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或逮捕。”你对罪刑法定原则有多少了解?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罪刑法定原则的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以案说法: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形案例一
法院将二娃明知是痴呆女翠花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导致被害人翠花怀孕的情形,认定为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先天性痴呆症的妇女翠花因缺乏正常的判断能力与控制能力,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
因此,行为人二娃明知妇女翠花是程度严重的痴呆人,而非法与翠花发生性关系的,法院均应以强奸罪论处。而造成翠花怀孕的,则认定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情形,这种解释就是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
以案说法: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形
案例二
某检察院检察官将重度醉酒后的二娃在高速公路超速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认定二娃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里"以外的危险方法"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程度相当的方法,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所有方法。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通常定危险驾驶罪,但由于危险驾驶罪只是一个抽象危险犯,因而必须是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险,但没有达到高度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定危险驾驶罪;
反之,如果行为人二娃重度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这种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危险,危害程度达到了与放火、爆炸等犯罪行为相当的程度,应当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种解释也是属于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
案例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未规定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罪。为弥补处罚漏洞,法院法官将毁灭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认定为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认定犯罪。
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为武装部队属于国家机关中的军事机关,因此,将"武装部队印章"的,认定为"国家机关印章" 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案例四
某法官将皇家一号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这种解释就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
因为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不同的,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主体必须是非法制作侵犯著作权的产品的人员,非法制作侵犯著作权的产品以外的人员销售侵犯著作权的产品,应当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皇家一号卡拉OK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播放其音像制品,行为人并非制作侵权产品的人员,因而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这种解释就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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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确立,只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实现,还有赖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也就是在司法活动中切实地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司法认定
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法之明文规定是司法活动的前提性根据。因此,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中,首先面临的是找法活动,也就是正确地理解法的明文规定。我认为,法的明文规定不仅是指法律的字面规定,而且指法律的逻辑包容。也就是说,法的明文规定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显形规定;
二是隐形规定。
显形规定是指字面上的直观规定,而隐形规定是指内容上的包容规定。显形规定通过字面就可以确定,而隐形规定则一般通过字面难以确定,而须通过对内容的逻辑分析才能确定。因此,显形规定固然是法的明文规定,隐形规定也同样是法的明文规定。
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沟通立法与司法的桥梁,对于刑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下,司法解释是有限度的,超越这种限度的司法解释是越权的,也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司法解释不能采用类推解释的方法。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按照刑法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加以解释。
因此,类推解释是以法无明文规定为前提的,类推解释使刑法适用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因而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是应予禁止的。同时,不利于被告人的扩张解释,由于解释已经超出刑法条文词义的范围。因而也是违背罪刑法定的,不应允许。
司法裁量
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分为绝对罪刑法定与相对罪刑法定。绝对罪刑法定是完全排斥法官的自由裁量的,认为法官应当逐字地适用刑法。而相对罪刑法定则并不排斥法官的自由裁量,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容纳司法裁量。
我国刑法实行的是相对罪刑法定,因而给法官的司法裁量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尤其是在空白罪状和概括条款的情况下,法官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裁量。当然,在罪刑法定原则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是有限度的,应当将司法裁量权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只有这样,罪刑法定原则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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