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公司利润吗?公司利润,按照会计概念,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期间生产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后的余额。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利润的法律相关知识。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在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百分比。同时,由于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除依法必须留用的利润外,企业仍可以处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合理留用利润。在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处理上,企业应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2、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
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9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强调了股利分配中现金分红的重要性,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此外,作为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增发或配股的重要前提条件,还强调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主要有两种分配方法:一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企业和国家之间按一定比例分成,具体办法多种多样;另一种是企业实现的利润依法交纳各种税收,剩余利润全部留企业,具体做法亦各不相同。
3、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本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2)缴纳所得税。即公司应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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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利润分配的因素
法律因素
企业在进行 利润分配时,应坚持法定利润分配程序,不能以企业资本分配利润,不能当年无利润而动用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分配利润等,都是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
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资本保全约束: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目的在于维持企业资本的完整性,保护企业完整的产权基础,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资本积累约束:规定公司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另外,它要求在进行股利分配时,一般应当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
超额累积利润约束:如果公司为了避税而使得盈余的保留大大超过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投资需求时,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
现金能力因素
企业若想以现金的形式分配利润,就必须考虑现金的支付能力。企业盈利不等于一定有相应的现金。实践中,企业往往出现会计账面利润很多,但现金十分拮据的情况。这是由于企业在创利的过程中,同时进行实物资产的购置,从而使以往的盈利和当期的利润固定化为非现金资产,影响了资产的流动性。
税收因素
股票投资目的是为获取 股利,或是通过低吸高抛,取得资本利得收益。但对于股东来说,二者所缴纳的所得税是不同的,现金股利的税负高于资本利得的税负。
股东构成因素
不同阶层、不同收入水平,以及不同投资目的的股东,对股利分配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负债因素
当公司举借长期债务时,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对公司发放股利加以限制。
资本成本因素
在企业的各种筹资方法中,留用利润的资本成本是最低的而且是稳定可靠的,还可以使企业保持较强的外部筹资能力,企业的 资产负债率可以保持在较理想的水平之上。但过分地强调留用利润,股利支付过少也会走向负面,因为股价有可能因投资者的不满、抛售而跌落,公司声誉受损,反而会影响企业的外部筹资能力。
企业拓展因素
当企业处于发展上升阶段,具备广泛的投资机会时,需要大量的发展资金,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减少股利支出,将大部分盈利用于扩大再生产,在将来给股东以更加满意的回报,这很可能会被多数股东所接受。当企业处于盈利充裕、稳定,并无良好的拓展机会时,可考虑采用较高的股利以回报投资者。
通货膨胀因素
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的购买力下降,原计划以折旧基金为来源购置 固定资产则难以实现,为了弥补资金来源的不足,企业购置长期资产,往往会使用企业的盈利,因此股利支付会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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