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N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的英文缩写,是为各种内容类型和载体类型的连续出版物(例如报纸、期刊、年鉴等)所分配的具有唯一识别性的代码。分配ISSN的权威机构是ISSN国际中心(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国家中心和地区中心。ISSN国际中心的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如果我们的刊物想达到国际标准,我们必须向国际机构提出此项国际刊号申请。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国际刊号ISSN简介
ISSN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的英文缩写,是为各种内容类型和载体类型的连续出版物(例如报纸、期刊、年鉴等)所分配的具有唯一识别性的代码。分配ISSN的权威机构是ISSN国际中心(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国家中心和地区中心。ISSN国际中心的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如果我们的刊物想达到国际标准,我们必须向国际机构提出此项国际刊号申请。ISSN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ISSN的特点
申请国际期刊号(ISSN),可使刊物达到国际标准,得到联合国的认可,刊物名称只要在同一个公司下不重复便可使用,如期刊名不变,则该期刊号长期有效。
国际标准期刊号可以准确、快捷的识别该期刊(报纸/杂志等)的名称及出版单位等。该系统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被使用,成为标准期刊的显著标志。(在部分国家或地区,一份标准的期刊出版物除配有国际标准期刊号外,同时要求配有本国或当地的期刊号,以便于管理)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ISSN申请条件(客户提供)
1、提供该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有);
2、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称及汉语拼音;
3、刊物首期出版日期;
4、刊物出版周期(如月刊、半月刊等)。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申请国际刊号的程序
1、填妥申请表;2、支付手续费;
3、递交商业登记证(BR)复印件一份;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ISSN的应用范围
报纸、杂志或其它连续出版物。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ISSN的申请时间和费用
时间:7个工作日,申请成功后长期有效。费用:1500元人民币(如需我司代理向法国邮寄备案,则另收200元快递费,据实报销)。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ISSN的结构
国际标准期刊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简称ISSN),是国际间赋予期刊的统一编号,由一组冠有"ISSN"代号的8位数字组成,分前后两段,每段4位数,段间以"-"相连接,最后1位数字为校检号,其核算方法如下: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发展历史
ISSN 组织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法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于1972年建立的。ISSN是政府间合作组织,它由ISSN国际中心和ISSN组区中心组成。目前已建立了77个国家中心。国际中心设在法国的巴黎。
1985年我国政府正式批准ISSN中国国家中心建立,中国中心设在国家图书馆内。中国国家中心负责我国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连续出版物ISSN的分配与管理、ISSN的使用、对ISSN的各种咨询以及中国连续出版物书目数据送交ISSN国际中心数据库等项工作。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构成元素
ISSN由前缀“ISSN”和8为数字组成。ISSN与8位数字之间的间隔为半个汉字空。8位数字分为2段,每段为4位数字,中间用半字线“-”隔开。8位数字的最后一位是校验码。如:
ISSN 1001-7143
ISSN没有任何特殊含义,它不反映连续出版物的语种、国别或出版者,ISSN的8位数字分为两组只是为了阅读方便。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管理体系
ISSN系统有两级管理组织,即国际ISSN中心和各国家ISSN中心。国际ISSN中心向各国家中心分配ISSN,各国家中心再向其所属的连续出版物的出版者分配ISSN。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ISBN知识解读
ISBN是国际标准书号(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的简称,是国际上通用的出版物标识编码。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中国标准书号
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系统的组成部分,中国标准书号为在中国的合法出版者所出版或制作的每一出版物及每一版本提供唯一确定的、国际通用的标识编号方法。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国际标准书号的发展历史
1966年11月,在第三届国际图书市场研究与图书贸易合理化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制定一种国际通用的图书编号系统问题。
1967年,英国图书界创立了国际通用的图书编号方案,并在其国内试行。
197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ISO 2108国际标准书号,并在西柏林成立了该标准实施的管理机构:国际ISBN中心。
1978、1992年,《国际标准书号》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
2005年6月,ISO 2108国际标准书号第四版颁布,并将于2007年1月1日在世界范围内统一实施。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中国标准书号发展历史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统一编号的国家之一。
1956年2月,文化部颁发并实施《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该方案实施30余年,在图书出版发行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2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ISBN组织,并成为国际ISBN中心顾问组成员,在ISBN系统中争取到一位数字组号“7”。
1986年1月,GB/T 5795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正式颁布,该标准于1987年1月1日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ISBN)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
2002年1月,对GB/T 5795―1986中国标准书号进行修订,删除了图书分类・种次号部分,中国标准书号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结构。
2006年,中国ISBN中心提出修订GB/T 5795―2002的立项建议,得到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分技术委员会的认可,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修订后的中国标准书号将在年内颁布,2007年1月1日实施。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书号由标识符ISBN和13位数字组成。13位数字又分为5部分:
――前缀号: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提供给国际ISBN中心使用的编码。目前使用的前缀号为:978(预留979前缀)。
――组号:标识国家、地理区域、语言及其他社会集团划分的组织。由国际ISBN中心设置和分配,我国的组号为一位数字“7”。
――出版者号:标识具体的出版者。长度2至6位数字,它由中国ISBN中心设置和分配。
――书序号:标识出版物的出版次序,由出版者管理和分配。用以区别不同内容及不同作品形式的专题出版物。
――校验码:采用模数10加权算法计算,其功能在于对中国标准书号的正确与否进行检验。
中国标准书号的书写或印刷格式为:
ISBN 978-7-5064-2595-7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规则
适用对象: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并在中国ISBN 中心注册的出版者所出版的专题出版物。
适用范围:
1) 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形式)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无意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4) 教学或学习用影片、录像和幻灯片
5) 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 电子出版物(机读磁带、磁盘、光盘或互联网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 缩微出版物
9) 教育或教学软件
10) 混合媒体出版物(含有文字材料)
11)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不适用范围
1) 连续性资源(例如定期刊物、不定期出版的丛书以及正在整合中的资源)
2) 暂时性印刷材料,如广告内容等
3) 印刷乐谱
4)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和美术折页印张
5) 个人文件(例如电子简历和人物介绍)
6) 贺卡
7) 音乐制品
8) 用于教学或学习目的之外的软件
9) 电子公告板
10)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中国标准书号的功能与作用
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对出版业而言,除有助于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与库存控制等管理外,更便于出版物的国际交流;对图书馆等数据单位而言,可简化采购、征集、编目、流通、馆际互借等工作。
出版社、书商、经销商及图书馆可以依据中国标准书号,迅速有效地识别某书的版本及不同装帧形式,不论原书以何种文字书写,都可利用中国标准书号以电话传真或在线订购,并藉计算机操作处理,节省人力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
ISBN管理体系
ISBN系统的行政管理分三级:国际ISBN中心、ISBN组区中心和出版者。
国际ISBN中心通过组号设置和分配对各组区中心进行管理。
ISBN组区中心通过出版者号的设置和分配对各出版者进行管理。
出版者通过书名号的分配对其出版物进行直接管理。
国际ISBN中心代表全球的ISBN系统用户加入EAN・UCC系统,ISBN用户只须接受ISBN系统内的管理,通过国际ISBN中心、组区ISBN中心以及出版者的三级管理,对每一出版物(包括同一出版物的不同形式)赋予不同的编码,保证了该编码在世界范围内的唯一性。
中国中心是国际中心的分支机构,依据“合同”确定的职责与义务对中国标准书号系统进行宣传、推广、培训和监督管理。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中国标准书号与条码
条码作为中国标准书号的机读形式,是供计算机识别读取的符号。计算机通过扫描器扫描条码的条和空获取信息,识读出一串数字代码,这组数字代码本身并不表示任何信息,但确是进入出版物信息数据库,查找出版物的关键字,凭此代码可以很快在数据库中搜索到所对应的出版物,电脑系统就可以根据信息完成结算、盘点、订货、统计等任务。出版物有了条码就等于有了进入全球商品市场的通行证。
与中国标准书号定位有关的元数据及元数据采集的程序
中国标准书号是一项国家技术标准,中国ISBN中心是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的管理单位,同时也是国际ISBN中心的分支机构,在国际ISBN系统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依据系统的要求,出版者应向中国ISBN中心提供与中国标准书号系统运行相关的数据。
出版者数据:凡是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出版者,均应向中国ISBN中心申请注册出版者号,中国ISBN中心编制《中国ISBN出版者名录》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定期向国际ISBN中心报送数据。
国际ISBN中心自成立以来,每年编制出版《国际ISBN出版者名录(Publishers’ International ISBN Directory PLUS)》,为系统用户及社会提供出版者信息的服务。
出版者号数据:中国标准书号系统运行记录。出版者应严格按照中国标准书号的规则正确、科学地管理和使用本社中国标准书号编号段,并将使用记录报送中国ISBN中心。中国ISBN中心定期向国际ISBN中心报送。
出版物元数据:每一标识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物数据。出版者在申领书号时,应向中国ISBN中心提供出版物的元数据,在出版物出版后,应向中国ISBN中心回报出版物元数据,对之前所报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
出版物元数据与出版物样本信息
出版物样本信息:出版物样本包括: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出版物样本,是出版者应尽的义务。中国ISBN中心(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代行新闻出版总署部分职能,对出版物样本实物进行管理,同时通过出版物元数据、条码制作数据与样本实物信息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出版物信息流,并建立出版物样书、样品信息数据库,为各界提供出版物信息咨询服务。
期刊号_国际标准刊号 -申请程序
ISSN.ISBN期刊号申请,请先在香港申请一间出版社后,再用这间出版社去申请 ISSN.ISBN期刊号。申请出版社说明:
1. 在香港您拥有书刊出版的自由:您可以在香港申请成立出版社并准备出版发行书籍与刊物;
2. 在香港可以申请出版社名称如:XXX国际出版社、国际XX出版社、香港XX出版社、XXX香港出版社;
注册一间香港出版社,成立了出版社之后,您已经获得了资格来办理出书的事宜了。但是,您还有两个工作要做:一是申请国际标准书号ISBN 或国际标准刊号。 二是出书前必须申请发行号。这两方面工作做好,您就可以合法出书了。
(一) 香港标准书号ISBN
1. 申请人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复印本;
2. 申请人提供承印者名称或出版社的名称;
3. 呈送5-10本欲出版的物品予香港文化事务局及民政事务局;
4. 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印),15个工作日批出书号;
5. 出书以后,必须交5-7本书籍到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存盘,(先用计算机打印样稿提交)。
(二) 国际标准期刊号(定期杂志、报纸刊号) ISSN
1. 申请人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复印本;
2. 申请人提供承印者名称或出版社的名称;
3. 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版权页、封底和和目录页;并将初刊物稿装订好(5本)刊物;
4. 15个工作日批出临时ISSN国际期刊号;
5. 出书时必须印在期刊的右上角,并启用此刊号另作5本首期出版刊物递交巴黎存档备查。25个工作日完成注册。然后领出正式刊号证书。
(三) 在香港注册发行书/杂志刊物
1. 请在每期报纸/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计两日内,将该刊物一份交付报刊注册组,该份刊物须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签署,并须戴有签署人的全名及地址。
2. 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应登载开该本地报刊的头版或最后一版。
3. 注册详情如有任何更改,应在7日内以指定的表格向报刊 注册主任呈报。
4. 本司代注册刊物为港币
5. 如任何本地报刊停刊连续为期多于6个月,该本地报刊的注册须当作已经失效。
6. 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须于该书刊在香港出版、印刷、制作或以其他方式制成后1个月内,将该书刊5本连同附属该书刊的所有地图、图片或其他刻印,送交书刊注册组登记。
★ 无须注册的书刊:并非提供予公众人士的书刊。内容纯粹是价目表、销售目录、商业通讯或商业广告的刊物。
在香港注册发行刊物时您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填写书刊注册表
2、 编者姓名、书名/杂志名、版次、所用语文、定价、ISSN 或 ISBN
3、 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副本
4、 出版社、承印者名称及地址、联络电话和传真
5、 版权持有人姓名及地址
6、 装订形式(平装或精装或其他)
在国内注册发行书/杂志刊物
客户如要在国内发行,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
(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当自收到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会有说明理由。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ISSN国际期刊号是发行书刊的最高层次的编码,由於它是国际认可,申办后可以在世界各地发行书刊,当然发行书刊性质要视乎每个国家的法则规定,并非连一些色情、军事、政治或有暴力的书刊都一样可以发行的。
申请国际书号、期刊号,请下载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填妥后连同股东身份复印件,传真或发E-mail给我们,我们在收到文件后会立即处理。
其他标识系统
ISSN: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英文缩略语,又称国际标准刊号,是为连续性资源(包括报纸、杂志、电子期刊、动态指南、年报等)信息控制、交换、检索而建立的唯一识别代码。
ISTC: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Text Code(国际标准文本编码)的英文缩略语。是对文本作品进行唯一的、国际标识的数字系统。
Isan: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Audiovisual Number(国际标准音像作品编码)的英文缩略语,是为ISAN系统注册的每一个音像作品提供唯一地、国际化注册的、永久参考的编码。
ISMN: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Music Number(国际标准印刷音乐作品编码)的英文缩略语,是用于对以印刷形态存在的音乐作品进行标识的编码系统。
ISWC: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Musical Work Code(国际标准音乐作品编码),是用于音乐作品标识的唯一、永久和国际性的编码系统。它只对作品进行标识,而不对作品的表现形式、载体等(如出版物),也不标识唱片、活页乐谱和与演奏有关的其他形式。
ISRC: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的英文缩略语,它是对音像制品进行标识的编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