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居住,需要办理居住证,有哪些新的政策和办理手续是怎样。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佛山居住证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佛山居住证办理一、关于新政
1、需要办理《居住证》的人员特指:持有非佛山市户籍且在佛山市区域内工作、生活的人员,均需要办理《居住证》。
2、从2016年1月1日起,凡是在顺德区工作、生活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必须到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办证中心,办理个人信息登记手续。
3、今后凡是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员工,必须待个人信息登记手续之日起的六个月后方可办理《居住证》(原来只需要由企业出具员工的工作关系或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即可办理)。
二、办理事项须知
1、从2月1日至2月6日,凡是居住在生活区宿舍非佛山市户籍的员工,请到员工宿舍管理处领取《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按照表格的内容如实填报后,把表格直接交给宿舍管理员,届时为员工办理个人信息的登记手续。
2、从3月份开始,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员工,可随时到宿舍管理处领取《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的表格,并按照表格的内容如实填报后,把表格直接交给宿舍管理员。在每月的25日由南霞居委会办证中心派员到宿舍管理处收集所提交的表格,为员工办理个人信息的登记手续。
3、凡是因办理《居住证》,需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手续的员工,除提交表格外,同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对非在生活区宿舍居住的员工,如需要办理《居住证》,请自行前往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办证中心办理个人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居住证》的办理。
5、《居住证》办理是免费的。
6、到期需要更换《居住证》的员工,要在个人《居住证》有效期三天内,必须办理换证手续,否则过期作废。
佛山居住证办理指南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收原件或复印件,提供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信息制作居住证以及办理签注的无需提交、审核本回执),以及照片1张。
3.满半年以上的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按以下区别提交相应材料:
(1)以“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A.个人居住信息从居住登记之日起到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已满半年。居住登记是指申领人的信息已在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一级库)登记,且以系统中的“登记日期”起算(不能以系统中的“来本市日期”或“填表时间”起算,下同),并提供在我市租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屋登记备案证明;住在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宿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B.以借住亲戚朋友家为由申领居住证的,需已办理过居住登记,居住登记之日起到申领居住证之日止需满半年(以系统“登记日期”起算),且该借住房屋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借住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明原件和书面证明材料。
C.申领人本人在我市有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且来我市后申报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
(2)以“有稳定就业条件”申请的,提交就业或经商证明,同时提供居住地址证明,即“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出勤卡,已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纳税时间大于半年的证明等,经商证明提供本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3)以“连续就读”条件申请的,提交就读证明和居住地址证明(即“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学籍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以上证件、合同核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或核验原件收复印件。