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观察及亲身经历,终于彻悟官场官员签字学问大。
1、“XXX或XX科(室、办),按规定办理”
领导签字“按规定办理”,都认为是可以办理。以后上级机关在调查单位的烂事时,凡是签字为“按规定办理”的都可以理解为签字没错,错是错在部下办事人没有按“规定”办理,领导尽责且无过错 。
2、“XXX,请酌情办理”
“请酌情办理”比“按规定办理”意思更进一步,而且还有看得起你才叫你办理的情意在里面;虽然这是办烂事最危险的签字,但是“酌情”可理解为斟酌情况,实际情况不允许就不能办理。因此,责任还是在部下:因理解片面,政策掌握不好,应该受到批评,签字者没有责任;
3、“同意请某某按政策处理”
同意二字后面没有逗号,也没有字句间隔,你说我同意办这件事也行,你说我只同意某某同志来处理这件事也行,反正后果由某某负,为官无责任:。
4、“XXX(人或科室办),请按程序办理”
此批示奥妙就在“程序”上,想办烂事的人拿到批示后,在办的过程中看你的“表现”,,只要有一步没有“意思意思”,那么以后的程序甭进行了,如果你不能及时“兑现”承诺,对不起,这事情就办不成了。而作为签字者却尽显原则性强。
5、“同意办理,如有问题另案处理。”
是办手续前另案处理,还是办理后另案处理?是你说有问题,还是别的人说有问题?是你这一级处理,还是上级派人来处理?这个签字实际上是在保护领导自己:一看就知道跟签字的领导没关系。因为领导签的“如”字之后早已提示过你,这事情办砸了,说明你的水平不高,没有看出问题。
6、“根据某会议决定(或精神),同意即刻办理。”
这种签字的猫腻都在会议上。此签字乃所有签字中之最:。最安全,最保险,最客观,也最不负责任,最不担风险,这一举五得何乐而不为?
纵观上述种种签字,其目的—是保护自己,二是忽悠请办人,三是将责任推给下级,四是应付上级,五是以显原则,六是以表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