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的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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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选择:
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场地的权力应通过选择硬币的正反面来决定。选对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
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了场地后,另一方运动员应有另一个选择的权力。
3、在每获得二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到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球次序仍然不变,而且每人只轮发一分球。
4、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的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单打决胜局中当有一方满5分时应交换方位。
轮换发球法:
1、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5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已获得至少9分除外);或者在此之前的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计时员应在每一局比赛的第一个球进入比赛状态时开表;在比赛暂停时停表,恢复比赛时重新开表。比赛暂停包括:球飞出赛区至重新回到赛区、擦汗、决胜局交换方位及更换损坏的比赛器材。一局比赛进行到15分钟尚未结束,计时员应报“时间到”。
2、当时间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宣布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当时间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3、出现上述情况时,计数员应在接发球方每一次击球后报出击球数,在使用轮换发球法时,计数员报数应用英语或用双方运动员及裁判员均能接受的任何其他语言。
4、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十三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
5、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该场比赛的剩余部分必须继续进行,直至该场比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