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豪体验穷人生活 身为帅气的穷人家的男孩是一种什么体验?
也许,从某些方面来讲,我也是有资格来回答这个问题的。但是看到问题的一瞬间,我眼前立刻闪现的还是他,和我度过整个高中最后两年的他,记忆中仍穿着单薄外套的他。
高一下学期分科之后,一批熟悉的人走了,班上来了很多新面孔。我之前的同桌,一个萌萌的小胖子去了文科班,我们互相留言,叫嚷着苟富贵勿相忘,在教室阳台上像往常一样折纸飞机向楼下的妹子扔,然后拍拍肩膀,说声以后常联系啊。
像是一切没有变化。
然后突然上课铃响了,我匆忙地挥手作别,跑回教室,才猛然发现我旁边已经重新坐了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长长的刘海遮住脸,穿着一件灰色的外套。我并没有多看他一眼,只是颓然地坐了上去,脑子里还浑浑噩噩地为再也见不到小胖子而淡淡地不开心。
记忆中那一整天好像都是模糊的水彩,老师上的课,布置的作业,下课的铃声,一切都晕染地斑驳错乱,恍恍惚惚地快要放学了默默收拾桌子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好像一下午都没跟这位新同桌说话,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诶,好像他这整个下午都一直坐在里面没有出来过诶?
我停下摆放眼镜盒的手,随意拍了一下他的桌子,他忽然转过头来,嘴里叼着卷子,就那样,定定地看着我。
好看并不是第一个从我心里浮现出的字眼,我第一个想到的字眼是已经快被无数恶俗小说用烂掉的词:干净。是的,干净—他嘴里叼着卷子,前额的头发被窗外昏黄的阳光映成栗色,一双清亮的眼睛就那么定定地看着我,并没有要开口询问的意思。
我呆了一下,旋即用玩笑似的口吻说到:留个名字和企鹅吧,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还要在一起很久呐。
现在想起来,两年应该也不算很久吧,如果和后来这么久的回忆比起来的话。
他也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只是翻开了桌子上的课本,给我看他的名字。
L明––实在是太过普通的名字,普通到完全和他本人有着浓重的违和感。
然后他在名字后面写下了一串数字,放好笔。刺啦一声,撕下来数学课本的整个第一页,放在了我桌子上。我仿佛还能看到纸页撕裂处扬起的细小白屑在阳光里上下翻飞。
后来发生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他实在是太过内向的人,和逗逼神经的我简直是两个世界。我很快和前后的新同学打成了一片,下课可以一起出去买零食,一起去上厕所。但是,除了他,他从来不跟任何人主动搭话,不会在上课的时候对老师起哄,不会放学后等别人一起回家,他好像什么都不会,处了永远坐在角落埋头写什么东西。
后来,入冬了。天气一天冷过一天。
但是我却意外发现他竟然还穿着那件灰色的外套,只是里面多了一件绿色的小背心。
我还发现那件外套的袖口有很多毛边。
那件绿色的毛线衣背心上有很多疙瘩。
他的头发虽然长但却好像从来没有好好修剪过。
他不穿那件外套的时候就穿那件宽大臃肿的红白相间的校服。
他是走读生,来去的路上骑着一辆很有年代感的大轮圈自行车,踩踏板的时候车子会发出规律的吱呀吱呀的声音。
我还惊讶地发现他并不是转科过来的,从高一到现在,一直都在,而我几乎对他没有任何印象。甚至对LM这个名字的印象也止于小学课本上的练习题而已。
在冬意弥深的早上,他经常会踩着铃声跑进教室,然后站在我面前等着我给他让座。每次看到他冻得发白的嘴和红红的鼻头以及他用手不停地揉脸的样子都会忍不住发笑,它那个动作好像一只捋着长长胡须的松鼠。
我开始试着和他说话,上课的时候找他借各种东西,下课的时候问他一些浅显的题目,虽然以我的成绩是并不需要向他请教的。
可是我这才我发现他竟然会脸红。
是真的脸红啊,不过不是那种窘迫的满脸通红,是那种脸颊一种淡淡的红外加两只红透的耳朵,你能想象一个个子高高身材瘦瘦的大男生喜欢脸红么?不过在他身上却没有什么不适感,虽然这成了我以后用来嘲笑他的万年老梗。
本着每一个人都要有昵称的优良传统,我也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艾明。时间久远,我也忘掉了这个并不特别的外号的来历,但自此,艾明两个字却成了我之后两年每天挂在口头的音节。
艾明,艾明。
又是一个早上,他准时踩着铃声进了教室,但这一次,他出现在我面前时,眉头有着奇怪的结,虽然鼻子仍然冻得通红,双手却插在口袋里,穿着直筒牛仔裤的左腿有着怪异的弧度。
抽出身,让座,回到座位。
他又低下了头,不出声,甚至在之前让我让座的时候都没有叫我的名字。我看到他的手紧紧攥着裤子,裤腿上好像有奇怪的深色块。
我盯着他的腿,慢慢地,好像那个色块越来越大了。
我探出手摸了一下,手上是鲜艳的红。
我惊恐地望向了他。
“没事,路上摔了一跤…”他话音还没落,我便举手报告了老师。
老师并没有很惊讶,只是淡定地让我扶着他到医务室看看。我扶起他的时候,才发现好像他的左腿已经完全伸不直了,有细细的血流从裤管里流出来,浸在他的白色袜子上。我一下就慌了,出了教室,不由分说一把背起他,飞快地朝校医务室跑去。
来到医务室,他流出的血已经干了一些了。老校医直接拿剪刀剪开了他的裤子。
那是有两指宽手掌长的一处伤口,整个皮被磨掉了一大块,他单薄的牛仔和伤口黏在了一起。校医用消毒液和碘酒浸软了痂,一点一点的把裤子布料撕下来。我看到了他抽搐的嘴角和不断咽口水上下滚动的喉结,还有从伤口处不断浸出来的血。
我竟然哭了。
那么冷的天,他只穿了一件洗的发白的夏装薄款牛仔。而他灰色外套下,竟然是一件白色的短袖,背上还有一个洞,洞的边缘挂满了丝丝缕缕的白色棉纤。
包扎过后,他找我借了15块钱,给老校医当就诊费。
我没敢直接帮他付。
回去的路上,我扶着他,隔着薄薄的衣服我能触碰到他的身体,精瘦却紧实的身体,因为寒冷而战栗的身体。
第二天他依旧穿着那条上裤子来上课了,不过上面有一个奇怪的大写字母A的补丁,和淡淡的鲜血漂洗过后的杂色。我没有问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意外背后一定是他不想提起的故事。
后来,因为我是班上的学习委员,班级每年的贫困补助什么也有我的工作,我特别留意了一下艾明。
父母离异,嗯,和我一样。
和父亲在一起生活,父亲是卖菜的,在城里租房住,他要负责两个人的伙食,生活和家务。
他很穷。
他穷到从来没有零花钱,穷到在街边大爷那里每月去理一次5块钱的头发,穷到洗头一直用香皂。
但是从来没有人会觉得他身上有什么因为贫穷带来的酸气。衣服破旧但是永远干净,头发虽不修剪却永远整齐,有着好看轮廓英挺鼻梁的脸侧对着我,总是让我想起以前特别喜欢的电影里的一个二号角色。
他很内向,但我相信那绝对不是因为自卑。他很寡言,但我相信那绝对不是因为他内心贫瘠。
上了高二,我和他越发的熟悉。我几乎是他唯一的好友,虽然经常是我说一大堆他只是微笑着点头,偶尔才搭一句话,但我知道,有很多事,我比别人有着更深的了解。
他开始越发的光芒四射,沉默寡言也已经不能阻止别人对他暗生的情愫。我会收到别的小女生让我问他要联系方式的请求,也有人在路上拦住和他搭话。他也会借我的手机聊天。账号设置了自动登录,我可以很方便的查看他发的消息。看到有一些女生露骨的追求,以及他笨拙的推脱和拒绝,心里竟然会有莫名的开心,一种类似庆幸的开心。
我开始用我逗逼的性格来化解一些他的高冷。在课间我会买两人份的凉面烤肠,两根烤肠埋在一碗凉面里,说是凭运气其实暗地里全都给了他;跟他聊有一搭没一搭的冷笑话,虽然大多数色色的笑话他听了都会脸红;上自习的时候和他分享同一副耳机,让他陪我从欧洲民谣听到沂蒙山小调。时间就这么慢慢的过着,转眼就到了高三。
他的成绩不算特别好,当然在我们这个所谓重点班里也不会差。而身为学习委员的我,常年盘踞年级前三,是清北的热门人选。在天天教室广播训导主任的洗脑式轰炸下,我开始明白了高考的重要性,也开始意识到,或许就在这个夏天,我们注定从此分别,如同此前的那么多次分别一样。
但我更明白高三意味着什么,我半开玩笑地警告他思想不要开小差,考个好大学再想自己的终身大事,更何况他的预备军从来不缺人选。
我收起了mp3,课间开始认真的刷题,准备即将到来的模拟考。
变故陡生。
像往常一样的一节晚自习课上,常规班会过后,我们的班主任公布了一项年级组深思熟虑用来激励我们学习斗志的重大决策:每次模拟考后按照班级排名重新编排座位。用来将好学生集中在一起,互相学习。
我停下了刷刷飞舞的笔,瞄了一眼身旁的他。
他的笔依然在刷刷飞舞着,好像没有听到过一般。
无动于衷。
结局显而易见。比预想的来的更迅速,我们分开了,而且隔得相当之远。桌子上的书越来越高,越来越厚,我时常想,哪怕他还在这里,我再像往常一样望过去,也不过是看到一堆花花绿绿的书而已,好像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我忘了,他是那么寡言的人,从那之后我几乎就没有听见过他的声音,依然有其他女生让我帮忙联络,我口头答应着,一转身,便把那些话通通忘得干净。
他仍然每天早上踩着铃声来到教室,而我有时候连他什么时候来的都没有注意到。
天气逐渐转暖,黑板旁边多了一个小小的,数字每天变动的倒计时板。鲜红的数字总是看得人心里一惊。
他脱掉了外套,开始穿一件我从来没有见他穿过的白衬衫。我第一看到有人能把衬衫穿的这么好看,肩膀挺直,脊背端正,目光柔和,他剪掉了刘海,头发往上,换了新发型,脸上开始挂着淡淡的笑。一切都是我不曾见过的样子。我仍然每天刷着天利38,五年3+2,卷子一叠叠地往上垒,眼镜度数一天天地加深,保持着我年级前三的光辉宝座,抓紧每一分为六月做准备。
抓紧啊,抓紧啊,回首看来,我终究是什么也抓不住。
A:“诶,你听说了吗,L明和xq好像在一起了耶”
B:“不会吧,她怎么可能,追了那么多年都没追到那个冰山脸”
A:“你看那个帅哥天天穿着她送的衬衫,帅爆了”
B:“不会吧,她撞大运了诶”
终于,在我吃完饭回到教室的时候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早该如此。
本该如此。
那个女孩我认得的,不漂亮,身材一般,我脑补一下他们在一起的画面就觉得头痛欲裂。
但我能理解他,因为那实在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
她会给他织好看的围巾,我不能。
她能送他超正的白衬衫,我不能。
她能每天早上骑自行车早早去等他,我不能。
她能在他生日的时候托我送他很贵的蛋糕,我不能。
她能每天在手机上对他说,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
我不能。
我只会一碗一碗的买他喜欢吃的凉皮,在里面悄悄的放上烤肠。我只会翻来覆去的讲那些没品的笑话,逗得他满脸通红。我只会给他讲那些冷冰冰的公式定理,却永远无法给我他看到我热腾腾的心。
那天晚上,我偷偷点进了那个女生的微博,看了他们所有的合影,终于泪如雨下,我想多年以后,除了一张毕业照,我们大概永远不会出现在同一个相框里。
第二天,一切如故。每一次模拟考试以后的座位调度,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我们总在教室的两端,如同地球的两极,永生不再相见。
随着日渐聒噪的蝉鸣,倒计时也终于被撕去了最后一页。考理科综合的早上,我凌晨一点半便醒了过来,泪水汹涌,脖子上满是泪痕,可我却忘了自己梦到了什么。
也许是梦到了未来会发生的一切。
其实高考并没什么特别,如同每一次普通的模拟考一样,除了它要计分全省排名以外。
意料之中,分数比预期要低,但仍然可以接受。
他要去哈尔滨了。
而我要去上海,西南某高校。
当天他的动态是:既然天意如此,我们定要永不分离@xq.
他们是在同一所大学,我不知道他们是事先约定或是命中注定,我也不想知道。
我知道的是,你要离开我了。或许你早已离开,但这一次,山高水长,归来无望。
ps:后来的所有同学聚会,包括他的的邀请,我都一律回绝了。我买了去拉萨的火车票,我相信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一定会回到那个逗逼的自己。
在哲蚌寺的转经筒前,我拍了一张照片,后来寄给了他。
上面写着
爱明爱明
此去山高水重
望君珍重。
(好像有些偏题了,不过没关系,就当做是自己一个记录答吧)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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