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两会农村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农村宅基地补偿新政策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亦写入其中。2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唐仁健在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时,则详细提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今年将有三方面的推进安排,一是今年将扩大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试点范围至33个县,二是明确了对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项权利的维护,三是探索赋予农户更加完整的宅基地用益物权。
一、补偿标准
征地的补偿费分为两种。其一,征用农村耕地的补偿费。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其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这一般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二、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
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
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
目前我国宅基地人均是300平方米,还存在散、乱、空的现象。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相关《通知》,为地方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有媒体报道称,根据通知,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关于城镇居民的宅基地不予发证问题,国家目前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是有严格要求的。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产权。
四、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
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五、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
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村民私有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指物产所有权,包括你在分配给你的宅基地上所有的房屋、相关设施、构筑物、树木蔬果农产品等。
其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是写的非常清楚的。这项补偿一般是货币补偿。
2017两会十大热点前瞻【热点一】全面深化改革:
主体框架确立,加大力度攻坚
新闻背景:经过3年多努力,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一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继续推进的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在攻坚期、深水区积极作为取得进展,任务艰巨。
专家点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年,需要抢险滩、啃硬骨头,要加大改革力度,统筹协调各方面改革工作,增强改革定力,加强改革协同。国有企业、土地制度、监察体制、社会保障等多领域改革方案将齐头并进,政府工作报告也将对改革有更加全面的部署,各方期待有具体、深化的改革措施出台。
【热点二】脱贫攻坚: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实现攻坚目标
新闻背景:日前,革命老区井冈山率先宣布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2013年至2016年4年间,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都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
专家点评: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说:“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时期,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剩下的大都是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一些简单的扶贫方式很难奏效。”他认为,要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让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最难,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造血”。此外,脱贫攻坚不能操之过急,要防止形式主义。在稳扎稳打的同时,各地应根据实际进行创新,精准、高效地完成脱贫任务。对此,代表委员会发表许多真知灼见。
【热点三】供给侧改革:
明确突破路径,处理“四大关系”
新闻背景:2015年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上日程。2016年,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凸显,成绩有目共睹:钢铁、煤炭去产能年度任务超额完成,商品房库存水平持续下降,市场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实体经济成本有所下降,重点领域补短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2017年的突破路径已然明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减法和加法、供给与需求“四大关系”。
专家点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其中既要避免行政化、部门化、碎片化倾向,也要尽快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热点四】简政放权:
推动综合监管,降低交易成本
新闻背景:从2013年开始,简政放权已连续五年成为国务院重点部署工作。此外,2014年至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以大篇幅内容涉及简政放权。一系列简化审批有序放权的举措,有效激活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7年,政府简政放权工作将不断推向纵深。如何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放权后,如何确保依法依规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落到实处等,将是代表委员讨论热点。
专家点评:迟福林表示,今年政府简政放权重要任务是监管变革,需要改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制,以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为核心,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目标,推动政府市场监管与经济转型发展相适应。
【热点五】收入分配:
稳定增收,缩小差距
新闻背景:根据“十三五”规划,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优化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推动消费升级,体现社会公平的基础。税收改革、养老金待遇调整、社保资金,这些事关老百姓“钱袋子”的民生政策,在今年两会上将受关注。
专家点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确保居民稳定增收的同时,着力缩小城乡之间、群体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还需要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薪酬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综合施策。
【热点六】环境治理:
加强环保督察,推动绿色发展
新闻背景:在今年全国各地方两会上,各省市都把污染治理作为重要目标任务。在2017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2017年要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面对当前环保形势,两会上会明确哪些环保任务,将成为代表委员和公众关注热点。
专家点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张孝德认为,环境保护事关国计民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环境污染的难题,尤其要处理好经济转型中GDP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何治理雾霾、让环保执法长出“牙齿”、对数据造假问责、倒逼落后企业改造升级等问题,将成为代表委员热议话题。
【热点七】反腐斗争:
压倒性态势形成,从治标向治本迈进
新闻背景: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给予纪律重处分10.5万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1.1万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经过全党4年多的努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7年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专家点评: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说,2017年将是反腐败斗争重要一年,制度反腐的框架已经搭建,反腐正从治标向治本迈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两会代表委员将就建立制度性反腐长效机制进行探讨。反腐需要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热点八】房地产调控:
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新闻背景:2016年,多地房价出现快速上涨,热点城市开启多轮调控。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上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高屋建瓴的“金句”,在此前召开的地方两会上,被频频写入多地政府工作报告。网络民意调查中“房价”被预测为今年两会民生关注热点。全国两会将传递出楼市哪些调控信号?
专家点评: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表示,“930”楼市新政以来,近期热点城市房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不过,标本兼治,更要治本为上。两会上,如何稳定一二线城市房价、加快三四线城市去库存、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等话题,将是代表委员关注热点。
【热点九】民法总则:
体现中国特色,回应社会关切
新闻背景: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到民法总则(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时代特点、符合民众期待的民法典体系框架愈发清晰。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草案三审稿全面规定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适应我国的现实需求,总体已经比较成熟。
专家点评: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党委书记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