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部门概况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已经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
中国海事局及直属海事机构分布图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机构设置
中央直属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省级地方海事机构
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黑龙江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设置有地方海事局。[3]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规范处
计划基建处
财务会计处
规费征稽处
人事教育处
通航管理处
船舶监督处
船舶检验处
船员管理处
航标测绘处
安全管理处
审计处
党委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直属机关党委
交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
工会办公室
审核中心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主要职责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省级地方海事机构分布图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注: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名义对外开展执法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执法力量
5400吨的“海巡01号”是中国最大、最先进的海上巡逻船。中国海事局有2万工作人员,是“五龙”中规模最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