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币互换(Currency Swap)又可以称为货币掉期、货币互换,指在同一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汇率,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和另一种货币进行互换,增加对方的外汇储备以应对不测之需。本币互换是国家出于提高两国的外汇储备,以平衡两种货币的供需,稳定汇率,防止出现外汇市场的混乱(特别在金融危机条件下)。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_本币互换 -简介
本币互换就是以一定的汇率互换一定数量的双方的货币量,增加对方的外汇储备以应对不测之需。本币互换的目的是避免汇率变动造成损失、降低融资成本。双边本币互换:指两国之间在同一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汇率,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和另一种货币进行互换,是国家出于提高两国的外汇储备,以平衡两种货币的供需,稳定汇率,防止(特别在金融危机条件下)出现外汇市场的混乱。货币互换协议:指互换双方签署协议,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以便必要时向本国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双方累计到一定额度时,由两国央行之间进行汇总清算。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_本币互换 -中国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截至201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12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已达8412亿元人民币。2013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截至2013年10月,中国央行已与22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总规模超过2.2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下为部分协议具体内容:
伙伴国/地区规模(单位:亿元人民币)签署日期有效期(年)哈萨克斯坦702011年6月13日3蒙古国502011年5月6日3乌兹别克斯坦72011年4月19日3新西兰2502011年4月18日3新加坡15002010年7月23日3冰岛352010年6月9日3阿根廷7002009年4月2日3印尼10002009年3月23日3白俄罗斯2002009年3月23日3马来西亚8002009年2月8日3香港20002009年1月20日3韩国18002008年12月12日3泰国7002011年12月22日3阿联酋3502012年1月17日3欧洲中央银行35002013年10月9日3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_本币互换 -影响
本币互换这种方式能够极大地激励对外贸易增长。双边贸易结算改用本国货币符合经济利益,这在贸易结算中降低对外部因素的依赖具有相当的意义。如果使用第三国货币,那就意味着要和他人分享部分收入。而结算业务的机制也非常简单。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意义在于体现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双边本币互换协议_本币互换 -意义
体现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的意愿,并以此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具体而言,两国通过本币互换可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并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