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你对税收筹划有多少了解?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相关法律知识。
税收筹划的基本类型从税收筹划的途径和形式来讲,税收筹划的本质决定了税收筹划的类型只能有两种:优惠型税收筹划和节约型税收筹划。
虽说两种类型的目的和结果都是税金支出的节约,但是从实现节税的原理和途径来看,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优惠型税收筹划,其着眼点在于选择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依据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途径的节税是有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保障的。
税收筹划的基本类型是什么
节约型税收筹划,其节税不是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而是通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和方法,取消没有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环节,避免和减少企业税金支出的浪费,求得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节约型税收筹划的着眼点是避免和减少税金支出的浪费,调整和取消税金支出有浪费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环节。
至于有人讲税收政策漏洞也可以用来搞税收筹划,对此,笔者不敢苟同。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实行税收法定原则,一切税收以及与其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机关和个人也都无权征税。税收法定是税收的固有特征,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不管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必须依法行事,税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不负有纳税义务。
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单位和个人来说,不存在税收政策漏洞问题,从而也就根本不存在单位和个人利用税收政策漏洞搞税收筹划的问题。
现实中存在的税收政策漏洞,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一种是按税法原理应该征税的行为,税法没有规定征税,实际中也没有征税;
第二种是税法规定应该征税,但实际中难以操作而没有征税;
第三种是税法规定比较模糊,人们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从而产生不同的选择。随着税法和征收管理的不断完善,这种靠利用税收政策漏洞搞税收筹划的空间将变得越来越小,最终会消失。因此,利用税收政策漏洞的行为不能视为筹划,应视为避税。
税收筹划上述两种类型的划分,对于研究税收筹划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为企业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思路,是企业具体税收筹划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另一方面,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税收筹划,区分税收筹划与非法避税的界限,以便更好地保护和发展税收筹划,打击非法避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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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
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
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调整,征纳双方都不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其他制度规定。
归纳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整体。其中,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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