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物流行业有什么新的发张形式,两会提出的议案会对物流行业造成什么新的影响。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两会对物流行业的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两会对物流行业的政策1、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
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3、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所有行业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4、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要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今年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5、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保护企业家精神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对于侵害企业产权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有错必纠。
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
6、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
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二要增加高品质产品消费。
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7、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
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实现优势互补。
8、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
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和国内产业加快升级。
9、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基本淘汰黄标车
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加大补贴政策。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六标准燃油。
2017年是“十三五”的第二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度深化的一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
物流业近些年来政策密集出台,也早已成为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其发展将惠及万千从业者和全体百姓。
2017两会物流热点关注2017年,物流提案、议案频出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助力推动两岸绿色物流协同发展
绿色物流是指在物流过程中净化物流环境、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同时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伤,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基础性产业。
“福建发展绿色物流仍存在制约因素,如社会对绿色物流理念和关心不够,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条块分割管理致物流资源浪费严重,人才技术支撑乏力和基础设施兼容性、配套性差、政策指导作用发挥欠佳等短板,物流成本居高不下。而台湾物流发展的优势在于信息化管理水平优、物流服务水平高、研发投入与高技能人才培育丰厚,两岸绿色物流协同发展具有互补性强。”
希望加快两岸物流合作,使两岸物流业更符合产业分工融合与梯度转移、符合产业链市场发展规律。
建议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物流观,完善绿色物流法律法规,借鉴台湾绿色物流政策经验;建立绿色物流合作的金融制度;创建适合我国末端物流配送中的绿色物流包装回收利用体系;加快两岸绿色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培育物流业发展新功能。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让公路收费透明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关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表示,《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出台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物流成本不降反升的现象。他建议,相关部门在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前提下,对车辆的超限认定标准进行适当修订;切实解决运输业个体户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问题,改变货运企业抵扣不足现象;同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让公路收费透明化。
宗庆后认为,《方案》的出台让实体企业特别是物流企业振奋,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物流成本不降反升的现象:
首先,超限新规部分规定导致企业运输成本大幅上升。2016年8月,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布,并自9月21日起施行。新规将2004年治超开始认定的“每轴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的超限认定标准,改为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使超限认定标准与车辆生产设计限值保持一致,这一修改大幅度降低了部分车辆的可装货量,对广泛运用四轴货车的物流相关企业造成了极大影响。
第二,营改增后因实际抵扣不足、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升。以物流企业为例,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营改增后,税率由3%调至11%,虽然可多一些房租进项税之类的抵扣,但由于处于增值税抵扣第一链条上的广大个体运输户因征管难度大、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使企业真正能取得的可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票据极少,负担反而加重。另一方面是税负增加而给予的财政返还政策不统一、不明确、不可持续,加上相关部门原来承诺的相关奖励返回政策因各种原因少有兑现,也增加了企业负担。
第三,高速公路到期后继续延期收费。我国的收费高速公路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根据“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规定,不少公路都将迎来收费到期的高峰。但现在不少到期的高速公路又进行了延期收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
针对以上问题,宗庆后建议相关部门在兼顾安全与效率的前提下,对车辆的超限认定标准进行适当修订,如针对四轴货车在各领域运用广泛,且灵活稳定、行业需求大的现实情况,将四轴货车与四轴挂车实施统一的限重标准(36吨),既能适当缓解广大运输企业和卡车司机的生存压力,也能降低整体物流成本。
同时,宗庆后认为,应切实解决运输业个体户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问题,改变货运企业抵扣不足现象,并进一步扩大运输业进项税抵扣范围,制定完善统一、明确、可持续的财政返还政策,真正落实“营改增”,促进企业运输成本真正下降。
此外,宗庆后建议,应降低公路收费标准,让公路收费透明化。他表示,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指数(CFI),经样本数据统计,现在的公路通行费占物流总成本的24%,因此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将有效降低整个社会物流成本。对到期的高速公路,建议国家坚持“限期收费”,唯有将高速公路收费纳入法治轨道,才能让高速公路尽快回归公益属性,增加百姓福祉。对于部分延期收费的高速公路,应进一步降低原有的收费标准,同时公开收费使用情况,让费用去向透明化,增加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