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下面就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施工现场消防方面的安全措施,供大家参考。
施工现场义务消防组织
1.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6人。
2.职责与任务
①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②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③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①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队员为18人的义务消防队。
②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施工现场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才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距离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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