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备会计工作领导能力的高素质会计人才。
mpacc_MPAcc -概述
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专业学位代码:530100)项目,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底设立的专业学位项目。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面向会计职业,以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高素质、全方位的管理型、应用型会计人才为最终办学目标。
mpacc_MPAcc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要求包括: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令,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2、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3、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mpacc_MPAcc -培养方向
各个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须报教育指导委员会备案。
mpacc_MPAcc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一般应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者。
mpacc_MPAcc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部分院校MPAcc不招收专科生。还有部分院校MPAcc对于专科生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交英语4级证书和论文一篇等条件。
mpacc_MPAcc -培养方式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2、教学方式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开辟第二课堂,聘请由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5学分。
5、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的成员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适当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的参加。
6、加强实践环节。
7、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mpacc_MPAcc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核心课、方向必修课和任选课。1、核心课(必须修读,共25学分)
(1)政治课(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管理经济学(3学分)
(4)管理信息系统(3学分)
(5)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
(6)高级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3学分)
(7)高级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
(8)高级审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
(9)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2学分)
2、方向课(必须修满14学分)
(1)国际会计准则专题(2学分)
(2)政府与非盈利性组织会计(2学分)
(3)财务报表分析(3学分)
(4)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2学分)
(5)国际审计准则专题(2学分)
(6)会计师事务所管理(2学分)
(7)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2学分)
(8)企业税收筹划(3学分)
(9)中国税制(2学分)
(10)数量分析方法(3学分)
(11)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3学分)
(12)企业并购(2学分)
(13)风险管理(3学分)
(14)投资学(3学分)
(15)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2学分)
(16)战略管理(3学分)
(17)商法概论(2学分)
3、任选课(必须修满6学分)
由学生在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含方向课中未选过的课程)中选修至少6学分。
mpacc_MPAcc -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论文应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mpacc_MPAcc -招生院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