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高职,高等职业学校的简称。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以大学专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
高职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 -基本信息
高职,高等职业学校的简称。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以大学专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高职(高等职业学校)、高专(高等专科学校)即普通高等学校里就读专科专业的学生。高等职业学校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高校,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及以上。高等职业教育目前主要是在专科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而根据国际教育理念,高职教育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将逐渐上移至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高职是一种教育形式,而非学历。学历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之分。高等职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大学程度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教育。
高职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分类
我国高等职业学校只有一类: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是中国高等院校的一级学院,等同于高等专科学校,并逐渐开始取代高等专科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在大学录取顺序中为统招第四批、普通专升本招生,也是“三校生”(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单考单招的录取院校,同时一些普通高校专升本的教学工作也安排在某某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是地方性的高等院校,在没有地方性大学或学院覆盖的地方作为筹备地方大学而存在,也可以作为地方性大学或学院的补充。
高职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含义
教育对象
ISCED5B的生源,是完成ISCED3B或ISCED4A课程者。所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者,其理论基础并不一定要求达到完全高中毕业,但其高中阶段的课程应侧重职业导向,强调专门学科;纯为就业作准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升入高职院校,则可通过补习过渡课程实现。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对象应考虑文化理论基础与职业实践基础两方面的要求。当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收对象面可以扩大到整个高中阶段(第3层次教育)的各类不同学校的毕业生,但重要的是必须首先切实抓好各类不同生源各自的补习阶段(第4层次教育),缺啥补啥。
培养目标主要是使求学者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实际能力(包括技能和知识等),提供通向某一职业的道路。由于5B的课程计划属介于普通学科型和直接就业型之间的中间型,其培养目标也就相应地介于学科研究型和直接操作型之间的中间技术型。由于培养目标是最重要的核心内涵,后面还将具体展开专作着重分析。
学习年限5A的累计教学持续时间从理论上讲至少相当全日制3年,但标准学制是4年或更长些;而5B至少有相当全日制2年的持续时间,但通常为2至3年。5B通常比5A短些,但这并不是说5B就仅仅局限于较短的学制,事实上5B的学习年限也如5A一样有5种需要考虑的学制;(1)2年和3年以下;(2)3年和4年以下;(3)4年和5年以下;(4)5年和6年以下;(5)6年以上。如实行学分制则需将时间与强度合计后作出比较。可见,高等职业教育的学习年限应视具体专业要求不等,虽然强调2~3年的短周期,但并不仅限于此而也应按专业需要考虑较长的学程。
授予学历由于新版ISCED第5层次将原版中的专科、本科及硕士几个层次合一,故高等职业教育也应同普通高等教育一样根据不同的学习年限而有多个学历层次,至少应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在内,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单一的专科层次,更不是比普通专科再低一层的补充学制。我国目前的高等职业教育一般仅限于专科学历层次,而对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无论是决策层还是操作层认识都普遍不足,这一问题在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内涵之后应予解决。 在上述四方面的核心内涵中,最关键的应是培养目标。某一类型教育的培养目标必须与社会人才结构体系中的某一系列和层次的人才相对应,也就是说,对应应该是与某一特定的区域相对应,不能与若干间断的、不连续的区域相对应。否则,不仅不符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而且更重要的是难以明确地表述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最终必然导致对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理解的混乱。由此可见,要想严格界定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除了必须采用一种较为公认的来自教育内容的分类标准外,还必须采用一种较为公认的来自教育外部的人才结构及分类理论,以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相互对应。
高职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 -高职高专的其他规定
一、高职高专教育实行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主要负责高职高专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订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年限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管理类专业一般为两年、工科类专业 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三、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 的实际需要来设置和调整专业,由承办学校自行确定,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目前教育部正在着手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 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
四、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和承办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或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
五、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 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 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并与普通大学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
七、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职业技术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在专科层次。
八、高职毕业生就业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
九、高职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的途径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本科(普通专升本)、研究生教育, 继续深造
高职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
高职(专科)毕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评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等)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或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可评中级职称(工程师,农艺师等)
高职学校_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高职(专科)毕业:
取得中级技能(四级)职业资格,并从事职业技能工作满2年,可取得高级技能(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