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 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牡丹园站规

吉林大学BBS牡丹园是吉林大学官方BBS,受学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与监督。该站为吉林大学学生同网络中心共同建立,由学生自主管理运营,管理运营团队为BBS牡丹园站务委员会,由吉大各院系在校同学自愿参与组成,包含从本科生到博士生各年级层的同学。

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 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牡丹园站规

吉林大学bbs_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 -牡丹园站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BBS站定名为『吉林大学 BBS牡丹园站』,简称『BBS牡丹园站』。以下简称本站。

第二条【吉林大学 BBS牡丹园站站规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是为原则性定义并规范发生于本站上的一切行为,特依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

守则》而制定,是最高准则。本站其他一切制度以及规定均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否则以『总则』为准。

第三条本站服务器以及其他一切硬件及技术支持由吉林大学网络中心提供,由网络中心享有所有权。本站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均属于吉林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范畴,并服从后者的一切规定。

第四条本站唯一合法接入域名为 http://bbs.jlu.edu.cn.并由本站保留『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所赋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本站服务对象是通过吉林大学校园网或国际互联网以合法方式连接进入本站并使用本站任何服务的个人、法人或组织。通过本站注册的使用者为本站合法用户(以下简称用户)。用户以所持有的帐号(亦称ID)为在本站活动的唯一合法身份,并承担因帐号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用户享有『总则』所赋予的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用户在本站发表文章(含原创以及转载,下同),发表者即默认为同意由其个人承担可能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全部责任,本站不对此类行为负责。

第七条用户在本站讨论区原创发表的文章,其版权归用户个人所有;被转入精华区的用户原创文章,其版权归用户及本站共同所有。

第八条本站由吉林大学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网管办)全权处理本站管理事宜。站长由网管办任命,副站长由站长任命。

第二章站务委员会

第九条本站行政权属于站务委员会。站务委员会由站长、副站长以及普通站务成员组成。本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及普通站务若干。凡是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自愿为本站管理服务并接受本站相关制度的本站用户均可申请本站站务。

第十条本站站务按照职权范围分为讨论区管理员、美工管理员、个人文集管理员、帐号管理员、技术管理员。讨论区管理员采取分区负责制,负责管区内版务任免、版面秩序维持以及相关工作;美工管理员负责本站界面设计维护工作;个人文集管理员负责本站用户的个人文集管理工作;帐号管理员负责用户帐号的审批管理以及删除工作;技术管理员负责本站程序代码与设备日常维护升级与管理,不参与本站具体工作的管理。

第十一条站务为本站日常管理人员,其言论及处理态度必须客观公正,若属私人意见应注明发言立场。

第十二条本站站务在毕业或不可抗拒之外力下离开吉林大学,视为自动离任。

第十三条站务委员会有权在假期或特殊时期任命临时管理员,并负责在假期或特殊时期结束时收回任命或转为正式管理员。

第三章站规委员会

第十四条本站立法权属于站规委员会。站规委员会负责本站站规的制订、修订和解释,并对站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立法支持。站规委员会包括常任委员及普通委员若干名,讨论区管理员同时兼任站规委员会常任委员。站规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站长任命产生,负责主持和领导站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本站站规的制订和修订由站规委员会主席召集所有成员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所有有关站规的颁布、修改和解释意见须得到站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版主

第十六条本站每个讨论区(亦称版面、版)设立版主一到三人。

第十七条本章所说版主包括副版主,但不包括各学院及学校部门指定的版主。

第十八条凡是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自愿为本站讨论区管理服务并接受本站相关制度的本站用户均可申请为该讨论区版主。

第十九条版主的职责为:维持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保证本版一定的人气;及时整理精华区;建立相应的讨论区规则(以下简称版规);及时处理各种违反站规和版规的帖子,向站务委员会及时报告版内或站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

第二十条版规应报站务委员会通过并备案。版规若与现行站规相矛盾,站务委员会有权撤消该版规。

第二十一条凡未履行版主职责或滥用职权而被用户举报、弹劾的版主,由本站站务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二条版主非任期期满离任的辞职需要在BoardManager版发表辞职申请。

第五章本站一般使用者

第二十三条本站实行实名注册,用户在注册时必须提供个人真实实名信息。每个自然人只允许注册2个ID。

第二十四条凡未使用本人实名信息注册的帐号,站务委员会有权予以封禁权限直至删除帐号。

第二十五条本站用户的实名信息受到本站保护。本站不接受个人提出的查询其他ID实名信息的请求。校内其它单位要查询实名信息,必须经过网管办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站不接受集体账号,但学校有关部门和站务委员会同意的除外。其它帐号共用情况将按本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用户须对自己的帐号负责,保证帐号和密码的安全,发现帐号被盗用情况应立即向站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讨论区

第二十八条本站用户言责自负,在各版面发表的文章须符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中对发表文章的规定,版主及站务委员会都有权力对用户的所发表文章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申请开设新的版面可以采取个人申请或站方规划两种方式进行。个人申请是指用户个人依照相关申请条件提出申请并争取联署,然后由站务委员会集体讨论;站方规划是指站务委员会根据本站实际发展需要,或应校内其它单位的要求而提出的开版计划。开设新的版面必须经过网管办的同意,重要版面还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三十条本站各版面由版主和分管该版面的讨论区管理员共同管理。

第七章处罚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站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本站站规,违反者将受到本站站规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站的处罚分为:封禁发文权限、封禁上站权限、删除帐号并设为不可注册ID。其中,封禁权限可至永久。

第八章投诉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任何ID对违反本站站规的行为均可提出投诉,本站站务委员会受理投诉申请。

第三十四条本站仲裁职责由站规委员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站如因系统维修而需休站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预期与抗拒的事件而导致休站,于休站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站用户的私人信件请自行保存,或再转至使用者的真实E_mail信箱,本站不负保管责任。系统如果因为储存空间不足而必须清理时会事先发布删除信件公告。系统若遇不可抗拒外力影响而导致资料遗失时,本站不负责任。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8103250103/31177.html

更多阅读

转载 反省与期待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在法学院 反省

原文地址:【反省与期待】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在法学院作者:吉晋卓亲爱的法学院2006级全体同学:  大家下午好!  今天,对大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今天在理论上是在座的各位同学顺利完成四年的大学学业而毕业离

吉林大学自考本科计算机应用软件2012 自考本科 吉林

吉林大学计算机应用软件一、培养目标随着我国IT业发展的进一步深入,高层次IT人才大量匮乏,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旨在培养学生掌握计算机应用软件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成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复合型、开拓型、创新型的经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杀人案

吉林大学校徽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前身系始建于1946 年的东北行政学院,1958年更名为吉林大学。1960年,吉林大学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

声明:《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 吉林大学BBS牡丹园站-牡丹园站规》为网友清风无痕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