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务员局_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的职责划入市公务员局。(二)承接省外国专家局移交的“受理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职责。
(三)承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下放的部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四)负责市政府部门和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
(五)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将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职责划给市教育局。
(七)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人才资源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泉州市公务员局_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主要职责
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市中、长期人事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推进人事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人员。贯彻实施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及政府系统参公单位非领导职数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泉州)考试录用测评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
(五)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六)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综合管理人才流动和引进工作。拟订或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监督管理人才市场;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八)综合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引进海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及其专项经费;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许可申请;承担全市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九)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以及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负责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政府奖励表彰惩戒规定,承担以国家和省、市政府名义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全市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负责市政府部门和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
(十一) 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军转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维稳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泉州市公务员局_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务员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事人才政策的综合调研,拟订人事人才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监督检查人事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依法处理人事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行政审核审批科
宏观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有关部门组建系列(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库)的审批工作,负责中初级及省下放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预审、核准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省外引进及军队转业专业技术干部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免试的审批;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审批;市直人才中介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审批;人才中介许可证年检;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确认;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手续办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市直政府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市直国有企业干部学历更改;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专家工作科
贯彻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负责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的选拔、申报、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回国来泉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家宣传、表彰活动;管理高级专家数据库;负责市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因私出国(境)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院士、专家来泉公务活动的联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市博士后工作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引进国(境)外智力办公室
指导、协调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编制智力引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引智项目的组织申报、执行检查及效果评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推广项目;综合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及选派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才智力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引进海外智力信息工作;受理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
(六)职位管理与考录科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职位管理等制度,负责政府公务员及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负责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及市直政府系统参公单位职位和科级非领导职数的设置、管理以及配备科级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机关和政府系统参公单位越级、破格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及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行政机关担任科级职务的审核;组织指导政府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计划实施、考试组织、考官管理和录用审批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市直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调配;拟订行政机关和政府系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泉州)考试录用测评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提案有关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
(七)考核奖惩培训科
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培训教育工作,提出贯彻考核、奖惩、培训及继续教育等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表彰规定,负责全省系统和省部级奖励表彰人员及单位的推荐、审核,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管理和审批市直各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惩戒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编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负责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管理;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含科级)以下及其所属企业人员的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和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
(八)流动开发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流动和人才引进工作,拟订人才市场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才市场;拟订人才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引进人才工作;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负责回国留学人员来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意见;负责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配备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承办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调配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牵头负责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市直政府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参与研究拟订企业、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开发政策。承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工资福利科
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及标准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工作调动和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变动工资政策的贯彻意见和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工龄计算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死亡等待遇的贯彻意见;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贯彻意见;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中长期规划,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市直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工作;参与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承担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退休工作科
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及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和二次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法规和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检查和督促落实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及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审批工作;对各县(市、区)退休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十一)军官转业安置科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省、部属驻泉单位接收和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问题;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泉州市公务员局_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泉州市鲤城区公务员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span]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