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灯火照明
1.火灾危险性
(1)使用电器照明,灯具表面温度过高,玻璃壳受热不匀及水珠溅到高热的灯泡上发生爆裂,掉下的玻璃碎片或灯丝会使可燃物起火。灯头接触不良。灯头与玻璃壳松动。电气线路破损、接头松动等也可引发火灾。
(2)使用明火照明,明火与可燃物过近,油灯、蜡烛等被碰翻,明火给油灯加油,点着的蜡烛放在可燃物上,用火把。松枝指路或寻找失物等,引燃附近的可燃物,会引发火灾。此外油灯外的油垢被引燃后会蔓延至整个灯体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2.防火措施
(1)采用电气照明的灯具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灯具不得用纸、布等包裹。灯具与地面应高于2米,下方也不可堆放可燃物。灯具所选用的导线应合适,不得随意更换大功率灯具,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在易受碰撞场所,应安装金属或其他网罩防护。灯具所使用的镇流器,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应用不燃材料隔垫。
(2)采用明火照明时不要靠近可燃物,最好放在由不燃材料制作的专门“灯龛”内,蜡烛基座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油灯要加玻璃护罩,并经常清除灯体及罩上的油垢,给油灯加油时必须先将灯火熄灭。对“长明灯”更要严加管理。
三、小孩玩火
1.火灾危险性
喜欢玩火的小孩,一般年龄多在5~12岁,主要表现在学大人做“假烧饭”游戏,在床下或其他黑暗角落划火柴,模仿大人吸烟,在炉灶旁烤、烧食物,随意焚烧废纸。柴草,玩弄火柴、打火机及开关液化气炉具,在室外点火取暖,在可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及进入危险厂房、仓库内点火玩耍等。极易起火成灾。
2.防火措施
(1)家长应对孩子加强管教,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做到不玩火。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家中的煤气炉灶(液化气炉灶)等不要让孩子随意开启。对孩子模仿大人吸烟的行为要制止,不准孩子在柴草堆旁或野外玩火。室内、可燃建筑。柴草堆等场所禁止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更不准孩子摆弄鞭炮中的火药。家长外出时不能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反锁在室内,应托人照看。
(2)幼儿园。学校的老师,应对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讲授防火安全知识,引导他们从小就树立防火观念。还可组织少年儿童参观消防队表演,观看防火教育影片等,使防火教育形象化、具体化。
(3)社会上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寒假、暑假及农忙季节,把少年儿童组织起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以减少小孩玩火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