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小说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小说 -作品简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一个新颖的故事,它涉及到三个层面的连动:引人入胜的科幻概念、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以及感人至深的爱情。全书交织贯穿了亨利和克莱尔不同角度的视野和叙述,传神地表达出克莱尔那种总是被丢下后的思念,那种不寻常的生活方式,以及她对亨利超乎一切的爱;还有这个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身在何方的男人,他的恐惧,和他对来之不易的爱情的感激之意。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作品简介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一个新颖的故事,它涉及到三个层面的连动:引人入胜的科幻概念、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以及感人至深的爱情。全书交织贯穿了亨利和克莱尔不同角度的视野和叙述,传神地表达出克莱尔那种总是被丢下后的思念,那种不寻常的生活方式,以及她对亨利超乎一切的爱;还有这个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身在何方的男人,他的恐惧,和他对来之不易的爱情的感激之意。

作者奥黛丽・尼芬格(Audrey Niffenegger)是一名视觉艺术家,也是芝加哥哥伦比亚学院书籍与纸艺中心的教授,她负责教导写作、凸版印刷以及精美版书籍的制作。曾在芝加哥印花社画廊展出个人艺术作品。《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她的第一本小说。目前她居住在芝加哥。

此书电影版权已由布莱德・彼德(Brad Pitt)和詹妮佛・安尼斯顿(Jennifer Aniston)买下,布莱德・彼德也将出演书中的男主角亨利。影片由加斯・范桑特(Gus Van Sant)执导。导演加斯・范桑特两年前正是以一部小成本、纪实题材的《大象》突袭了嘎纳电影节,并最终摘下金棕榈奖,震惊全球。

如果生命是一场旅行,亨利的旅程肯定比常人的更加迂回,患有慢性时间错位症的他,会不知不觉地游离在时间之间。他以为他在二十八岁时是第一次遇到二十岁的克莱尔,而克莱尔却说:“我从小就认识你了”;和克莱尔结婚多年后,亨利又突然发现自己回到了童年,而这次遇见的却是六岁的克莱尔。

因为那些不由自主的消失,亨利会亲眼目睹幼小的自己一遍遍遭遇那些过往,而他却只能旁观、重复品味那些快乐、悲伤和痛苦。

可是在时间的正常旅途中行走的克莱尔呢?她被丈夫远远抛在后面,焦急地渴望着爱人能早日回到身边。克莱尔虽然拥有时间,却只能通过触摸亨利,来触摸时间。是什么过滤着这一对恋人炙热的爱意,又是什么推动他们在复杂交错的命运中勇敢地探索,终于让时间在爱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了?

这让人联想到文学大师马尔克斯的巨著《霍乱时期的爱情》,书中的男主人公历经战乱和瘟疫,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痴情等待他深受女子的感人故事。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作品赏析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

亨利:我的第一次很神奇,至今我还想不出其中的奥秘。那天是我的五岁生日,我们去了斐尔特自然史博物馆①。我想我在此以前从没去过那里,整整一周,父母一直在向我描绘那里是多么有趣:大厅里立着不少大象标本、恐龙骨架化石、始前洞穴人的立体模型。妈妈当时刚从悉尼回来,她带给我一只巨大的、蓝得刺眼的蝴蝶,学名天堂凤蝶,它被固定在一个充满棉花的框子里。我时常把标本框贴近脸庞,贴得很近,直到只能看见一片蓝色,直到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为了回味它,我曾在酒精里寻找徘徊,最终我遇到克莱尔时,才真正找回了它,那种完美的天人合一、浑然忘我的感觉。父母带我去博物馆之前,早已向我描绘了一盒又一盒的蝴蝶、蜂鸟和甲壳虫。那天,我激动得天没亮就醒了。穿上运动鞋,带上天堂凤蝶,我披着睡衣来到后院,走下台阶跑到河边。我坐在岸上注视东方泛起的亮光,游来一群鸭子,接着一只浣熊出现在河对面,好奇地打量我,然后它在那儿洗干净它的早餐,享用起来……我也许就这样睡着了,突然听见妈妈喊我,被露水沾过的台阶滑溜溜的,我小心翼翼地,生怕手中的蝴蝶滑落。我一个人跑出去让她有点生气,可她也没有怎么怪我,毕竟那天是我的生日。
当天晚上,父母都没有演出,他们不慌不忙地穿衣服,打扮。我早在他们之前就准备好了,我坐在他们的大床上,装模作样地看着乐谱。就在那段时间,我的音乐家父母终于意识到他们惟一的儿子没有一点音乐天赋。其实,并不是我不努力,我怎么也听不出他们耳中所谓的美妙音乐。我喜欢听音乐,但几乎什么调子都会哼走音。我四岁就能读报了,但乐谱对我来说只是些古怪的黑色花体字而已。可父母还是奢望我潜在的天分,我一拿起乐谱,妈妈便立即坐到我身边,帮助我理解,不一会,她就照着谱子唱起来,然后就听见我嚎叫般在一旁伴唱,还咬着手指头,两个人咯咯地笑个不停,妈妈又开始挠我痒痒。爸爸从浴室出来,腰里围着浴巾,也加入我们,在那个辉煌的时刻,爸爸妈妈一起唱起歌,爸爸把我抱在他们中间,三个人在卧室里翩翩起舞,直到突然响起的电话铃终止了这一切,于是,妈妈走过去接电话,爸爸把我抱回床上,开始穿衣服。
终于,他们准备就绪了,妈妈一袭红色的无袖裙、凉鞋,之前她已把脚趾甲和手指甲涂成与衣服一样的颜色;爸爸神采奕奕的,深藏青的裤子配白色短袖衬衫,完美地衬托出妈妈的艳丽。我们钻进汽车,和以往一样,我占领了整个后排座,我躺下,看着窗外湖滨大道旁的座座高楼接连不断地闪过。
“亨利,坐好,”妈妈说,“我们到了。”
我坐起来,看着这座博物馆。我幼年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欧洲各国首都街头的儿童小推车里度过的,这家博物馆才是我想象中的“博物馆”,不过眼前的穹顶石墙却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因为是星期天,我们花了一些工夫找泊位,全部安置好后,我们沿着湖岸步行前往,一路上经过不少船只、雕塑和其他兴高采烈的儿童。我们穿过巨大的石柱,走进博物馆内部。
从那一刻起,我成了个被施了魔法的小男孩。
博物馆捕捉了自然界的一切,把它们贴上标签,按照逻辑关系分门别类,永恒,如同上帝亲手的安排,或许起初上帝按照原始自然图摆放一切的时候也发生过疏忽,于是他指令这家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协助他,将一切重新摆放妥当。仅仅五岁的我,一只蝴蝶就能把我吸引半天,我徜徉在这博物馆里,仿佛置身于伊甸园,亲眼目睹曾在那里出现过的一切生灵。
那天我们真是大饱眼福了:就说蝴蝶吧,一橱接一橱的,巴西来的,马达加斯加来的,我甚至找到了自己那只蝴蝶的兄弟,它同样也是从澳洲老家来的。博物馆里光线幽暗,阴冷,陈旧,却更增添了一种悬念,一种把时间和生死都凝固在四壁之内的悬念。我们见识了水晶、美洲狮、麝鼠、木乃伊,还有各式各样的化石。中午,我们在博物馆的草坪上野餐,接着又钻进展厅看各种鸟类、短鳄和原始山洞人。闭馆时,我实在太累,站都站不稳了,可还不愿离去。保安很礼貌地把我们一家引到门口,我拼命抑制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最后还是哭了,因为太累,也因为依依不舍。爸爸抱起我,和妈妈一起走回停车的地方。我一碰到后座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回到家里,该是晚饭时候了。
我们在楼下金先生那里吃了饭,他是我们的房东,一个长得很结实却态度生硬的人。他其实挺喜欢我的,却从来不和我说什么话。金太太(我给她起了个昵称叫金太)却是我的铁哥们,她是我的韩裔保姆,最爱疯狂打牌。我醒着的大多数时间都和金太在一起,妈妈的厨艺一向不好,金太却能做出各式美味,比如蛋奶酥和华丽的韩国御饭团。今天是我的生日,她特地烤了比萨饼和巧克力蛋糕。
吃过晚饭,大家一起唱《生日快乐》,然后我吹灭了蜡烛。我记不得当时许了什么愿。那天我可以比平时晚睡一点,因为我还沉浸在白天的兴奋中,也因为已经在回家路上睡过一会儿了。我穿着睡衣和爸爸妈妈、金先生金太太一起,坐在后廊上,边喝柠檬水,边凝望深蓝色的夜空,外面传来知了的小曲,还有隔壁邻居家的电视机的声音。后来,爸爸说:“亨利,该去睡觉了。”我刷牙、祷告、上床。虽然很累,但异常清醒。爸爸给我念了一会儿故事书,看我仍没有睡意,便和妈妈一起关上灯,打开我卧室的门,去了客厅。这个游戏的规则是: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一直陪我玩,但我必须留在床上听。于是妈妈坐到钢琴边,爸爸拿起小提琴,他们又弹又拉又唱:催眠曲、民谣曲、小夜曲,一首接一首,很久很久。他们想用舒缓的音乐安抚卧室里那颗骚动的心,最后,妈妈进来看我,那时的我一定像只躺在小床上、披着睡衣的夜兽,小巧而警觉。
“哦,宝贝,还没睡着?”
我点了点头。
“爸爸和我都要去睡了,你一切都还好么?”
我说没事,然后她抱了抱我。“今天在博物馆里玩得真过瘾,是吧?”
“明天我们还能再去一次么?”
“明天不行,过一段时间再去,好吗?”
“一言为定。”
“晚安,”说着,她敞开房门,关上走廊的灯,“裹紧点睡,别给虫子咬到。”
我能听见一些微小的声音,潺潺水流的声音,冲洗厕所的声音,然后一切平静下来。我起床,跪在窗前,我可以看见对面房子里的光亮,远处一辆汽车驶过,车里的广播节目开得真响。我这样待了一会,努力想让自己找到瞌睡的感觉,我站起来,然后一切都改变了。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日星期六早晨4∶03/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星期日,
晚10∶46(亨利二十四岁,同时也是五岁)

亨利:那是个一月的早晨,四点零三分,我刚到家,天气异常寒冷。我出去跳了一夜的舞,虽然喝得只有半醉,却已筋疲力尽。在明亮的走道里找房门钥匙时,突然一阵晕眩和恶心,我不由膝盖着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在砖铺的地面上呕吐起来。我抬头,看见一个由红色亮光打成的“出口”标志,逐渐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我看到了老虎,看到手持长矛的穴居男人,穿着简陋的遮羞兽皮的女人,还有长得像狼一样的狗。我的心一阵狂跳,大脑已被酒精麻痹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想的都是:见鬼,竟然回到石器时代了。然后我才意识到,只有在二十世纪才会有出口标志的红灯。我爬起来,抖了抖身子,往门的方向迈进。赤裸双脚下的地砖冰凉至极,令我汗毛倒竖,一身的鸡皮疙瘩。四周死寂,空气里充斥着空调房里特有的阴湿。我到了入口处,前面是另一个展室,中间立满了玻璃橱柜,远处淡白的街灯从高大的窗户里透进来,照亮了我眼前千千万万只甲壳虫。感谢上帝啊,我这是在斐尔特自然博物馆里。我静静地站着,深深地呼吸,想要让头脑清醒些。我那被束缚的脑袋突然冒出一段模糊的记忆,我努力地想……我的确是要来做点什么的。对了,是我五岁的生日……有人刚来过这里,而我就要成为那个人了。我需要衣服,是的,急需一套衣服。
感谢我回到的是一个还没有诞生电影的年代,我飞奔出甲壳虫馆,来到二楼中轴的过道厅,沿着西侧的楼梯冲到底层。月光下,一头头巨象隐隐约约,仿佛正向我迎头袭来,我一边往大门右边的礼品店走去,一面回头向它们挥手致意。我围着那些礼品转了一圈,发现一些好东西:一把装饰用的裁纸刀、印有博物馆徽标的金属书签、两件恐龙图案的T恤。陈列柜的锁是骗小孩的,我随手在账台边找到一枚发夹,轻轻一撬,尽情挑选我中意的东西。一切顺利。再回到三楼,这是博物馆的“阁楼”,研究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也都在那儿。我扫视了各个门上的姓名,没有任何启示。最后,我随便挑了一间,把金属书签插进门缝,上下左右,直到弹簧门锁舌被打开,我终于进去了。
这间办公室的主人叫V.M.威廉逊,是个邋遢的家伙,房间里堆满了报纸,咖啡杯摆得到处都是,烟灰缸里的烟蒂都快漫了出来,桌子上还有一架异常精致的蛇骨标本。我迅速地翻箱倒柜,企图找到些衣服,却一无所获。另一间是位女士的办公室,J.F.贝特里。第三次尝试,运气终于来了。D.W.费奇先生的办公室衣架上,挂着他全套整洁的西装,除了袖子裤脚稍短、翻领稍宽之外,他的尺码和我的基本一样。西装外套里,我穿了一件恐龙T恤,即使没有鞋子,我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D.W.先生的写字台上有包未开封的奥里奥饼干,上帝会祝福他的。征用了他的零食,我离开屋子,随手轻轻带上了门。
我在哪里?我会在什么时候遇见我呢?我闭上眼睛,听任倦意占据我的身体,它用催眠般的手指抚摸我,在我就要倒下去的时候,我刹那间都回忆起来了:映衬博物馆大门的光影,曾有个男人的侧面朝自己移来。是的,我必须回到大厅里去。
一切都是平静宁谧的,我穿过大厅正中,想要再看看那扇门里的一切。接着,我在衣帽间附近坐了下来,准备一会从左侧口上展厅的主台。我听见大脑里的血液突突上涌的声音,空调“嗡嗡”地低鸣,一辆辆汽车在湖滨大道上飞速驶过。我吃了十块奥里奥,慢慢地、轻巧地挑开上下两层巧克力饼干,用门牙刮掉里面的奶油夹心,再细细咀嚼,让好滋味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嘴里。我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我现在几乎完全清醒了,相当地警觉。时间分秒流逝,什么也没有发生。终于,我听到沉闷的重响,然后是“啊”的一声惊叹。寂静之后,我继续等待。我站起来,就着大理石地面反射的灯光,悄悄地走进大厅,站在正对大门的地方,我轻轻喊了一声:“亨利。”
没有回答。真是好孩子,机警而又镇定。我试着又喊了一声:“没事的,亨利。我是你的向导,我会带你好好逛逛这里的。一次特殊的参观,别怕,亨利。”
我听到一声轻细柔和的回答。“我给你准备了件T恤,我领你参观的时候,你就不会着凉了。”现在我能依稀看见了,他就站在黑暗的边缘。“接住,亨利!”我把衣服扔给他,衣服消失在黑暗中,过了一会,他走进光线里。T恤一直拖到他的膝盖。这就是五岁的我,又黑又硬的头发,脸色如月亮一样苍白,棕色的近似斯拉夫人种的眼睛,像匹精神的瘦瘦的小马驹。五岁的我很幸福,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过着正常的生活。但从此以后,一切都将改变。
我缓缓上前,弯下腰,轻声对他说:“你好,亨利,很高兴见到你。谢谢你今晚能来。”
“我这是在哪儿?你是谁?”他的声音小而尖,回响在冰冷的大理石建筑中。
“你在斐尔特博物馆里。我是来带你看一些你白天看不到的东西的。我也叫亨利,挺有意思的哦?”
他点点头。
“你想吃饼干么?我逛博物馆的时候总是喜欢吃饼干,各种感官都是一种享受。”我把奥里奥递给他。他在犹豫,不知道是否该接受,他有些饿了,但不知道最多拿几块才像个有教养的孩子。“你想吃多少就拿多少吧,我已经吃了十块了,你多吃一点才能赶上我。”他拿了三块。“你想先看什么呢?”他摇摇头。“这样好了,我们一起去三楼,那里摆的都是不拿出来展览的东西。好吗?”
“好的。”
我们在黑暗中前行,上了楼,他脚步不快,我也陪他慢慢地走。
“妈妈在哪里?”
“她在家睡觉呀。这次参观很特别,是专门为你安排的,因为今天是你的生日,而且通常大人不参与这类活动的。”
“你不是大人吗?”
“我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大人,我的工作就是历险。因此,我一听说你想回到斐尔特博物馆,就立即找到这个机会要带你看个够了。”
“可是我是怎么来的呢?”他停在楼梯最上一格,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那可是个秘密。如果我告诉你,你得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
“为什么?”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你。如果你实在憋不住了,你可以告诉妈妈或金太,但就到此为止。好么?”
“好吧……”
我跪在他面前,也是跪在纯真的自己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在心口划个十字,用生命发誓?”
“嗯……好。”
“好了。我告诉你吧,你在时间旅行。情况是这样的:你原本在卧室里,突然,‘嗖’的一下,你就到这里了。现在并不太晚,到你必须回家以前,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看完一切的。”他静静地、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我问他:“你明白了么?”
“嗯……为什么会这样呢?”
“呃,我也还没有完全弄明白。等我知道了答案,再告诉你好吗?现在,我们应该继续前进。还要饼干么?”
他又拿了一块,然后我俩缓缓地走到过道上。我想做个试验,“我们来试试这间。”我把金属书签插进306的门缝里,我开了灯,地面上全是些南瓜大小的石块,有的是整块,有的是半块,有的表面坑坑洼洼,还布满了纵横的金属纹脉。“哦,亨利,快看,这么多陨石。”
“陨石是什么?”
“就是从外太空落下来的石头。”他看着我,好像我也是从外太空落下来的似的。“让我们去看看另一扇门里有什么。”他点点头。我关上这间陨石屋的房门,弄开了过道对面另一间的门。这间屋子里尽是鸟,凝固在飞行姿态的鸟,永远栖息在树枝上的鸟,各种鸟头,各种皮羽。我打开几百个抽屉中的一个,里面有一打玻璃管,每根管子里都装着一只金、黑双色相间的微型小鸟,脚上各自贴有它们的名称,亨利的眼睛此刻瞪成了铜铃,我对他说:“你想摸一下么?”
“嗯,想!”
我移出一根玻璃管口的软絮,然后把里面的金翅雀晃落到手心,小鸟仍旧保持着在管子中的姿态。亨利疼爱地抚摸着它纤小的头。“它睡着了吗?”
“算是吧。”他敏锐地看着我,并不相信我这模棱两可的回答。我把金翅雀轻柔地塞回管子里,堵上棉花,再把管子放回原处,关好抽屉。我很累,连“睡觉”这个词都在诱惑着我犯困。我带他走到大厅里,突然回想起小时候那个夜晚,最让我怀念的记忆。
“嗨,亨利,我们去图书馆吧。”他耸耸肩。我走在前面,加快步伐,他不得不小跑才跟上来。图书馆在三楼,整个建筑的最东侧。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停了一分钟,考虑如何对付门上的锁。亨利看着我,仿佛在说,好了,这下你没辙了。我摸了摸口袋,找到那把裁纸刀,我抽掉木头刀柄,哈,里面是一片又长又薄的金属叉。我把其中一半塞进锁里,左右试探,能听见叉片拨动锁芯弹簧的声音。找到感觉后,我把另一半也塞进去固定,再用金属书签搞定另一把锁,顷刻之间,芝麻开门啦!
我的同伴终于吃了一惊:“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并不难,下次我教你。请进!”我推开门,他走了进去。灯亮了,整个阅览室一下子呈现出来:厚重的桌椅、栗色的地毯、大得令人望而生畏的参考阅览台。这些并不是用来吸引五岁孩子的,这是一间闭架式图书馆,来这里的都是科学家和学者。这里书橱成行,里面大多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皮装版科学期刊。阅览室正中有架巨大的、独立的玻璃门橡木书橱,我要找的书正在里面。我用发夹挑开锁,打开玻璃橱门,斐尔德博物馆真该改良一下内部保安系统。我并没有什么良心不安的,无论如何,我本人也是个货真价实的图书管理员。在纽贝雷图书馆里,展示珍品书一直就是我的工作。我走到参考咨询台后,找了一块小毛毯和几块衬垫,铺在最近的一张桌子上,然后回到书橱取出那本书,放在毯子上。我拉出一把椅子,“站在上面,你会看得清楚一些。”他爬上椅子,然后我打开了书。
这是奥杜邦 的《美洲鸟类》,精装版,双大号画图纸开面,要是竖着放,几乎和五岁的亨利一样高。这个版本是现存的最善本,我曾花了无数下雨的午后仔细欣赏它。我翻到第一块图版,“普通潜鸟,”他读出声来,“它们看上去真像鸭子。”
“的确很像,不过我打赌我能猜出你最喜欢的鸟。”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和我赌什么呢?”
他低头看了看身上仅有的霸王龙T恤,耸耸肩。我知道那种感觉。
“这样吧:如果我猜对了,你得吃一块饼干,如果我没猜对,你也得吃一块,好么?”
他想了想,觉得这种赌法并不吃亏。我把书翻到火烈鸟,亨利开心地笑了。
“我猜得对吗?”
“对!”
如果这都是你曾经历过的往事,那么自然就会变得无所不知。“好,这是你的饼干。我猜对了,吃一块。不过我们得把饼干省下来,等看完书后一起吃,我们都不想让饼干屑弄到蓝色小鸟的身上去,对么?”
“对!”他把奥里奥放在椅子扶手上,我们开始慢慢翻看那些鸟。图片上的鸟儿可比楼下展厅玻璃瓶里的标本更加栩栩如生。
“这是大蓝鹭,它很大,比火烈鸟还要大。你见过蜂鸟么?”
“我今天刚看到过几只!”
“就在博物馆里?”
“嗯!”
“活的蜂鸟才叫神奇呢――就像一架超小型直升机,翅膀振动得快极了,简直就像是一层薄雾……”我们每翻过一页纸都像在铺床,无比巨大的书页缓慢地上下挥动。亨利专心致志地站着,等待每一页后的新惊喜,沙丘鹤、黑鸭、海雀、北美黑啄木鸟,他都轻声发出快乐的惊呼。当我们看到最后一页插图版的“雪颊鸟”时,他弯腰碰了碰书,小心地触摸彩雕图页。我看着他,又看了看书,想起当时,这本书、这时刻,这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书,当时我真想爬到它里面,美美地睡上一觉呢。
“你累了么?”
“嗯。”
“我们回去吧。”
“好。”
我合上《美洲鸟类》,把它放回书橱里,并让它保持翻开在火烈鸟这一页上,然后锁好橱子。亨利跳下椅子,开始吃他的奥里奥。我把垫毯放回参考咨询台,再把椅子归位。亨利关上灯,我们便离开了图书馆。
我们一路闲逛,一边轻松地谈论那些飞禽走兽,一边咀嚼奥里奥。亨利介绍了妈妈、爸爸,告诉我金太正在教他做番茄肉末面;还有布兰达,我都几乎忘了我童年最好的朋友,她再过三个月就要和家人一起搬到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去了。我们站在“灌木人”前面,那是只传奇银背大猩猩的填充标本,它站在底楼大厅的大理石座上,气势汹汹地看着我们。突然,亨利叫出声来,他踉跄地冲到前面,想走到我这边,我赶紧抓住他,但他已经消失了,只有一件温暖的T恤空空地留在我手中。我叹了口气,走上楼,面对木乃伊独自愣了好一会儿。儿时的我应该到家了吧,也许正在往床上爬。我记得,我都记得。然后我在早晨醒来,一切就像一场美好的梦。妈妈笑着对我说,时间旅行听上去真有意思,她也想试试。
这就是第一次。(摘选自《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第20-29页)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作品特色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相遇那年,她六岁,他三十六岁;
结婚那年,她二十三岁,他三十一岁;
离别后再度重逢时,她八十二岁,他四十三岁……
他把爱人一次又一次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她却用一生的时间等待爱人回到身边

是什么过滤着这个时代依然还在的爱情?
是什么推动着人们在复杂交错中的命运中勇敢地探索?
又是什么终于让时间在爱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

这是一曲高昂的爱的颂歌,是一程常人不可思议的浪漫之旅。
这像是一本科幻小说,却洋溢着浓浓的诗意。
这像是一本爱情小说,却饱含了信念与时空的哲理。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一个新颖的故事,它涉及到三个层面的连动:引人入胜的科幻概念、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以及感人至深的爱情。全书交织贯穿了亨利和克莱尔不同角度的视野和叙述,传神地表达出克莱尔那种总是被丢下后的思念,那种不寻常的生活方式,以及她对亨利超乎一切的爱;还有这个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刻将身在何方的男人,他的恐惧,和他对来之不易的爱情的感激之意。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作品成就

全球销售超过5,000,000册
全球售出40余国版权
三年以来始终列于美国亚马逊排行榜前100位之中
2007年被英国《卫报》评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之一
布莱德・彼德买下电影版权并将饰演男主角

此书电影版权已由布莱德・彼德(Brad Pitt)和詹妮佛?安尼斯顿(Jennifer Aniston)买下,布莱德・彼德也将出演书中的男主角亨利。影片由加斯・范桑特(Gus Van Sant)执导。导演加斯・范桑特两年前正是以一部小成本、纪实题材的《大象》突袭了嘎纳电影节,并最终摘下金棕榈奖,震惊全球。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相关评价

不可思议的爱情,不可思议的小说。
――毕飞宇
带着这本书上路,记住中心思想:时间和爱情相比,后者才是终极真谛,这样,你才有资格在这个时代发誓:永生永世。
――毛尖
神奇和感动,这两种体验融合在一起,会产生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让人心神摇曳。《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就能让人有这样的感觉。
――洁尘
“奥德丽・尼芬格和马尔克斯一样,他们试图告诉我们,在如此崇高的爱情里,没有悲剧可言,也永远不会被任何限制所困。”
――《华盛顿邮报》
一首爱战胜了时间的高昂颂歌。
――《芝加哥论坛报》
一个科纪的假设造就了一个荡气回肠、极具原创性的爱情故事。
――《人物》杂志(年度十佳好书)
一个充满灵性的故事……尼芬格在她的时空镜厅里玩得出神入化,令人叹为观止。
――《纽约客》
感人至深,叙事精准……尼芬格犹如战地记者一般,屹立在逐渐拉开帷幕的战场边,笔触清晰、坚定却又超然。――《今日美国》
这是患有某种怪异的疾病(不时进出时空)的迷人男子,和深爱着他的女人之间的奇特故事。故事的发生地――芝加哥,在作者笔下熠熠生辉。
――《旧金山纪事报》
与表面所呈现的相反,《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个非常古老的爱情故事:摇晃、性感、不可思议……但当它被独具魅力的方式重述之后,依旧百看不厌。
――《泰晤士报》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书评

值得等待一生的爱情

――评奥德丽・尼芬格著《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耘堂

这不可能是真的。如此不可思议的生命体验,如此不可思议的爱情,不可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它只能在虚构中存在,在美国女作家奥德丽?尼芬格的长篇小说中存在,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中存在。

小说并没有向读者提供爱的理由,它只提供了等待的理由:因为爱而等待。爱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真的不需要。“我别无选择。他就要来了。我就在这里。”

小说用精巧的构思和具有非凡魅力的形式,用简洁生动充满弹性的语言告诉我们,最浪漫的爱情,是一个人在对另一个人的等待中慢慢变老。

爱情的背景是一个美国现代化城市,有汽车、电脑,有彩票和股票,有漂亮的住宅和花园,有现代生活所必备的一切道具。跟所有的爱情一样,有肉体的欢娱、情感的依恋和精神的失落。不同的是,它的精神失落如此巨大,完全超出了常人的负重能力。但这并不是悲剧,而是一首超越时空的爱情颂歌。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这是正常的爱情中所不可缺少的人物,《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也不会例外。我们将出于本能地关注他们,亨利和克莱尔。小说的视角在亨利和克莱尔之间来回交错,看起来更像是两个人的内心独白。对亨利来说,这场爱情的最大烦恼在于:“我不想呆在没有她的时空里。但我总是不停地离去,她却不能相随。”这也正是克莱尔的烦恼:“为何他的离去,我总无法相随?”

烦恼的起源是亨利患上了“时间混乱症”,这让他成为一个能够在时间中旅行的人,他有时会出现在过去的某个时刻,甚至跟童年的自己相遇;有时会出现在未来某个瞬间,甚至与成年的自己相伴。他无法控制自己。过度劳累、噪杂的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等等,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的失踪。在床上,在厨房,在卫生间,在汽车上,在他工作的图书馆,在他和克莱尔的婚礼上,他都会突然消失,几分钟,十几分钟,几天,几个月,最长时达到两年,才会回来。他的失踪和再现,像秋千一样,在克莱尔的生活中荡来荡去,给她带来了无穷的烦恼。克莱尔在这无穷的烦恼中苦苦挣扎、苦苦等待。只有爱,始终像盛开的玫瑰一样鲜艳,永不变色。

亨利和克莱尔在生活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他们一见钟情。为了克莱尔,亨利用心地清理了自己的生活,跟他的情人英格里德一刀两断。三年后,他们结了婚。但对于克莱尔来说,那并不是她跟亨利的第一次见面,她六岁的时候,就见到他了,见到了三十六岁的亨利,而且此后,她还多次见到过他。

六岁的时候,克莱尔听见亨利对她说:“我来自未来。我是时间旅行者。在未来我们俩是朋友。”十一岁的时候,克莱尔跟同学一起玩占卜板游戏,结论是,她未来的老公叫“亨利”。十三岁的时候,克莱尔对亨利的思念达到了炽热的程度:“我极度需要他在这里,需要他用手触摸我的身体。尽管此刻,他只是我身上的雨。而我一个人,渴望着他。”十七岁的时候,克莱尔对亨利说:“我不会离开你的,即使你总是离开我。”她“每天,每分每秒”地想念着亨利。十八岁的时候,克莱尔迫不及待地向未来的亨利献身。二十岁的时候,克莱尔满怀喜悦告诉她的朋友:“我爱他,他是我的生命。我一直在等他,用我的一生等他,现在,我终于等到了……”

亨利和克莱尔并不是道德上的完人。在时间旅行中,亨利总是裸体出现,他需要衣服和食物,为此他学会了偷盗,有时是抢劫。克莱尔也曾经借亨利之手,羞辱了一个欺负过他的男生。而且在婚后,为了拥有一座可心的房子和一间独立的工作室,她容忍了亨利在彩票和股票上所作的手脚。这是作者的聪明之处。她让亨利和克莱尔看起来更像是生活中的普通人,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灵鬼怪。此外,还有亲情和友情,还有嫉妒、烦恼和尴尬,都恰到好处地穿插在文本之中,像贴身内衣一样衬托出当下的生活氛围,几乎无可挑剔。

结婚之后,亨利和克莱尔的生活依然被时间旅行所困扰。亨利渴望回到正常的生活秩序中来,为此他求助医生,但毫无效果。克莱尔的忍耐也达到了极限:“我真想过去亲吻他,然后再宰了他,颠倒过来也可以。”这听起来更像是气话。然而此后不久,真正的分别终于不可逆转地降临了。2007年元旦,新年的钟声响过之后,在时间旅行的途中,亨利被一颗来自1984年的来复枪子弹击中。他死了。他的年龄在四十三岁上永远地停止了。克莱尔的等待却还在继续。她希望亨利能来看她,从四十三岁或者四十三岁以前的年龄来看她。她终于等到了那一天。2053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八十二岁的克莱尔终于等到了四十三岁的亨利。她绽放出满脸的欣喜,步履缓慢地向他走去。他把她拥入怀中。这一刹那,克莱尔一定会想起亨利临终前留给她的那封信,想起那封信的最后一句话:“我爱你,永永远远。时间没有什么了不起。”

我很愿意承认,对这部作品的阅读,是一次比较少见的愉悦之旅。它告诉我,对于一部精彩的小说而言,四十二万字的篇幅,并不算长。它同时也告诉我,作为第一次尝试长篇小说创作的作家,奥德丽?尼芬格几乎向世界上所用的同行,都提出了关于想象力的挑战。作者能够巧妙地把科幻的情节和现实的人生合二为一,同时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和感动的期待,让我们在虚幻的漫步中流下真实的泪水。

我的阅读在2007年5月3日的黄昏结束。当天晚上,我陪同妻子和女儿到一个名叫韩园的饭店里吃饭。在四周嘈杂的人声里,我突然想起了克莱尔。此时此刻,在遥远的芝加哥,三十五岁的克莱尔在做什么呢?

走走

等待,在我之前的阅读经验里,似乎注定是一个浪漫而美好的动词,几乎每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都少不了主角间牵肠挂肚的等待。即使那句“等待是最初的苍老”,也算是一份美好的无奈。然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里这个关于漫长等待的故事,这一段在时间中旅行的爱情却是这样的,一方不停地消失,另一方却不停地等待。执着的背后,是一种焦灼,一种折磨,一种哀伤。

这个故事在最初,在那个小女孩还没有真正成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时,是相当美好的。但在他们结婚,有了相对而言更现实的生活后,等待本身就不再是那么美好的回忆了,尤其是,她不得不数次流产,因为她所怀上的小孩,也会像父亲那样发生时间旅行,会重新进入她的子宫,于是她就大出血。

让我们还是回到克莱尔六岁那年吧,那时她还很小,她一无所知,她在自家草坪上见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人,他告诉她,他叫亨利,那年他36岁,来自未来,他是时间旅行者。他给她写下下一次见面的日期,然后就消失了。于是她开始等待,同时等待自己长大,她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她终于等到了自己20岁的这一天,这一天,正常时空里的亨利28岁,他第一次见到克莱尔。

爱情到这时为止都是浪漫的,作者更多展现的是时空旅行带来的戏剧性,比如至少可以在股市中常胜不败。但是有了爱以后,他们就想要一个温馨的家,于是问题开始了,比如,如何让新郎在漫长的举行婚礼期间不消失。对于一个时间旅行者来说,究竟何时去时间旅行、将去何处、将在新时空中停留多久、以及何时回来,这些他都决定不了,也许下一秒钟,他已经处于异时异地、没有蔽体的衣服(时间旅行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带不走)、没有亲朋好友,感受到的只有恐慌。

而这种恐慌同样会传染给他最亲密的人,他的妻子。他们的生活不断被他小小的失踪所干扰,每一次的消失,事先毫无征兆,有时她从厨房走到客厅,发现地板上只剩下一堆衣物;她醒来会担心他已经消失,并且永远不再回来了;也可能早上刚起床,发现淋浴水龙头仍开着,浴室里却空空荡荡。有时一切又极其可怕,比如门外会突然传来几下呻吟,她打开房门,发现赤身裸体的亨利满头是血,可能是被某家人家的德国牧羊犬追赶得上了树,可能是刚遭过殴打。在她小时候,她一直盼望着能见他,他的每次到来都是一件大事,那时的等待是最有诱惑力的。但在他们婚后,他的每次离去都成了一件不快、一场剥夺、一次历险,她开始害怕他离开。

应该说,是他们对爱情的信念,尤其是她的,决定了他们始终在一起。你能想象他们最卑微的欲望就是“最少的移动”吗?在经年累月的担心等待中,她变得坚强,也更能面对孤独。真爱需要独自等待,如此长久地、一往情深地等待一个常常消失、回来时却往往面目全非的男人,又需要怎样的大温柔和大勇气。

最后一次的消失发生在亨利43岁那年,他落入另一个时空高高的干草丛中,被一群狩猎者(包括克莱尔的父亲和哥哥)的来复枪击中。

关于爱情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它们有着无法避免的重复;而真实的爱情被生活拉长以后,也会让人难免产生丝丝缕缕的厌倦,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这一个,实在值得我们倾听。等待真爱,也是在等待生命再生出力量与勇气来。最终,真爱会降临,而你,又是否还在那里。

于是

写小说真是古怪的人类行为。作者在过去中抽取音乐、诗歌或事件的片段,融入现实中的自我,然后把最不现实的幻想编织进去,搅乱惯常的渴望方向,搅乱时空的朴素走向,却因此让读者神魂颠倒,也跟着做起美梦来。这一次,干这件事的作家叫奥德丽"尼芬格,身份是视觉艺术家、兼任哥伦比亚书籍纸艺中心教授,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出版并火爆之前,世人还不知道她的天份、乃至她对时间所做的种种善意的幻想。

故事里的克莱尔也是艺术家,从事纸艺制作和纸雕塑创作,很自然的,作者的身影便在小说里隐隐若现,散发着草木气息,纤弱的手工纸张独一无二的品质也相当契合这个故事的情感气质。

作者虚构了一种病。“慢性时空错位症”。和DNA的秘密有关,在真相没有研发出来之前,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科幻。总之,我们无法解释,得这种病的亨利凭什么那么幸运?能无数次回到过去、闯进未来,能预知彩票大奖,能把一个可爱的姑娘从小到大慢慢培养成自己的爱人,还能在自己死后无数次重返她的身边……幸运的不止是亨利,还有作者本人,因为这类题材允许幻想力自由自在,允许作者可以畅所欲言。

但是,很多同类题材的时空旅行故事已经告诉我们,这种科幻情节一定是危险的,导致蝴蝶效应,搞不好会引发世界灭亡,改变过去的任何举动都只能为了拯救未来的伟大目标,从60年代的好莱坞电影开始、到今天的热门美剧HEROES都在反复探讨时空轴线上的可能性,创作者们无数次构想:人类能够穿梭时空。但至今为止,好像从来没有像这本书这样个人化的、情绪化的时空旅行者故事,并第一次站在“妻子”的角度。作者把这种病症写得栩栩如生,主人公为了让生活幸福安康,忍不住要去“治病”,未果;也想尽各种医药手段,想让化学反应阻止自己的“病发”;更引发了遗传医学免疫系统的“并发症”,令这位幸运者的妻子忍受流产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作者浪漫到了骨子里,以至于各种现存事实都沦为了幻想的辅助物事。这和哈利波特那类天马行空的幻想作品不同,和海底三万里那类地道的科幻作品也不同,时空旅行,需要作者能够自圆其说,并满足人类对时空穿梭的欲望,但艺术家奥德丽"尼芬格采取了绝对女性化的计策――她只想谈情说爱,不想改造全世界。尽力减少科幻成份之后,这个故事还原到了罗曼蒂克的本质。

写这则梗概,我不怕泄露剧情,因为所有美妙的片段都那么琐细、那么具体,无法重述,因而不会剥落任何阅读的快感。

亨利,是穿梭在时间中的人,每一次突然来临的时空转移会把他带到过去、或是将来,短暂停留之后,迅速回到生命的主线。时间只在他这一方跳线,而他只希望时间能把自己准确抛在所爱之人的身边,妈妈、爸爸、自己、以及恋人――“我不想呆在没有她的时空里”,他只愿这种天份能造福自己所有的爱。小说就是这种人类心愿的缩影,在和亲人爱人无关的时空里,所有冒险都不值得一提,所有惊喜都不过是怅然顿失。

克莱尔,是等待的那一方。是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她的时间是笔直的线形,和你我一样。当她还是个玩儿过家家的小姑娘时,第一次见到未来的爱人:亨利。这个亨利从几十年后的未来赶来,为了让这份感情根深蒂固、坚如磐石。这个亨利会耐心地陪着她长大,参与她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做爱、第一次被人欺负。如同栽培一株珍稀花卉,从播种时就开始百般呵护。直到有一天,时间主线上的那个亨利正式出现,他们宛如第一次见面,她却已对他深爱已久,两人再次初次做爱,再次认识彼此,并以此为起点,共度一生,仿佛老天爷已经这段情缘反复敲定过了,绝对错不了。

亨利和克莱尔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角色颠倒,这一点实在妙趣横生,仿佛有两性情感主导权的问题隐匿其中……但我说不好,因为故事太具体了。一开始,未来的亨利对克莱尔了如指掌,他和她聊历史、天文、书本、摇滚乐,协助她成为日后的克莱尔。在时间主轴上初次相逢之后,克莱尔对于现实中的亨利来说却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克莱尔却对亨利的未来了如指掌,甚至拥有足够大的把握,将原本自暴自弃、酗酒暴烈的亨利改造成日后的那个模样。等亨利去世之后,克莱尔再度回到被动等待的角色,每次亨利的出现都是惊喜,是伤感,是让人肝肠寸断的思念。就这样,克莱尔的整整一生都在等待亨利、享受他以加倍的时间表达的成倍的爱恋。因为是亨利,克莱尔的婚礼变得很复杂;也因为是亨利,克莱尔想要个孩子的梦想变得很艰难,但似乎有了充分的时间,这两个人越爱,越爱得完美。

在小说里,亨利和克莱尔活在一个奇妙的、与世隔绝的、衣食无忧的小宇宙里,只有彼此拥有理解对方、改变对方的能力和愿望,现实里爱不够,可以预支未来,可以回到过去,如此反复地证明爱,延续爱,强调爱,更正爱……我想,这实在是对爱情的一种顶级奢望。他超越时空三维不停地关注她、给予无穷尽的怀念,她也以同等份量的浓烈去回应。克莱尔确实拒绝了别人的求爱,因为她已被命运确凿地指定为亨利的守候者,而这命运,是亨利用三倍于别人的时间打造出来的,无论幻想与否,这故事都在企图证明一点:爱情不该是流水落花一次性,他的时间变成她的时间,这就是我们去爱的方式,用时间,制造恒久的化学反应。

扉页上,有一首名为《爱复爱》的诗,是这场幻想故事的精髓概念:爱上曾是自己的陌生人,并以无穷尽的时间去打磨对爱人的爱。

除了这场时空纠结的爱情,我还甚为感激作者给出了“时间”这一概念,无论是相濡以沫、七年之痒、一夜情、代沟、或是忘年交……我们的情感最终要面对的只是时间。亨利成为一个代言人――略有悲凉、却绝对不失幽默――让我们看到被时间裹挟的艺术、建筑、花草、药物、亲人、偶像……如何在一截生命里留下烙印。时间是他无尽的财富,也是痛苦的来源,被他复制的那些短暂时间虽然都被克莱尔吸收了,但作为身处孤独灯下的读者我,却仿佛也受到强烈感染,渴盼有来自未来的爱人率先肯定爱的存在,有来自未来的自己协助我渡过难关,还有来自过去的自己闯入现实,令人恍然顿悟时间中的自我如何流变。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_《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小说] -电影版

基本信息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The Time Traveler's Wife 海报

片名:The Time Traveler's Wife
译名:《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又译: 时空旅人之妻
导演:罗伯特・斯文克
主演:艾瑞克・巴纳
瑞秋・麦克亚当斯
阿莱克斯・费瑞斯
类型: 剧情/科幻/爱情
国家/地区:美国
片长:107分钟
上映日期:2009-8-14美国
对白语言:英语
发行公司:新线电影公司

剧情简介


海报

这是一种可以舍弃生命、用尽一生的时间去维护和等待的爱情……芝加哥的图书管理员亨利・德・泰伯尔(艾瑞克・巴纳饰)正在忍受的是一种遗传而来的“时间混乱”所带来的麻烦和痛苦,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特殊体质,使得他围绕着属于自己的时间线,随时随地都会消失或出现,不断地在时空当中来来回回地穿梭,最可怕的是,他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能力,只能无奈地任凭命运的摆布。

在一次时空旅行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今生的挚爱克莱尔・阿布舍尔(瑞秋・麦克亚当斯饰),然后他们在克服了层层地阻碍之后,共同迈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这段婚姻所衍生出来的问题和复杂性,却因为亨利对自己的无能为力而增加了很多--他没办法控制自己在同一个时空逗留的时间的长短,所以他和他的爱人永远都没有办法保持步调一致。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小说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小说 -作品简

虽然明知道摆在自己面前的注定是一段充满着艰辛和荆棘的道路,克莱尔仍然将自己的全部生命都用在了爱亨利上,她坚信两个人命中注定要结合在一起,即使她永远都不能猜测到他们什么时候会被迫分离,更不知道分开之后重逢的时间,但克莱尔却用尽了所有的力量,努力地与亨利这个自己今生惟一的真爱,建立起来一种不同寻常的家庭生活。

幕后花絮

被科幻元素包裹的爱情故事


剧照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改编自奥黛丽・尼芬格(Audrey Niffenegger)创作的一本同名畅销小说,讲述了一个战胜了时空的阻碍的爱情故事……当亨利第一次见到克莱尔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相识好几年的时间了,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亨利突然出现,取得了她的信任,他们成为了好友、知己,克莱尔的一颗心就那么沉沦了。事实上,亨利是一位时间旅行者,他的特殊体质使得他不受控制的随时随地消失或出现,这也就意味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何时会离开,何时又会重新出现。这个被克莱尔当成了一生的至爱的男人,在经过了多年之后,当克莱尔长大成人的时候,及时地出现在她面前,见到了这个日后会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影片的导演罗伯特・斯文克(Robert Schwentke)特别声明了一下,尽管拥有着这样一个容易混淆概念的名字,但《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并不是一部科幻作品,斯文克说:“这里真正被关注的,还是一对男女之间所经历的情感历程,而所谓的‘时间穿梭旅行’也不过只是一个催化剂而已,更加巩固并检验了他们之间的爱情维系。这里有很多供人讨论的话题,比如说正是时间旅行才让两个人走到了一起,最终却也给他们带来了各种各样没办法避免的冲突和麻烦。所以,我将这个故事看成了一个机会,可以制作出一部伟大的爱情电影,与此同时,在两个人共同经营出来的关系下,还流动着很多无法言明的潜流--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无端地生出了更加真实的感觉。尤其是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就设置了一个前提,明白表示这对男女都拥有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天赋,他们一眼就能从人群中找出那个会陪伴自己一生的人,这一点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地重要的,尤其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一个如此特殊的基础的情况下。”

在影片中饰演了克莱尔的瑞秋・麦克亚当斯(Rachel McAdams),对于整个故事的概念,分享的是与罗伯特・斯文克一样的观点,麦克亚当斯说:“我对这样的爱情故事反而更加地感兴趣一些,当两个人经历生活中所有的沉沉浮浮之后,却仍然将心中对彼此的那份爱保留到最后……当我看完剧本之后,真的对这个故事想了很多很多,我一直坚定地认为真爱是经得住最大的障碍的考验的,而亨利和克莱尔共同面对的,就是穷极我们的想象力,所能想到的最大挑战。”

艾瑞克・巴纳(Eric Bana)在影片中的角色是亨利,在他的思维想象中,正是因为“时空旅行”这一概念,才会促使亨利和克莱尔总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瞬间分开,巴纳说:“对于他们来说,想要很好地控制他们自己的行为和命运,反而变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在任何一个爱情故事当中,你都需要制造一些充满着戏剧冲突的时刻,就为了推动和检验两个人的关系的牢靠性,而这俩个角色本身就具备了这类特色,包括他们之间的关系,几乎是时时刻刻都在接受着无法预期的考验,让你没办法不相信他们真的深爱着对方。我觉得《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讲述的是一个非常让人感动的故事,它会给你留下许多值得深思的话题。”

原著小说是艺术家兼作家奥黛丽・尼芬格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于2003年第一次出版发行,随后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马上就跻身于畅销小说的榜单上,在全世界范围内卖掉了数百万本,影片的制片人尼克・维切斯勒(Nick Wechsler)回忆道:“我在小说还是稿件的形式时,就读过里面的故事了,我马上被字里行间所营造出的那份美感和动容所深深地吸引住了,同时我还意识到,我看到的是一个拥有着迷人气质的电影概念,你没办法把它归入任何一种单一的题材类型,它的中心内容是一个爱情故事,同时还用‘时间旅行’变相陈述出了科幻的模式和效果,这一切都让整个故事的发展方向变得不可预知起来。”另外一位制片人迪德・加德纳(Dede Gardner)则补充道:“以这样的方式去讲述一个爱情故事,本来就是非常地具有创新主义精神的,代表着一种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永恒,我们在读小说的时候,都深刻地感受到了里面的情感流动,自然也意识到这样一个故事是多么地适合被改编成电影……其实这样的信念还是有那么点跳跃性的,因为你不得不接受亨利的身体状况和随时有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这也帮助你好好地掌握了克莱尔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首先她肯定拥有的是坚定的信仰,一旦选择,就会全然地信任,她对亨利的忠诚以及所处的环境也是支持我们跟随着故事一起前进的动力。其实《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所关注的是一切与忠实和命运有关的话题,包括直接引发的连带后果,它不仅展示出来了爱情之路是多么艰辛和充满荆棘,也揭露出美好和有如魔术般神奇的魅力的一面。”

非常态下的情感价值观

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创作改编剧本的编剧之一布鲁斯・约尔・洛宾(Bruce Joel Rubin),曾经凭借一部让人感动非常的《人鬼情未了》(Ghost)而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奖,如今他继续把爱情根基结合进超现实元素,将这个同样令人动容、悲伤的爱情故事带上了大银幕,洛宾承认,当自己读完了奥黛丽・尼芬格的原著小说之后,马上就臣服于其中,无法跳脱出来了,洛宾说:“我同样在小说出版之前就读过它了,完全被里面的视角和想象力所扩展出来的宽度给迷惑住了,我一直都认为它肯定能够成为一个拥有着深远意义的好故事,我自然愿意它能经我之手进行改编,然后在大银幕上亮相,所以我完全是在凭借着一种迅猛的情感,一直在积极地争取为小说创作剧本的机会。”制片人尼克・维切斯勒接着说:“我同样在小说出版之前就读过它了,完全被里面的视角和想象力所扩展出来的宽度给迷惑住了,我一直都认为它肯定能够成为一个拥有着深远意义的好故事,我自然愿意它能经我之手进行改编,然后在大银幕上亮相,所以我完全是在凭借着一种迅猛的情感,一直在积极地争取为小说创作剧本的机会。”尼克・维切斯勒接着说:“对于任何一位电影人来说,将一本拥有着如此实质的长度的小说改编成一部电影,都是一件让人感到畏缩的繁重的任务。不仅仅是字数,还有里面的结构,这也就意味着你不得不对原著表现出最起码的忠诚与尊重,在这个基础上,编剧还得在改编的过程中,往里面注入属于自己的活力与创造性……如此说来,这本小说从一开始就能得到洛宾的青睐,对于我们来说还真是一种幸运。”洛宾则认为:“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尤其是在处理和对付不同的时空结构和框架的时候,那真是我所遇到的最困难的一个障碍了。不过我认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将会指引一部影片所依仗的全部内容,一个场景接着一个场景,爱情将会通过不同的时空展开一场与众不同的旅行,制造出拥有着丰富情感的画面,我知道光从这一点出发,我的感觉是不可能背叛我的。”

罗伯特・斯文克表示,他同样是受到原著中的感情方向的指引,才决定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做导演的,斯文克说:“小说中的故事线因为没有一个可供参考的时间线,而呈现出一种不确定的漂浮感,但是却因为男女主角之间紧密的联系,而重新拥有了最为坚实的内容基础。”迪德・加德纳却回忆起了他们当时广泛寻找导演时的情形,他继续说:“我们一致认为斯文克对这部影片拥有着一种特殊的理解,不但不可思议地精准,而且满富着激情,以一种独一无二的姿态衬托着他是多么地适合为这部影片做导演。我的意思是,这部作品饱含着一些与科学理念有关的方方面面,然后又展示出了一段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

一段爱情连接着两个人--克莱尔和亨利,尽管因为时空的阻力而困难重重,他们却是一对注定要生活在一起的爱人,瑞秋・麦克亚当斯承认,自己在阅读小说的时候,就已经为克莱尔深深地着迷了,她说:“小说一出版,我就第一时间读完了里面的故事,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爱情憧憬啊,所以一有改编的消息传出,尤其知道自己有机会可以饰演克莱尔的时候,最兴奋的人非我莫属了,要知道这个角色已经萦绕在我心头好几年的时间了。我最喜欢克莱尔的地方,就是她是一个散发着艺术气息的人,而且我发现她身上充满了让人着迷的自相矛盾:非常聪明的同时,又有点天真;她想获得非同一般的精彩人生,可是当她获悉自己爱上的是一个‘时间旅行者’的时候,却又绝望地想让他们的生活回归平静……我想这正是推动故事发展的原动力,她爱上了这个男人,包括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即使她一直尝试着想要建造一个温暖的家,维持一段平凡的婚姻。”

尼克・维切斯勒则回忆起了他们第一次见到瑞秋・麦克亚当斯时的情景,他们马上就知道她是饰演克莱尔的最完美人选,维切斯勒说:“她对克莱尔有着不可思议的洞察力,见解也非常地深刻且独到,我们立刻意识到,她就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与此同时,麦克亚当斯还具备了一种与生俱来的温暖气息和超凡魅力,对于克莱尔这个角色来说,这也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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