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指导意见 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之年,又是我镇加快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之年,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之年。扎实做好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增强和提高农民创业创新意识和能力,培育新型农民,对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本镇转型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以提升农民素质为目的,拓宽培训项目,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深化和创新服务,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培训转移计划

  2014年全镇计划培训农民1130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50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人,成人双证制培训40人,绿证培训160人,农函大培训300人,家庭工业业主培训100人,新型农民素质培训330人。

  三、工作要点

农民合作社指导意见 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指导意见

  (一)制订计划,提高培训质量

  1、制定切实可行的农培工作计划。各村(居)、要从“二个转变”的要求,即从适应性向战略性、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制订切实、有效的培训计划。镇成校要根据镇农培计划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方案的指导和落实工作,并协助全镇各村(居)、集管委做好农民培训工作。

  2、提高培训质量。坚持把获证率作为衡量培训质量的重要指标,要求培训获证率达到80%以上。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操作证书、合格证书等由县及县级以上鉴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二)突出重点,增强培训成效

  1、把创业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要着力推进农民创业培训。要充分发挥现代化家庭工业发展灵活性的特点,做好现代家庭工业业主的培训,促进现代家庭工业健康发展、蓬勃发展。要以农村青年为重点,加强创业技能培训。以项目发展为龙头,带动低收入农户、农村大龄劳动力、留守妇女、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种养大户、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人员、农家乐经营者、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快速发展。

  2、继续抓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坚持“符合实际、具有实效、可以实用”的原则,围绕我镇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以市场用工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民稳定就业目标,增强就业竞争力为追求,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当前企业转型升级、农民工返乡的实际,重视下岗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农民转岗就业。

  3、积极探索与新农村建设相对接的各类培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协作,突出文化、体育、新农村服务等项目,把农民培训融合渗透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以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农村实用人才、村信息员和青年农民为重点,启动实用信息技术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探索利用电大、农广校、成校等途径,着重对村干部、青年农民培训开展“双证制”培训,使受训农民既获得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又取得成人学历证书。引导参加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人员参加成人学历教育。

  (三)深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典型事例的的宣传,扩大培训影响,促进学习技能热情。各村(居)、集管委对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2、促进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的对接。根据县农培办的统一部署,建设完善农民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建立网上培训就业对接平台。开展培训跟踪服务。围绕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促进培训转移对接。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服务。各村(居)、集管委要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设计载体、搭建平台,从服务方式、培训模式、管理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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