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书法协会的发展,维护好协会内部的正常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为你带来了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文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由书法、篆刻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文化组织。
第二条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艺术遗产,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我会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继承这一光辉艺术遗产,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作品,推广书法艺术,提高书法爱好者的文字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活跃书法文化,培养书法人才,提高会员的艺术修养,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三条组织书法爱好者开展书法研究,内外交流、培训、讲座和展览等。指导基层书法活动,普及书法艺术,培养和发现人才,推动书法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组织评定本会会员创作成果,负责向社会推荐优秀作品,鼓励会员积极参加社会书法比赛。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大会选举的理事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本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四人,(其中之一兼秘书长),理事若干人。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五人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及全会理事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长决定随时召开。本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热爱书法艺术,作风正派,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并且由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1、在省级以上举行的书画展览,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者。
2、有作品参加过各种书画展览者
3、在各种杂志上发表过作品或理论文章者
4、热心组织书画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者
第八条申请入会必须向理事会报名并交个人发表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一篇,经理事会审批签发会员证,即为本会会员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有退会的自由
4、有参加省市举办的书法比赛的书法比赛书法作品展览和交流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1、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会章程
2、必须为本会发展和扩大影响里献力献策第十条凡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劝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1、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白呢会声誉损坏本会利益不听劝告者
2、违反本会活动规则,三次以上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练习、开会者
3、违反国家法令受惩罚者、违反我院纪律被开除或劝退者
4、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第四章协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适用协会所有成员,包括所有负责人,有针对性要求的会另作标注。
1、凡协会成员都必须热爱协会,始终维护协会荣誉。
2、爱护协会的财务,不损坏协会的物品。
3、不在协会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4、在协会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5、在协会不得抽烟,喝过酒的也禁止到协会写字。
6、保持协会卫生干净舒适,洒掉的墨水要及时清理干净。
7、节约用纸、用墨,倒墨一次倒少一点,用完再倒。
8、协会润笔水不得洗笔。
9、卫生间洗笔之后不要甩笔,谨防污渍甩到墙上。
10、写完的纸对折一次放在指定位置,也可以带回去自己保留。
11、毛毡和字帖自己要整理好。
12、协会的物品不得私自带回去(没写的纸、毛毡、字帖、字画、毛笔等)
13、来协会写字必须佩戴胸卡,除周末以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委员会。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文篇二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4、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5、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6、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书法的相关知识。
(3)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的安排。每次开会不得无故缺席。
(5)积级为我协会提出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6)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如果会员不来上课多次并没理由的况课者,也按规定取销注册等这些情况已缴纳的费都按规定不予退回。
书法协会管理制度范文篇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书法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二条:本会参加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并为其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团体名称:书法协会
第四条:团体宗旨:营造校园艺术气氛,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以书法为桥梁,把广大书法爱好者联系起来,共同推进我校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书画艺术,促进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权
第一条:本协会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进行日常工作。
第二条: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期召开2-3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会员大会职权是:
(1)修改章程;
(3)讨论决定校书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听取并批准校书协委员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倡议和提议。
附加:协会领导人条件:
1、对书法由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书法基础。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在协会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第三章会员
第一条:凡具有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对书法有一定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和义
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书协的工作和领导有建议和批准权;
(3)优先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遵守校纪校规;
(3)积极参加书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书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会员务必按时参加协会活动,缺席三次者,处以警告。缺席达到五次者,予以退会处分第四条:我们社团的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校外所拉赞助,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及向团委申请的活动经费。我们的经费将严格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做详细记录,并在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保证财务方面没问题。
第四章活动细则
第一条:定期组织书法练习并递交作品。(一般定于每周末)
第二条:定期申请开展本协会组织的书法艺术展览。
第四条:对会员创作培训,指导老师对会员作品进行评价。
第五条:组织会员间的切磋,定期进行书法作品交流会。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协会成立之初,协会理事及所有干部均从会员中考察指定。
第二条:本章程自会员入会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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