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公主,清朝皇帝庶女封号。清太宗皇太极时期,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嫡女封“固伦公主”,庶女封“和硕公主”。亲王之女称和硕格格(郡主),郡王之女称多罗格格(县主),“和硕”是满语“四方四角”的意思。清初皇女及宗室女均统称格格。此外,若宗女能够养在宫内,也会受封为和硕公主,如和硕和婉公主;若得宠爱更可封为固伦公主,如固伦端敏公主。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固伦”满语意为天下、国家、尊贵、高雅;“和硕”,满语,意为一方。两种封号强调了嫡庶之别。
柔嘉公主_和硕公主 -等级
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译成汉语即国家)公主。
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
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
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
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
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
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若为侧室所生,均依次降二等。“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殇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和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