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权(1954年2月――)男,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至1998年任温州蔬菜实业总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10年12月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15日,据中共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国权涉嫌严重违纪,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2011年4月21日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5月22日对涉案总金额高达3.7亿余元的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应国权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5人分获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并责令返还财物,退赔损失。
应国权_应国权 -人物简介
应国权
应国权1954年2月出生,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至1998年任温州蔬菜实业总公司总经理,1998年开始担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年,应国权任温州蔬菜公司董事长时,联合市食品公司和市肉联厂,组建了全国第二个菜篮子“航空母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约12年。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20多家下属企业,2000多名员工,蔬菜年成交量近5亿公斤,占市区供应量98%,真正成为温州人名副其实的“菜篮子”。
2010年12月11日,温州市某论坛爆出应国权被市纪委带走的消息时,众多市民和网友大吃一惊。该帖子有47页跟帖,704人次回复,各种声音充斥其间。其实,从2005年起,网上便出现过不少举报菜篮子集团内部存在违法乱纪现象,包括挪用公款、侵吞国有资产等情况。特别是2008年开始,署名“范富仁”的举报人对应国权父子公开举报,控诉他们长期侵吞菜篮子集团的国有资产。这些,都为应国权被“双规”埋下伏笔。检察机关还在对本案进行进一步侦查。
应国权_应国权 -组织调查
据中共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国权涉嫌严重违纪,2010年12月31日温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会议确认接受原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应国权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应国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应国权_应国权 -刑事拘留
2010年12月16日,媒体报道称,经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应国权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2011年4月20日,应国权从温州市纪委移送至温州市检察院。温州市检察机关获悉,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国权,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2011年4月21日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
应国权_应国权 -提起公诉
关系着市民吃饭问题的温州菜篮子集团,养了一大窝蛀虫。历时半年,这一窝案审查起诉工作终于结束。2011年10月21日上午,原温州菜篮子集团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被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近年来浙江省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国企工作人员腐败案件之一。案件涉及47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0人。光应国权本人,就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等“四宗罪”,涉案金额4亿多元。
应国权_应国权 -四宗罪
涉嫌贪污
2003年至2006年,应国权等人利用担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高层管理的职务便利,成立由高层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参股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个人股份占80%,国有股份占20%),通过欺骗、贿赂市政府相关人员篡改市政府会议纪要的方式,使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取代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外迁安置主体,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划拨土地。
2003年11月,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划拨瓯海区娄桥镇某地块给国有独资公司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菜篮子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外迁安置,建设规模为800亩至1000亩。会后,应国权等人请托时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冯鸣,由冯鸣授意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汤颐和,将温州市政府[2003]100号会议纪要中的用地主体“温州市菜篮子集团公司”篡改为“温州市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并签发了会议纪要,致使菜篮子发展公司由此替代菜篮子集团公司成为用地主体,并据此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批,于2006年1月取得商业用途划拨土地325.0822亩,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15亿余元。
从2005年底开始至2010年案发,应国权等人还采取擅自决定、欺骗政府等手段,先后将原由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托管企业经营的白肉运输、生猪屠宰、皮碎市场、蔬菜交易等业务,交由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或其出资参股成立的公司经营,共贪污上述有关业务经营收入10494.03万元。
挪用公款
2005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将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定期存单质押给银行,为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获取贷款或出具履约保函,共计挪用公款3485万元。
2006年至2008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挪用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资金2389万元,为应国权之子应飞杭承包的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外贸部垫付客户出口退税款,还挪用定期存单1000万元为外贸部办理贴现业务提供质押。
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出借给钟某、戴某某使用,共计2512.5万元。
私分国有资产
1998年至2007年间,应国权等人采取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的手段,欺骗政府有关部门,使虚报的工资额度通过审核,并以工效工资的名义发放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部分职工,共计私分国有资产11198.54万元。
受贿
2005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安排、水产生意等方面为黄某某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黄某某贿赂,共计25万元。
应国权_应国权 -涉案人员
应国权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
应飞杭原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应国权的儿子)涉嫌挪用公款罪
郭洪远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陈国凯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何永莲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温州菜篮子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贪污罪
白方中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贪污罪
卓宁初原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丁容海原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应国权_应国权 -被判死缓
2012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012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宣判原温州市菜篮子集团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
应国权等16人依次被带入温州中院大法庭。因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判决书长达131页,审判长宣读宣判词用了90多分钟。温州市属50余家国有企业负责人、机关单位干部代表、法院特约监督员、检察院系统干部代表、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市民代表等近400人到庭旁听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职务上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达2.16亿余元。其中,2003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为谋取个人私利,商量成立股份制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并以发展公司为用地主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325亩,价值11578.8万元。发展公司成立后,应国权等人又以该公司名义参股组建温州菜篮子安通运输有限公司、温州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不仅侵吞原属菜篮子集团参股的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的白肉运输业务,还将肉联公司解散并侵吞了生猪屠宰业务,分别侵吞国有资产783万余元和401万余元。此外,应国权等人还将原属集团公司的皮碎市场无偿变更给发展公司,将蔬菜交易所的业务转移到发展公司名下,分别侵吞国有资产893万余元和7975万余元。
2006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应国权等人共计挪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3889万元,分别给应飞杭(应国权之子)承包经营的集团公司下属的外贸部及相关人员用于经营活动。
1998年至2007年12月间,应国权等人为了多发工资、奖金,通过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的方式,骗取工资数额共计11577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集团公司高管领导层和中层干部,小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职工。
2005年至2009年间,应国权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安排、水产生意等方面为水产商户黄建权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黄建权现金共计25万元,并承诺在娄桥水产市场股份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
法院认为,应国权等人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利用自己或他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挪用数额巨大的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身为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国有资产,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骗取的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应国权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给予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应国权身为国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指挥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且认罪态度差,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挪用公款犯罪中,应国权是决定者、指挥者,亦系主犯,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