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宗旨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选择工作岗位。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不过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呢?以下就是爱华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一、流动人口办理生育保险流程:
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或电子婚育证明
一孩和二孩生育登记相关证明
母子保健手册
如夫妻属再婚史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注: 1.一孩的出示: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二孩的要求出示: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
2、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3.《电子婚育证明》可在户籍地计生部门打印,如现居住地打印《电子婚育证明》的前提是申请人户籍地计生部门已将申请人信息上传国家平台,并在现居地计生部门查询得到才能打印。
4.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填写本申请表,由村(居)计生部门提交镇街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并根据情况在镇街审核栏填写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二、户籍人口办理生育保险流程:
一孩: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母子保健手册
二孩: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小孩出生证(第一孩)
母子保健手册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表,由村(居)计生部门审核加意见并盖章后,本人到镇街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并根据情况在镇街审核栏填写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2、根据申报表审核结果,将符合政策对象名单录入“东莞社保城乡一体化管理系统”,并将申报表归档保存。
办理生育保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报销方法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
如果生产的前后费用超过了报销费用怎么办? 超支时要与医院签协议 超出住院定额标准之外的部分,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对定额付费项目,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参保职工要求提供另外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时,医疗机构要与职工签订自费协议。 非京户生育费用走医保非本市户口职工的生育待遇可以由医疗保险解决。张处长介绍,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产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工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产假工资的规定执行。
生育险最高可报销4000元 生育险和医保报销底限不同 由于生育险只有生产的在职女职工受益,所以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因此,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但是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可以达到1900元,而且还有检查费用的报销,生育险的最高金额为4000元;而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300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是7万元.
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办理须知:
一、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境内各类企业都要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按年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得欠缴。
二、 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生育保险实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由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的待遇主要有哪些?
(1)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保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2)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如何领取生育保险费?
女职工生育、流产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由所在企业持《准生证》、《出院证明》、《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居民身份证》、医疗收费票据、单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乌海市企业职工生育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之商与产假天数之积。护理津贴为男方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之商与护理假天数之积。
生育保险补助包括:
(1)正常产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补助25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00元。
(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补助1000元。
(5)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补助600元。
(6)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引产的),补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