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付出等环节安全,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一、总则
1、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是为燃机开车提供点火用燃油,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运行,保护分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
二、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1、柴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柴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或使用专用接地装置。
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4)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4、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
5、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6、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柴油罐区。
三、柴油罐区(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新建和检修后灌注油品时,各种安全设备必须在灌注油品前安装配备好。
2、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巡检现场磁翻板液位。
5、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6、柴油罐区(柴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7、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8、柴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9、柴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10、柴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11、罐区运行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罐区运行岗位应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四、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
1、柴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柴油罐区。
2、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4。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柴油罐区,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柴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6、柴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柴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7、柴油罐上的呼吸阀要经常检查维修,应保持灵活好用。
8、严格遵守柴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9、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10、柴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1、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设备技术科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12、动火作业执行能源动力厂SBNDC/446/05《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保障不发生泄漏、灼烧、环境污染及其它事故,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品储罐及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储罐的管理。
二、职责
1、各工段对其所属罐区进行管理,落实本工段罐区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
2、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对罐区的安措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组织管理
分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员、设备员、罐区责任人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防泄漏工作。
四、储存管理
1、罐区物品要分类储存,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3、液氯储存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4、罐区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5、储罐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五、安全设施管理
安全设施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
六、处罚
1、罐区的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及防护知识,不会使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考核一次罚款100-500元。
2、检查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的,按重大隐患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执行上级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付出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库油罐区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油库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四条罐区管理联系人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第六条罐区应严格执行巡检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第七条罐区应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演练。
第八条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2、严禁将火种、易燃品、非防爆通讯工具、电器带入该区。
3、严禁穿化纤服装、铁钉鞋进入该区。
4、严禁佩戴首饰、戒指登罐作业。
5、禁止在暴风雨和雷雨时,进行作业。
6、禁止敲打或擅动罐区设备、消防器材。
7、油罐装油不准超过安全高度。
8、进出油流速不准超过呼吸阀的允许流通量。
9、进油中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