是改变较少的,只是生活的困苦,让他受成皮包骨,脸上有着一条于一次战斗所留下的大伤疤,令他看起来像鬼多于像人。 但若要算改变最多的首当是亚?,身上只简单的穿着分布轻是白是灰的短袖单衣及黑色长裤,身形因为勤练天心真气的缘故,一年来长高了二十几公分,高瘦而结实,浑身肌肉看来就像隐藏着无穷力量,一年来八百多场的生死决战让他浑身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经年的精神紧绷,使他的脸孔成熟的像个历尽沧桑的中年人,完全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的样子。 最叫人讶异的要算是他那一头头发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或死的巨大压力,无止尽的耗用心力强迫自己学习无数的知识,再加上他未依母亲的话去修练控制自己迅速增长的精神力,而只是一昧的强加压制,因而不时有着地狱般的强烈头痛不断地侵袭着他。 导致和家人到达中央魔域时,亚?那头因没修剪而已长到肩背的黑色长发竟全是一根根如银丝般的白发。 一个有着十七岁实际年纪,三十岁般沧桑的脸,九十岁白发的一个人,那就是亚?现在的样子。 逃亡一年的代价对亚?一家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所幸这一切快过了,他们已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一座恒古以来一直罕有人迹的森林地区-奇华森林的中央魔域。 看一下四周暗无天日的密林一眼,浓密的林木几乎将天上太阳的光芒完全遮住,只留下一丝丝光线从偶然透出的枝叶隙缝中曳下,照亮他们的四周,让他们得以继续前进。 算一下日子,距离上一次的战斗已过了半个月了,这是这一年来最长的一次,也许已经摆脱了追杀者的追踪了。 不过亚?还是不敢大意,谁也不敢肯定说这些阴魂不散的追杀者会不会再度像以前那样,莫名其妙的又从他们背后出现。 即使自从进入中央魔域以来他们已有半个月的时间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除了他们一家以外的人类了。 沿路上,除了半个月前解决一群见利起意的冒险队伍后,这里就再没有见过任何人了。 而且那一次的战斗是因那几个冒险者看到他手中有一颗用来照明的十公分大的珍珠所致,并不是因为认出他们是斯达克一家的原因。 看一下家人,亚?察觉到爷爷及三位哥哥都已经疲惫的举步维艰了,时间也差不多近傍晚了,是该找一个过夜的地方了。 突然眼光注意到一个地方,那一个隐藏在三棵大树之间,要不是亚?正好站在这位置的话也无法瞧见的一个隐密地洞洞口。 打个手势,亚?要家人原地休息,心念一动,一声低吼传来,贪狼星已经一头钻进那个洞中了。 亚?闭上双眼,与贪狼星建立起强大而无间的精神联系,在脑中,浮现了贪狼星进入洞中后的所见所闻。 这是一年来,亚?和贪狼星发展出来的能力,他和贪狼星之间并不需要特别的动作,贪狼星自然而然的就能感应到他的想法而加以回应,这使的当他们身处战斗中时,能以密无间隙的动作相互配合,达到异体同心的效果,歼灭敌人。 而当亚?专心特意的与贪狼星建立起精神联系后,他就彷佛化身成贪狼星一般,可以随意指挥贪狼星的动作,并且贪狼星的所见所闻都会在他脑中浮现,靠着这一奇技,亚?不知带领家人躲过多少次的死亡关卡,危险陷阱了。 看到亚?身上发出淡淡的银色光芒,亚华及亚旭互望一眼,知道他又在运用贪狼星不知在搜索什么了。 老实说,要不是身在逃亡中,想必他们这小弟一定会震惊整个大陆的吧! 从来不知道有任何人像亚?那样对武道有如此优异的天份,彷佛像是专为练武而诞生的,配合上他那几乎不要命似的苦练,几乎每一分一秒他都身处在进步中,虽说仍尚未成熟,但只要加以时日,亚?必定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 不过有一点令他们百思不解,亚?身上似乎隐藏有多的秘密好像连他本身也不明白。 就拿现在他身上这银光来讲,他们已不知多少次,看到亚?身处危机绝境时,身上每每会发出那银光,只要银光一出现,亚?就彷若拥有神助般,大发神威,将敌人打的落花流水,但当他们问他时,亚?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知这好像是和亚?拥有的精神异力有关。 就再他们思考时,亚?以面带喜色和去探索完的贪狼星走过来。 来到他们面前,亚?高兴道:“爷爷、哥哥,贪狼星发现了一个好地方,也许我们可以在那地方定居下来。” 一听到亚?如此一说,众人不由精神大振,早在进入中央魔域后,他们就一直再找一个能定居的地方,只是一直未能如意,现在亚?这一说,众人哪有不欢欣鼓舞的。 当下不顾休息,急道:“亚?快快!快带我们去!” 毫不犹豫,亚?及贪狼星一马当先,在前头领路,亚华等人跟在他们后头,往那地洞走去。 看到这地洞时,亚华等人不由赞叹一声:“好个隐密的洞口。” 只见这山洞两侧生长有三颗百年大树,生长的位置恰好将这洞口遮的十分隐密,再加上一丛丛的杂草及藤蔓,要不是亚?刚才站的角度十分恰到好处,恐怕也不能发现这地下的洞口。 来到洞口,亚?等人习惯性的小心翼翼的不破坏洞口原先的景致,进去地洞中。 仅入洞口后是一条绵延而下,不知去到何处的半人高地道。贪狼星在前,亚华等人在中,亚?殿后,在贪狼星的带领下,弯曲着身体,慢慢前进。 走了大约过了半小时后,终于这地道开始逐渐宽高起来,众人的脚步也逐渐的加快。 不一会,众人终于走出了这漫长的地道,看到眼前的景象所有人不由呆住了,眼前的景象叫人真不敢相信。 在经过绵延直下的地道,众人皆知现在已是身处于不知多深的地底下,但,地下怎们会有阳光? 当最后的亚?走出地道后,他看到家人们全呆在地道口,当然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因为当他第一次借由贪狼星的眼睛看到这里的景象时,他也是呆住了,几乎是不敢相信。 所以不等命令贪狼星做一仔细的搜索就迫不及待的带他们来到这。 亚?仔细的看一下四周,发现这真是一个超大的地下洞窟,初步估计约有将近二千公尺的面积,四周岩壁直往上到近二十公尺的顶上才合拢。 整个地窟呈现一个不规则的半圆形,光线是来自于地窟顶端,有着无数的孔洞,一条条的阳光从那些小孔中曳下,照亮整个地窟,亚?似乎可以感受到地窟中充满阳光的温热,真是不可思议。 大概是因为有阳光的关系,地窟中生长了无数的植物,一点也不像是个阴冷的地窟。 那些植物看起来简直是一个小森林,不但有许多的林木,花草,甚至还有一条蜿蜒整个地窟的小溪,最不可失议的是有一个占了地窟约五分之一面积的小湖。 这个地窟简直是自成一个小天地,也难怪会叫亚?一家人看呆了。 看到这样的一个奇特而美丽的地方,所有人的疲惫似乎在一瞬间都不见了。 只见亚华等人全都展现出一个一年来几乎不曾有过的大大笑容,像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一样,四下飞奔着,就连翰亚?也不例外。 当一家人全都累了,集中在地道口后,身为大哥的亚华,再看了一下三位弟弟一眼后,又看了一下身处痴呆中的翰罗。 清清喉咙高声道:“你们觉得这些地窟怎么样?” 亚若点点头,首先道:“大哥,这地方实在真不错,真想在这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不知道可不可以?” 亚旭也道:“我认为亚若所讲的没错,这地方既隐密又十分舒适,也许我们可以考虑把这当成我们暂时隐居的地方。” 一听最有识见的亚旭都这们说了,众人不由目光一亮,静待亚华的决定。 亚华考虑一下,见到众人期盼的眼光,再想到这一年居无定所的日子,令他也不由新生厌倦了。 于是在亚?三人的目光下,亚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道:“好吧!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了!” 众人欢呼一声,终于有家了! 欢欣鼓舞的众人马上找了一个依靠小湖边的平地,搭起了一个小棚子,暂时作一个休息的地方,这时由外面透进的阳光已经逐渐消失了。 但是,亚文等人却又见到一番奇特的美景。 原本照亮地窟的阳光消失后,洞窟不但没如他们所想的陷入黑暗之中,反而在地窟的四壁及顶端,开始发出淡淡的蓝光,柔和的蓝光不但照亮黑暗的洞窟,而且更增添一种柔和迷离的景致。 看到这种景象,众人不由陶醉在这与白天完全截然不同的美景中,令人神醉情迷。 但是一振大煞风景的怪异叫声有如金铁交鸣声,由湖中传了出来,惊醒了沉浸在美景中的亚文等人。 亚?最先反应过来,一个飞身强先移位到哥哥们的身边,面对湖中警戒,摊狼星也出现在亚文身边。 众人朝湖中一看,在湖的正中央,据他们约十五公尺的地方,浮现一颗巨大的头,看起来约将近有一公尺大,有点像蛇头的样子,布满白色的鳞片,最奇异的地方是它的头顶上有着一跟一公尺长的圆形白色尖刺。 亚若惊呼道:“这是什么怪物?” 没有人能回答他,因为没人见过这种怪物,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是传说中的白金角蟒。” 众人一看,翰罗不知何时又恢复正常神志,而且还从那临时的小棚子中出来,该正是他回答亚若的疑问的。 众人先是高兴,翰罗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神智清晰了,不由的各叫了几声“爷爷”。 翰罗道:“有事待会再谈,我们先离开这座小湖吧!不要去刺激它,不然事情就糟了!” 一听翰罗这样说,亚文等人忙放轻动作的后退,直退到看不见白金角蟒的地方,众人才又停了下来重新聚在一起。 翰罗看一下正一脸担心他的四个孙子一眼叹道:“这些日子以来辛苦你们了。” 一听翰罗这样一说,亚文等人目框不由一红,又听翰罗道:“这些日子以来,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做些什么事情,整天脑袋昏昏沉沉的,不但拖累你们还让你们照顾我,爷爷真是对不起你们。” 亚华忙道:“爷爷你别这们说嘛!只是爷爷你现在怎么又变好了?” 翰罗道:“不知怎么搞的一来到这地方,我的神志就开始逐渐清醒起来,不但觉得老毛病没了,而且还连以前神智不清时做过的事都记起来了,我自己也想不通。” 听翰罗这样一说,亚?四人也才注意到爷爷双目清澈,神志远比以前发病时短站的神智清醒不同,看来好像完全痊愈了。 这一点叫众人十分高兴,希望翰罗是真的全都痊愈了。 突然,白金角蟒在湖中又是传来一声怒吼。 翰罗闻声脸色大变,急道:“遭了!白金角蟒发现我们闯进它的洞穴中了,现在它发怒了。” 亚?疑道:“爷爷!那白金角蟒到底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你这么紧张?” 翰罗苦笑道:“白金角蟒不是什么怪物,它是一种极为凶猛的幻兽,它的角是世上最坚硬的东西之一,它的口能吐出白灼之焰,也能吐出酸液,生有四爪,形似龙蛇之类,全身生有强韧的鳞片,刀枪不入,动作更是快速,有人传说四圣兽中的青龙就是白金角蟒的一种。” 亚闻不由一皱眉,那只白金角蟒真有这么厉害?他有点不相信。 翰罗见到亚?的样子,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叹道:“三十年前,我有一次行军也是到这奇华森林的外围森林城镇中,当时也是碰到有一座城镇中传出有白金角蟒的危害消息,当时我第一次派出一支百人小队前去歼灭这支做乱的白金角蟒,谁知,百人小队一去不回,全数被那只白金角蟒杀光,于是第二次,我又亲自带队五百人前去围剿,那一次,五百人只剩下不到两百人回来,大多数的人全死在那只白金角蟒的火焰及酸液,还有那支无坚不摧的独角上,令我记忆犹深,所以刚刚我一回过神后,虽不知发生什么事,但一见那白金角蟒就立即认出来了,而且,这只白金角蟒比我当时围剿的那一只至少大了一倍有余。” 亚华四人听到这白金角蟒真的如此的利害,那不是叫他们放弃这一个地方了吗? 哪他们可真的很不甘心,也不愿意就这样的放弃这一个那么好的地方。 看到四个孙子全都摆出一个跃跃欲试的样子,翰罗心中不由十分的奇怪问道:“你们是怎么了?” 经过亚华一番的解释后,翰罗才知道他们已经选定这地方作为他们将来定居的地方,而且他一听说这地方真的那么隐密,翰罗不由也跟着怦然心动,但问题是那一只白金角蟒。 一边的亚文干脆道:“爷爷,哥哥,我先去试试,如果真的打他不过我们在另想办法。” 说着,招呼道:“小星,我们走!” 不待翰罗反对,他就和贪狼星快奔到正由湖中爬到案上的白金角蟒前面,不由分说,和贪狼星一人一狼合力一击将那足有十公尺长的白金角蟒再度打下湖中。 翰罗急道:“这孩子怎么这心急,这白金角蟒可一点都不好惹,而且更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力敌的。” 亚旭安慰道:“爷爷您别急,现在的亚?可是不容小觑,就算没有兽幻铠,跟以前的我们比起来可是一点都不逊色,所以你别急,先让他试试也好,如果真的不行,我们再另想办法。” 翰罗皱眉暗道:“就算真的是亚?进步很多,也不能让他一个人就这样有勇无谋的前去挑战呀!” 但看到亚华等三人一副对亚?信心十足的样子,翰罗在也说不下去了,只好高声道:“亚?注意白金角蟒口中吐出的东西,不要让它缠上或用独角打中你,它的弱点在眼睛。” 不用翰罗提醒,亚?那在生死中历练出来的战斗第六感已经告诉他绝对不能太靠近白金角蟒。 而当他击中白金角蟒身上时,只觉滑不溜手的,力量打在它身上好像在替它搔痒一样。 令亚?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一边的贪狼星处境也如亚?一般,口咬、爪撕,白金角蟒全不当一回事。 反而更激起白金角蟒的凶性,发出一声嘶吼,大嘴一张,一道炫目亮丽的白色光焰直射而出,朝亚?射去。 亚?大吃一惊,忙扭身避过,让这道火焰在他腰际外半公尺处射过,即使如此,亚?仍可以感到白色火焰那炙热无比的焰力。 叫亚?吓出一身的冷汗,这时刚好翰罗的警语传来。 亚?立即叫道:“小星,用针毛射它的眼睛。” 贪狼星长哮一声,浑身长毛无风自动,颈上的毛发竖起,有如一根根的钢针,一甩头,数十根针毛射出,一一击中白金角蟒的头,其中数根正好打中它的眼睛。 果然立即见效,痛的白金角蟒再度狂吼一声。 这钢针是来自苇诺的血煞的,一年前,贪狼星因为要保护亚?,所以将血煞的触手吃下去,当时亚?和贪狼兴建立精神联系时,感觉到贪狼星正分析着血煞的触手,当时虽不知贪狼星有何作用,后来在战斗中,亚?发现贪狼星竟能将全身的长毛或柔或钢,而且还能伸长或射出,这等于是变相的拥有血煞触手的能力,亚?百思不解,但贪狼星拥有这样的能力他当然是很高兴,因此也就不再研究为何贪狼星有这样的能力了,只是在这一年中,贪狼星在也没有再度展现这样的能力了。 因此当此时,亚?会叫贪狼星射出钢针,一看见效,亚?不由十分高兴,再接再厉,又教贪狼星再射出几波的针毛,只可惜这次失效了。 白金角蟒已沉入水中,针毛射入水中立即威力大减,更何况白金角蟒身在水中,不易瞄准,贪狼星这些针毛算是白射了。 亚?见白金角蟒潜入水中,心中暗暗一惊,他可不认为它会这样就算了。 于是,亚?将贪狼星唤到身边,目光泛出金银双色,他已用上神魔眼来查看白金角蟒的行踪,但是他失望了,原本清澈的湖水已被白金角蟒弄得混浊无比,任由亚?用尽目力都看不出白金角蟒的行踪。 这时,突然一道白光由亚?站立的地面冲出,亚?性而再前一刻中感觉到地下传来一阵异样的震动,所以在白光冲出时,他以一个跳跃,向后退了几步,同时亚?闻到一股腥酸难闻的异味冲鼻而入。 暗道:“不妙!” 原来那从地下冲出的不是什么白光,而是白金角蟒头上的独角。 白金角蟒竟利用它那根无坚不摧的独角,从湖底钻到地下,然后由亚?的脚底下冲出地面,同时对亚?吐了一道腐蚀酸液。 亚?大惊之下,用全力扭身后退,瞬时间,横越过五公尺的距离,和白金角蟒遥遥相对。 亚?暗地里出冷汗,刚才差一点就躲不过白金角蟒的连续双击。 而这时,亚?也才看清白金角蟒的全貌。 全长超过十公尺的庞大身躯,通身布满白色鳞片,头部似蛇,长颈,身体处涨大,一条占了它全身一半的长尾,四肢看来十分粗壮而有力,上四指爪,一双泛出血红色的目光正以一种十分凶恶的眼神盯这亚?,完全忽略站在亚?身后二十公尺处的翰罗等人。 这是当然的,窝被侵入,又让亚?这侵入者打的眼睛好痛,一股熊熊的怒火在白金角蟒心中燃烧,这时的它眼中除了亚?外在没别人,显然它已把所有的债全算在亚?的身上。 感应到白金角蟒从眼中散发出来对他的那一股强烈愤怒及杀意,亚?部由苦笑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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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波

少年的秘密有谁知300字的作文 | 2013-11-01 12:24

蝶,原本是没有魂魄的,它的生命,宛如烟花,华丽而短暂。那一年,蟠桃盛宴,观音姐姐微觉醉意,便步入天庭的后花园,时有百花齐放,有无数的蝴蝶在那里翩翩起舞。观音姐姐正看得入迷,百花仙子翩然而至,叹息道:“这些蝴蝶,美则美矣,一旦生命终结,便俱化尘土,一丝痕迹也不留。”趁了醉意,观音姐姐笑道:“这有何难。”取出净瓶中的杨柳枝,一扬手,杨柳甘露如玉珠般洒向众蝶。“若它们能将这甘露化为内丹,便可化为女形,长存于世。”……许多年后,三界中出现了诸多的女子,她们个个容颜甜美娇俏,背生蝶翼,三界诸人将她们称之为——玄彩娥一我的名字叫唐司妮,与我一同出来的姐姐妹妹们,多以换上了新衣挥着她们至美的双翼飞来飞去,眩人眼目,惹人爱怜,我却依然是那身初来的的淡蓝裳。伴着我的,是一只兰色的狗狗,我叫它做:兰娃娃。那天,在建业城中,它的主人正将它摆摊出售,那是个看起来很凶很凶的魔族少年,头上的双角闪着刀刃的光芒。看着颤颤兢兢卧在那儿的兰娃娃,他怒道:“再卖不出去,我就将你送到王屠夫那儿。”我忍不住走了过去,看了看它,它已有36年的修练了,却只学会了一个本事:反震。它的主人将它摆了30万的价。暗暗摸了下钱袋中那几张银票,我记得好清楚啊,一张20万的,是帮主刚奖励我跑商的,还有就是一些碎的银子了。叹了口气,正欲走开,有什么拖住了我,低头一看,兰娃娃轻轻咬住了我的裙角,满眼的哀求。它不会说话,却听得懂,它不想去那个可怕的地方。这种眼神,我曾在我的兄弟姐妹的眼中看到过。抱起它,我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银子,卖尽了所有的体力。夜,很深了,已是深秋,凉意渐浓,用最后的活力烹饪出几个包子喂了兰娃娃,寻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我将身子伏在它暖暖的茸毛里,沉沉睡去。清晨的阳光有些刺眼,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便见一张脸正靠近了来,吓得我一声尖叫,飞了起来。这张脸的主人也给我吓了一跳,站在那儿,疑惑地说:“我有这么可怕吗?”摸了摸自己的脸,又道:“我长得应该吓不着人吧。”定下心神,我看了看这张脸,长得不仅不吓人,应该可以说是很英俊、很讨人喜欢的,只是,我这么一个大姑娘,睡在这儿给人看到,岂不是很丢人。想到这,我有脸上不禁一热,强声道:“我累了在这休息一会,你干嘛吓我。”心有不甘,又补上一句:“你以为你长得很好看嘛!”那少年瞪大了双眼,道:“我哪有吓你?我只是想浇一下我养的玫瑰花儿,谁想到就瞧着一个大姑娘睡在我家院子外,当然要瞧上一瞧了。要不然。”他坏坏地笑了笑:“万一有官府经过,以为我谋色害命啊什么的,我可担待不起,”这臭小子,居然当我是死人,还说什么谋什么害命,气死我了,偏生想不出堵他的话来。转眼瞧了瞧四周,天,昨夜我寻的那僻静地方居然真是人家的院墙,好大的一片宅子,再打量那少年,那一身黑衣虽然不起眼,却价值不菲,还有那腰间的斩妖泣血,怕也不是寻常人带的起的。少年见我不低头不语,笑嘻嘻地向前一步道:“喂,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有钱人家的子弟,游戏人间,我见得听的可不少。戒备地向后一退,我冷冷地说:“对不住,不知道睡在你家院墙外了。”说完就想离去。那少年一怔,刚想说话,宅子里冲出一个银彩华裳的少女来,拉着他便跑,嘴里喊道:“快走,小橘子给人在江南野外追杀,快去帮忙。”少年给她拉得急奔,却回过身来,从怀中掏出一物,准准地丢到我的身上,扮个鬼脸便跑的没影了。这下,却轮到我在发怔了,拿出他扔给我的东西一看,原来是个锦袋,上面还系了个小小的如意结,打开来,里面居然是好几张50万两的银票,袋面上绣了“雪无痕”三个字,猜来应该是他的名字吧。现在,我真的是很缺钱,只是,我唐司妮,何时有过无故受人钱财的习惯。忽然想起,那少女刚才的话来,江南野外的追杀,大多就在那断魂桥之上,在那里,应该找得到他——雪无痕。果然,断魂桥上,早已是人山人海,叫嚣喧闹声此起彼伏,透过人群,我凝神看了过去,里面的两支队伍,正在对恃。其中一队里,正有那黑衣少年雪无痕和拉他跑的彩衣少女,另外还有一个拿了画龙摇来摇去的白衣少年,看他的出手应该是化生的弟子,边上还有个大堂弟子,刚刚施展出横扫千军的招式来,正中的那个看似憨厚的小老虎,估计就是给人追杀的主儿——小橘子了。转眼再看对面,不禁吓了我一跳,五个人的队伍,居然有三个成名的人物:大堂的程府大少,五庄的枫十三,普陀的皇冰清,另外的两个人,我虽是不认识,应该也不是泛泛之辈。不自觉得有些担心,再看回来,雪无痕的脸上早没了嘻皮笑脸的模样,目光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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