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渊源
概述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并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国家公务员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简介
公务员是伴随著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只要国家机器一建立,公务员制度必定随之建立。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在公元605年(隋大业元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最完善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即“科举制”。并被後来的欧美各国争相效仿、改进。但“公务员”一词却是从日本引进的,日本古代称此为“文官”,战后才改名为“国家公务员”。
概念
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这种范围同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适用范围相一致,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基本属于此类。在英国,公务员是指那些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没有过失 可以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美国基本属于此类。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是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政府系统中的事务官,即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日本、法国基本那属于此类。法国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被任命为常任官员的工作人员。
不难看出,我国基本属于第二种概念的划分。
法律地位
我国国家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 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2006年, 国家公务员法实施后,除 行政机关外,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也纳入公务员队伍, 比如组织部、宣传部、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等等。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主要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履行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道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招考公务员
报名时间
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末或12月初。
省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尚未固定,欲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以免错过报考时机。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2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时间暂未公布,预计报名工作将于2013年10月中旬展开,请留意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招考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没有户籍限制,各地区参考人员可以自由报考。报考条件
(一)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 硕士研究生和 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 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 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工作流程
公告职位等文件公布→选择职位→提交报名申请→招考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 考生上传照片→交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专业考试(部分职位)→ 面试→ 体检→ 政审→公示→录取 (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 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新浪网搜狐网中华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在线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 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 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1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1月21日10:00至26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公共科目笔试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复习可参考《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外交学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 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报考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中国银监会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的时间为: 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特殊专业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 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 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1月上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对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六)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除中国银监会外,其他部门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也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 民航空中警察职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面试、 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或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2年2月底前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七)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将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特别提示: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总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 中国民航总局政府网站查询。体检标准: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八)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得以进行的前提,包括编制录用计划、发布空缺公告、发布考试公告、确定试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2、公务员录用考试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主要有两轮,第一轮是笔试,第一轮合格者参加面试。
3、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评判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试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员密封送至主考机关,主考机关在一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评判;面试的测评虽然当场进行,但面试成绩要在面试结束后由测评小组共同判定。
4、公务员录用程序
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体检、录取和试用。
(九)试用期限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一般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大学生报考国家公务员
大学毕业生要报考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工作,须参加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机关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务员录用。
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除政审合格、身体健康等一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在校期间末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平均不低于80分),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具有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公务员录用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科目有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和综合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觉速度和准确性、言语理解及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五个方面的能力;申论主要测试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分析与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知识面,内容涉及时事政治、中国‘近现代史常识、自然科学常识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四个方面’。面试由各用人部门分别组织,主要考察机关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基本素质。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但在一个部门内可选择2~3个专业要求相近的职位作为报考志愿。
志愿服务西部和参加农村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报考公务员时给予笔试加分;在报考事业单位时也可以适当增加分数,给予其他优惠政策(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生处处长闫海军认为,除了理论知识的储备,大学生报考公务员要特别加强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大学生报考国家公务员须知:
浙大博学专家建议首先要根据自己的性格、特长以及专业,选择合适的岗位,理解所报考职位的特点、工作模式和状态,做好职业规划;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尤其是对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提高个人的综合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能力等;最后要注意养成严谨的言谈举止,甚至着装礼仪,要与所报考的职位相称。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公务员科目考试大纲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具体可参考2012版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二)题型介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涉及多种题目类型,试题将根据考试目的、报考群体情况,在题型、数量、难度等方面进行组合。以下是部分常用题型介绍。
言语理解与表达
例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上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但劳动就业的增长却远低于经济增长的速度。目前,尽管我国服务业吸纳劳动就业的比重在不断上升,甚至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它对劳动就业的贡献率还是太低。我们务必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模式转变的机会,发掘服务业对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的巨大潜力。
这段文字主要说明了:
A.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契机
B.服务业是保障我国就业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
C.我国服务业对劳动就业的吸纳能力有待进一步拓展
D.就业与经济增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在于服务业发展滞后
(答案:C。从文中“尽管……但……”的转折关系可以看出,我国服务业对劳动就业的吸纳能力还不够高,有待进一步拓展。C选项符合题意。)
数量关系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个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并利用其他基本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或推出结果。
判断推理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通过观察分析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报考者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第三种题型:类比推理。给出一组相关的词,要求通过观察分析,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第四种题型:逻辑判断。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资料分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报考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推测和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运用,要求报考者通过分析、判断和推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项。
申论介绍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2012年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法律规定
《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考核等次是对公务员实际表现优劣的一种高度概括性的评价形式。《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般来说,优秀的基本要求是: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称职的基本要求是: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任职的要求,很好或者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基本称职的基本要求是: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的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不称职的基本要求是: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较差,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在实际执行中,各个等次的具体标准,应根据公务员的不同类别、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加以具体化,分别作出规定。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体现了公务员权利保障原则和考核的公开性,使公务员能够了解机关对自己的基本评价,看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此外,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个别人的好恶恩怨、单纯主观印象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考核结果不公平不合理,公务员法还赋予公务员对考核结果申请复核和申诉的权利。对此,本法第十五章专门作了规定。
《公务员法》把定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使考核作用的发挥有了法律保障。《公务员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第七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要予以辞退。
对于公务员的很多管理环节,即使没有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明确规定某一考核等次作为某项管理事项的直接依据,实际上也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如对公务员的培训,可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长处和短处,有针对地组织实施;又如公务员的职务调整应当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以达到扬长避短、合理使用公务员的目的,等等。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2013年考试
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2013年度中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24日结束。截至10月24日18时,共有138.3万人通过资格审查,中公教育集团统计显示,竞争最为激烈的职位已接近“万里挑一。
据初步统计,有109个招录职位的报名比例超过1000:1。有132个职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审查,这些职位大多数为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或特殊专业职位。国家统计局合川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职位报名录用比达到9411:1,紧随其后的“国家统计局南川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职位报名录用比为9175:1。
中公教育集团考试专家分析认为,从报考人数及报名录用比来看,“国考”确实已经降温。随着公务员考试发展日渐成熟,考生报考也更趋理性。未来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可能出现下降,但幅度不会很大,实际平均竞争比将稳定在40:1至50:1之间。
数据显示,2010年是“国考”热度的顶峰,按照报名总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计算,平均竞争比为93:1。2013年度“国考”平均竞争比约为66:1,无人报考职位132个。由于2013年招录职位和人数都有大幅度提高,竞争激烈程度大大降低。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_国家公务员 -国考面试流程解析
2013年公务员笔试的大幕已经拉下,令人忧心的面试即将上演,如何在面试中脱颖而出,可谓让考生们绞尽脑汁。但在面试前,最基本的是要了解面试流程,这样才能做到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随机提问
随机提问并不是结构化面试中的一个必经环节。特殊情况下,面试考官可能会在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再追问一个问题。在这个阶段,专家要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保持情绪的稳定性,考官的发问是随机性的,但是对于考生来讲,它仍然是考生与考官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仍是考生向考官展现自己的形式。考生只要将它作为结构化套题中的一个试题回答即可。二是在回答的内容上,考生同样是按照结构化面试答题要求的回答即可。一般情况下,随机提问的问题也是面试之前设计好的,随机性问题同样会问及其他考生的,所以考生要做的就是将其作为一道普通结构化试题,思考作答即可。
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阶段是无领导小组讨论中,考生向考官展现的第一阶段。一般情况下,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发表观点,此阶段是考生在考官头脑中建立第一印象的重要环节。
在发言内容上,考生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观点明确。二是条理清晰。三是语言凝练。在礼仪上,考生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作为发言者来讲,除了要保持坐姿端正外,眼神是考生最需要注意的礼节。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在个人陈述阶段,考生的观点不仅是要让考官知晓,同样也是要让其它组员知晓。因此发言者在陈述观点的时候,目光除了要同考官交流外,也应环视各位组员,同组员间进行眼神交流。二是作为倾听者来讲,就要做一个优秀的倾听者,不可过于放松。在有考生发言时,其余的考生不可全程低头不停地记笔记,表现出一副“奋笔疾书”的样子,也不可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