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已有至少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而并轨制度落实后,不少地区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大幅扩容,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民众受益颇多。那么,2016城乡医保并轨怎样交费?要交多少钱?哪些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下面小编整理的城乡医保整合后的缴费详细流程,一起起来看看吧。
为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受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市政府于近日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这意味着宁波市区实行了8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9月1日起原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将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学校6月8日、各街道(乡镇)6月15日起,宁波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将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请居民朋友们别忘了去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各类居民---
指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和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第二类是各类学生---
市区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市区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
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为什么会有一个医保过渡期?原来的城镇居民医保年度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原来的新农合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统一起见,这次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确保原城镇居民医保顺利过渡到城乡居民医保,市区范围内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4个月缴费按全年标准三分之一执行,医疗费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享受标准按全年度标准执行。
三、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本次参保缴费工作过渡期与2016年度参保缴费手续一并办理,即本次参保缴费周期为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16个月,具体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见下表:
参保对象
(市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年缴费标准(元/人)
正常
年度2015年
9月至12月
过渡期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合计
成年居民A档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700230930
成年居民B档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400130530
6周岁以下
婴幼儿2010年1月1日后出生400130530
其他未成年人1997年1月1日后
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15050200
在校中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