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机动车的都必须要按照规定进行,不能随意乱停乱放,这样不仅会妨碍他人的交通运行,还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你知道北京未按规定停车的如何处罚吗?下面就是爱华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未按规定停车的处罚标准,希望你喜欢。
北京省违章停车如何处罚违章停车罚款20以上200以下罚款,违法行为接受简易处理程序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的3%加以处罚的罚款。这里的滞纳金一般是遇驾驶证挂钩的,与车辆无关。滞纳金产生的前提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
(一)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违章停车滞纳金违章停车有没有滞纳金?这个是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所谓的罚款滞纳金是:违法行为接受简易处理程序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的3%加以处罚的罚款。这里的滞纳金一般是遇驾驶证挂钩的,与车辆无关。滞纳金产生的前提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违章停车什么情况有滞纳金?可参照如下说法:
1、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贴的条,以前价格不同,违停都是50元统一价,而且都可以统一到交管所去交,城管和交管所联网的。
2、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贴的条,不管上面写限期几天,都不用理会,可以下年审的时候一次性去交,当然你比较积极的话也没错,只要年审时候交,不用滞纳金。如果你的车到期了没有年审,那你下次被抓住的话,就要缴纳滞纳金了,为了防止天价滞纳金,现在规定滞纳金最高只能是罚金的一倍!
3、如果你是在路上违章,被交警直接拦下来处理的,会给你一张罚单让你几日内去银行缴纳,这个不可以延期,延期要缴纳滞纳金的!同理,滞纳金最高为罚金的一倍!
4、贴条写了几日内缴纳,为什么可以不用及时交呢?理由很简单,那个贴条完全有可能在你还没回车上的时候,被别人撕了,被风刮跑了,被狗狗咬掉了,下雨淋掉了等多种意外情况损坏,那样你就等同于没有接到处罚通知,因此责任就不在你了。
异地违章怎么处理根据公安部在2004年通过并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处理规定”)相关条例,其中第4条明确指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也就是说,在外地发生的现场违章处罚应到当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外地发生的非现场处罚可由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由原籍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更为具体的处理办法在“处理规定”第29条中有所涉及,主要内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以设区的市为界,下同)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将记录违法行为的信息、证据转至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不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后果。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无异议的,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实有异议的,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其到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