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都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的形势下,本院为确保不发生一例手足口病感染病人漏诊、漏报,根据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11年版)、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11年版)以及传染病防治有关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和本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林甸中医院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包括:
1. 组织成立了由医院、机关领导组成的指挥机构——医院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和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并在院党委的指导下负责监督、协调、落实手足口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疫情报告制度、防治工作方案以及预防控制等措施。
2. 手足口病防治办公室的职责是加强医院与地方行政部门之间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参加相关的联系会议以及信息沟通,及时获取驻地疫情信息、掌握地方防控政策和要求。同时负责医院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协调以及沟通疫情信息工作,办公室每日16:30要通过指定网络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当日本院收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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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治技术指导组是由以儿科、传染科、门诊、急诊、检验科和感染控制科等相关科室专家为骨干所组成,其工作内容和职责负责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咨询以及重症病例的救治和疑难病例的诊断。同时设立专用的儿科发热门诊,并在该诊室前端设置预检分诊台,对手足口病进行严格的预检分诊和监测,对于直接持卡到各诊室就诊的儿童,分诊护士和主诊医生应安排就诊者到预检分诊台分诊;若是在非正常门诊时间,急诊科发现可疑病例要主动将病人转到儿科急诊专用诊室就诊或者请儿科专家会诊。一旦确诊手足口病,首诊医师应按照医院传染病报告程序及时严格上报。儿科门诊和急诊科每日16点上报当日接诊情况以及符合留观和住院标准的病例,要及时报告防治办公室并安排留观和住院;遇重症病例,应边实施抢救,边向防治办公室报告。
为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医院适时组织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治能力并利用宣传教育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要求接触过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诊室、医护人员要做好消毒工作并单独隔离重症患儿,发现手足口患者聚集性增多或死亡病例时,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