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 市 区 街 号 栋 单元 楼 号 屋 厨 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租用期 月。
二,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个月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 年 月 日支付。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和公产房费的支付。室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由乙方支付,电视费每月 元,共 个月,合计 元。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号码、房屋等费用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还房时多退少补,乙方欠费也可从押金中扣出,剩余款全部返还乙方。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睦邻里,还应爱护房内一切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时甲方有权收回住房。
六、租期已满,续租不续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租期已满乙方应主动搬出交房,如果乙方既没说明续租也没签约,仍然占房不交,长期锁门,联系不通,中介方可协同甲方打开房门收回此房,如遇此房有乙方物品甲方不负责保管,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七、甲方中途终止要双倍赔偿乙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如同特殊同情况,乙方要求退租,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协商解决),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八、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九、本协议签字后,甲乙双方一次交齐中介费,中介方即完成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如发生纠纷协商不能解决时,由人民法院裁决,中介出据证明,已收中介费不退。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持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电表指数: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十一、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电话: 中介签字(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