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青年公寓的合理经营,促进公寓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为你整理了青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青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与院本部住房制度改革适应的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管理体制,合理解决未婚青年职工的住宿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院人力资源部签订了正式聘用合同的员工,按国家和五院规定享受住房补贴,故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的居住人应有偿使用。
第三条青年公寓为院本部新聘员工过度性住所,院本部主管部门将根据床位接待能力,确定新聘用员工在青年公寓(集体宿舍)居住时限。
第四条安排新聘用员工住,以方便工作为主要原则。
第五条符合入住青年公寓(集体宿舍)条件的员工均应与房产处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每人签订一次(租赁合同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入住青年公寓(集体宿舍)条件的院本部所有职工。
第二章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院本部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由房产处统一管理,日常服务工作由所在各物业中心实施。具体是:白石桥物业中心负责白石桥31号院4号楼及办公楼宿舍的日常服务工作;星宇物业中心负责知春路82号院集体宿舍的日常服务工作;北郊物业中心负责北郊集体宿舍的日常服务工作;唐家岭物业中心负责青年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管理(服务)职责
(一)房产处职责:
1、根据院人力资源部招聘计划,制定年度物业中心接待计划。
2、负责院本部调入调出居住青年公寓(集体宿舍)职工的登记工作。
3、会同三产总公司计划部门共同与院本部相关相关部门协调青年公寓(集体宿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并负责青年公寓(集体宿舍)专项经费的申办与管理。4、与入住职工签订《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租赁合同》,向各物业中心下达入住通知。
5、承办各物业中心关于青年公寓(集体宿舍)特殊事宜的请示。
6、负责对各物业中心所辖青年公寓(集体宿舍)服务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二)各物业中心职责
1、根据房产处下达的年度接待计划准备好宿舍用房及相关的设施。
2、负责青年公寓(集体宿舍)公共部位的保卫、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等服务工作。
3、根据房产处的通知负责对调入调出人员床位的调整。
4、根据房产处的通知及时收回应迁出青年公寓(集体宿舍)职工的床位,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房产处。
第三章入住条件
第九条入住院本部青年公寓(集体宿舍)必须是与院人力资源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新聘未婚(含已婚两地分居),且家在北京远郊区县的青年员工。
第四章住房标准
第十条青年公寓一般按博士后、博士生2人1间,硕士生、本科生3人1间安排。
第十一条青年公寓以外的集体宿舍,由于房源结构不尽相同,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第十条标准执行。
青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条燎原青年公寓由燎原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条凡属中航起汉中燎原各公司的单身职工,持中航起汉中基地各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入住登记表均可向物业公司申请租赁青年公寓住宅。
第三条燎原青年公寓实行各公司补贴,入住人员有偿使用,其租赁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但调整前15天应向使用者告知。
青年公寓住宅属临时性安置用房,租赁人应在结婚后2个月内将所租赁公寓房退还物业公司,否则物业公司将按原房屋租赁价格的2倍收取租金。
第四条青年公寓设男女住宅分区管理,4-7层为男生公寓(2人入住),8-10层为单间公寓房,11-12层为女生公寓,每套原则安排2人居住。
第五条租赁人入住青年公寓应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按人计算,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六条租赁届满,承租人如无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如发生违约事项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减赔偿费用。
第七条租赁期限一般为1年,可续租,租金按年计算。承租人在取得租赁资格后,应在3日内办理租赁手续并一次性交纳当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各项费用交纳标准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其标准如下:
1、租赁费:6.00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1.00元/平方米月;
3、水、电费执行国家居民用电用水标准;
第八条青年公寓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实施。但因承租人人为因素导致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
第九条承租人入住期间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或排挤他人入住。
第十条其它规定。
1、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服从值班人员管理。不得私自留人住宿或进行违法、违纪的活动。
2、入住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持公寓房的干净整洁。
3、入住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生活垃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禁止偷电、偷水、聚众赌博和人为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
5、公寓楼内禁止停放车辆和在公共部位摆放私人物品。
青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三
1、员工须按总务安排入住指定房间、指定床位,不得擅自调整。
2、因公司建设发展需要进行员工宿舍调整或改变住宿标准时,员工须服从公司的安排。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区域卫生,损坏公物和公共设施者要照价赔偿。
4、贵重物品妥善存放、相互爱惜:最后离寝,检查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存放储物柜或者随身携带。爱护他人财产,对损坏他人财产者,要按价赔偿。
5、讲究卫生严格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及床上用品干净、整洁,不随意乱倒污水、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一经发现罚做值日一周。
6、故障及时报告:公寓内水、电、暖、宽带网络等故障,请务必马上报告及时处理。
7、安静就寝:熄灯后关闭所有灯具,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手电等发光设备,停止一切有声活动,例如:外放听歌、打电话、手机响铃等等。
8、宿舍钥匙要妥善保管,钥匙不准外借他人,不准私配钥匙,不准私自更换门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总务立即更换房间锁,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职工退铺时必须将房间所有的钥匙交给楼管员,私自带走由总务更换锁并从工资中扣除费用。
9、楼管员留备用钥匙一把(以备应急使用)。
10、住宿员工会客
①不需进入房间:由楼管员联系并登记,会客在一层大厅值班室内。
②需进入房间会客(病号、生日、外来探亲、因工作需要)。探病号由楼管员亲自送到房间,其它情况由住宿员工亲自到值班室带领并详细登记。
③访客必须在23点前离开,不得留宿!
11、寝室下水管道因人为原因造成堵塞,及时跟楼管员联系由总务备案安排人员疏通,疏通费用由住宿人承担。
12、严禁在宿舍和公寓楼内乱写、乱画、乱张贴,房间内墙面要贴、挂装饰品、照片、字画等,必须由楼管员联系总务安排人员安装,产生费用由员工负责。
13、严禁在公寓内饮酒、酗酒。对在公寓内饮酒、酗酒的员工,将视其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14、严禁在公寓内打麻将或宿舍内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100元。
15、做好饭后自觉将灶台周围卫生清理彻底,垃圾丢到纸篓内,否则每次罚款20元。
16、严禁任何人将宠物带入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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