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是有什么政策的呢?大连生育保险的最新政策现在是什么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大连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连市调整社会生育保险的政策大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保障法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保障法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保障法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大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大连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大连市外地来大连市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大连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报销金额大连生育保险共有4部分费用待遇,即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护理津贴、流产医疗费。
注意: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在医院交费时一定不要使用医保卡。因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各有自己的基金,支付相对应的医疗费用,两者互不兼容。
1、生育医疗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2、护理津贴/护理假期
女方晚育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男方有15天护理假工资,如果计划生育二胎的,男职工不享受护理津贴。
报销材料女职工生育费报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编号
2、女职工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A4正反面)
3、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5、生育证及其复印件
6、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可以不办,但是产假工资就少60天)
(注意:3至6号四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即可,2至6号五个证件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大小)
7、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8、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以及出院记录,所述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9、初婚二胎需额外提供第一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它们复印件)。
计划内流产费用报销材料
女职工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的原件及它们的复印件,诊断书、医疗费现金收据、B超单、病志、出院小结。没办生育证的,可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证明。
报销流程1、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于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具体办公地点: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大商男店旁)二楼储蓄窗口,联系电话:82186229、82186232。
2、领取银行卡,生育职工续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如果是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至25日)内没有领取银行卡,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
4、特别提醒:“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是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报销时间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日 — 20日
11月前生育、流产的,当年结算;11月1日以后生育、流产的,次年1季度前结算。机关、事业单位需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报销地点审核报销需要去申办人单位注册区的生育窗口去审核。
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高尔基路18-1
电话:(0411)83709165
中山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荣民街35号
电话:82710022
甘井子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松江路19号附近
电话:86607616
沙河口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事处
地址:迎春街35号
电话:84548926
注意:2013年4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护理津贴和计划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津贴的报销、支付业务,已由市医保中心下移至各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但计划内流产、引产、产后并发症的报销业务,仍在市医保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