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案件,被告没有履行,在法院所需要进行的下一步工作。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执行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院的受案范围

  一、人民法院受理下列执行案件:

  (一)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调解书、支付令,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不含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


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三)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四)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人民法院对下列申请执行的案件不予受理:

  (一)超过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执行的;

  (三)破产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的;

  (四)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发放债权凭证的除外);

  (五)法律未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三)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地址、下落明确,有财产可供执行;

  (五)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属于本院管辖。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由行政庭审查,作出决定立案受理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其余案件由立案庭决定予以受理或裁定不予受理。

  五、申请恢复执行(含债权凭证恢复执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中止或发放债权执行凭证的,申请恢复执行必须提供被执行人明确的下落。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中止或发放债权执行凭证的,必须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三)因其它原因中止的,其中止原因已经消失。

  具备上述条件,可由权利人提出申请,恢复执行的案件不重新立案,也不另行制作裁定书。

  六、申请执行,申请人应向立案庭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接待人员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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