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管理者、教师、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背教育规律、违反教育法规,对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教学过程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下面就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学校安全事故有哪些
一般教学事故:
1、上课铃响后,教师未到教室。下课铃未响,教师提前下课;
2、早晚自习辅导、午休、课外活动、值班等老师不及时到岗;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教学计划,影响正常教学进度;
4、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调课、停课、请人带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5、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没有达到刚性指标;
6、教育教学质量较差,明显与教师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有关的;
7、教师坐着上课,着装不得体,有失身份或形象的;
8、未按时报送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考试成绩,影响正常工作;
严重教学事故:
1、课堂中,教师使用手机通话或携带的通信工具发出信号;
2、教师授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知识性错误;
3、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经教育不改者;
4、班级学生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后果;
5、教师在各类监考过程中,有闲聊、看书、随意离开考场等行为。
6、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视而不见,或庇护、不及时处理;
8、评卷教师错改、漏改试题、评分标准把握不准,错误率超过20%的;
9、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停课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和校外活动;
10、因教师或工作人员擅离职守或管理不到位,致使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
11、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停学生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的;
12、违反学校规定,有违教师师德规范的;
13、工作时间在网上聊天、玩游戏,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影响工作的;
重大教学事故:
1、在教学活动中,故意制造事端,影响学校稳定,造成较坏影响的。
2、试卷在印刷、存放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泄题、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3、监考教师监考时,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集体舞弊;
4、在教学过程中管理不严,教学要求指导不到位,学生发生严重伤害事故;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找借口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6、擅自收费或向学生推销辅导资料。
7、体罚、辱骂学生,造成学生逃学或离家出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8、拖延汇报或隐瞒不报严重及重大教学事故的;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口头批评教育。
2、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作出书面检查;(2)扣发相关津贴;(3)当年不得参加评优选先。
3、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2)扣除当月绩效奖;(3)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教学事故处理实行累计加权制,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按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小组查实并拟定书面处理意见,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生效。由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小组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教学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如对事故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处理通知后七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小组复议申请。如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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