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管委会、社区办残联、:
20**年3月3日是第14次全国“爱耳日”,根据中残联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2>239号)精神。现就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管委会、社区办要围绕“健康听力,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的主题,大力宣传老年听力残疾预防、发现、治疗及康复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大力宣传健康用耳习惯,减少在高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大力宣传健康听力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大意义,清除“人老失聪,天经地义”的错误观念;大力营造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理解、帮助听力残疾的老年人。
二、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充分利用讲座、咨询、海报、板报、科普读物等形式普及老年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
三、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本地“爱耳日”活动中的图片、视频等材料,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并于2013年3月6日前报市残联康复科。
四、宣传口号
——健康听力,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
——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正确使用助听器
——预防老年听力残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