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男,38岁,衡东县人,2009年1月16日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又2009年11月15日上午,从湖南常德山监狱脱逃,目前警方正在搜捕当中。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人物简介
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刘宏,男,38岁,衡东县人,身份证号码为430103197108034015,家住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路15号附36栋,因犯盗窃罪、脱逃罪于2009年1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从益阳赤山监狱转来德山监狱,此前就有脱逃越狱的前科。又2009年11月15日上午,从德山监狱脱逃。 警方发现通辑:
刘宏身高175至177厘米左右,寸头,头型大,椭圆型脸,弓形眉,较浓,左眉中心有刀疤,眼睛大,嘴平,鼻子长,三角形耳朵,牙黄,下巴圆。脱逃时上穿浅青色夹克衫,下穿米黄色裤子,白色双星胶鞋。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越狱经过
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2009年11月15日早晨,突然,监狱值班中心接到预警报告,称有犯人越狱脱逃。顿时,警报声四起。得知这一重大情况后,当班狱警马上组织所有犯人集合并清点人数,同时迅速调查了解情况。很快,经过清查发现,犯人刘宏已经不见了踪影。后发现是从德山监狱东面4.5米高的围墙上翻墙逃脱的。在逃出后狱警发现,在附近的农家偷了一件棉衣、一部手机和部分钱物,搭乘一辆摩托车逃窜。 犯人刘宏所在的监区正是开始生产的时候。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越狱后
警方
案发后,狱警、武警和当地公安迅速展开搜捕,并在所有主干道设卡堵截。并发出协查通报7000份。并于当晚在德山监狱通过当地电视台播发了相关消息,广泛征求社会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并协助抓获逃脱犯的群众,奖励人民币现金2万元,对直接抓获刘宏的,奖励人民币现金5万元。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发现踪迹
事件发生后,石门桥镇有不少村民称看见逃犯刘宏。于2009年11月17日石门桥镇桐林坪村村民称:15日8时30分,在石门桥镇一家小餐馆内,他无意间遇到了,他吃了一碗3元牛肉粉,不过当时并不知道此人是逃犯。
还有称他们发现了越狱犯逃跑过程中留下来的饼干和烟头,还有群众举报说逃犯刘宏曾到当地居民家讨东西吃,估计逃犯潜到了当地的两个山头上。
于是出动狱警武警等共200多人,赶到德山石门桥镇栗山口一带的山里,发现了逃犯留下的新痕迹,包括烟头和包装袋等,已将方圆五公里左右的两个山头包围住了,围捕圈正越来越小。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法律栽定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这两起事件越狱的刑犯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已经构成了脱逃罪。当然在他们逃狱的过程中还会触犯其他相应的法律,例如盗窃、故意杀人等方面的法律相关规定。但他们首先构成的就是脱逃罪。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越狱分析
对于他的越狱,事后就行分析:可能他们认为逃出去,就可以自由了,到很远的地方生活,就没有人可以限制他们了。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他们都选择了越狱。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令人深思
越狱的成功让我们想到了,犯人在思想改造方面,监狱存在不足。因为刑犯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甚至更变本加厉。这就要求监狱部门,对刑犯加大普法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什么是违法,违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思想方面的彻底改造,让刑犯们从根本上、从内心上彻底悔悟,以一个积极的心态在狱中改造,出狱后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法律界网站点评
呼和浩特越狱事件,得到中央领导与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呼和浩特警方的协力搜索,最终越狱犯被成功逮捕并且已经在接受法律的惩处。而湖南重刑犯刘宏选择越狱,相信湖南警方不久会将其抓获,让刘宏来接受刑法的惩处。不过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刘宏必将因为越狱而获罪,届时将会数罪并罚。
刘宏_刘宏[湖南越狱重刑犯] -建议
类似的事件,不得不让我们要求监狱部门,加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体制,防范刑犯逃窜。
其实,刑犯能够逃出监狱,是因为他们从内心上并没有真正的悔悟,对于法律没有真正的认识,法律对他们并没有产生一种震慑作用。这就要求监狱在改造刑犯时,加大普法教育,让刑犯从内心上彻底悔悟。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监狱的监管体制,预防和防范刑犯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